库存原材料属于存货资产。
存货是指企业或商家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原料或产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销售存仓等。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出售,不论是可供直接销售,如企业的产成品、商品等;还是需经过进一步加工后才能出售,如原材料等。
存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企业在确认存货时,需要判断与该项存货相关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在实务中,主要通过判断与该项存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到了企业来确定。其中,与存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是指由于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造成的相关收益的变动,以及由于存货滞销、毁损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与存货所有权相关的报酬,是指在初步该项存货或其经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其他存货时获得的收入,以及处置该项存货实现的利润等。
通常情况下,取得存货的所有权是与存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例如,根据销售合同已经售出(取得现金或收取现金的权利)的存货,其所有权已经转移,与其相关的经济利益已不能再流入本企业,此时,即使该项存货尚未运离本企业,也不能再确认为本企业的存货。又如,委托代销商品,由于其所有权并未转移至受托方,因而委托代销的商品仍应当确认为委托企业存货的一部分。总之,企业在判断与存货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时,主要结合该项存货所有权的归属情况进行分析确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要确认存货,企业必须能够对其成本进行可靠地计量。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必须以取得确凿、可靠的证据为依据,并且具有可验证性。如果存货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则不能确认为一项存货。例如,企业承诺的订货合同,由于并未实际发生,不能可靠确定其成本,因此就不能确认为购买企业的存货。又如,企业预计发生的制造费用,由于并未实际发生,不能可靠地确定其成本,因此不能计入产品成本。
放在仓库中的材料也要分种类的,,,不同种类的东西,会计上使用的核算科目也不相同。,,,我大概说几个栗子吧:
1。计入“固定资产”科目的。
仓库有些大件的设备、机械、大型配件或占金额很大的备品件等,都是计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按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2。计入“低值易耗品”科目的。。。这个不难理解吧,仓库放着的保洁用品、扫把垃圾桶、垃圾袋、办公用的纸笔等等,价格较低,直接领用的消耗品。
3。计入“原材料”科目的。,,这个好解释,仓库里面放的材料,这些材料用于生产的,
4。计入“存货”科目的。。,,材料生产出来的产品也会放入仓库的,但这些产品被计入存货的
5。计入“包装物”的,,,这些产品要包装的,包装好了才能拿出去卖掉,,,这些包装用的薄膜、纸箱、泡沫塑胶等等,,也会在仓库里放置。
行了,不多说了,,根据各种企业的不同,会计科目也会有些不同,这个要看各个企业的财务制度如何规范,和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了,,,,,打了这么多字,就介绍这些吧,,,希望采纳哦,,~!呵呵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中,将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编号为:1412
2014年的会计制度中,将低值易耗品与包装物,归为周转材料的会计科目下。
一、库存的各种工具属于“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的各种燃料属于“原材料——燃料”。
二、解释:
1、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1)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商品、(2)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3)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一般企业库存的物资均属于上述企业“存货”中的(1)和(3)类。
2、其中:
(1)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 备品备件)、包装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等。燃料属于“原材料”。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其特点是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相对于固定资产较短,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基本不变。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构成了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工具属于低值易耗品。
3、“原材料”和“周转材料”科目均属资产类科目,工具和燃料验收入库时库存增加记借方,领用发出时库存减少记贷方,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的金额。在“原材料——燃料”二级科目下还应按燃料的种类不同设置明细科目,采用数量金额式明细账详细核算每一种燃料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同样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二级科目下也要按不同类别的物品设置明细账户(数量金额式)进行详细的核算。
可以将你说的物料理解为库存商品吗?库存商品是资产类科目,购进来是你们用现金换取了库存商品的所有权,销售出去你对方用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等购买了库存商品的所有权,不能简简单单的计入现金的收支,因为你购买进来与你卖出去是不同的价格,所有权是涉及到三方的转换,所以必须是这样的分录:
1、买进来
借:库存商品 a
贷:库存现金 a
2、销售
借:库存现金 b
贷:库存商品 b
你可以看到a和b是不相等的。
1. 价值超过2000元、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计入固定资产。
2. 价值超过10元、低于2000元的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计入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存货依据企业的性质、经营范围并结合其用途,一般可分为:制造业存货、商品流通企业存货和其他行业存货。
(一)制造业存货: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产成品。 (二)商品流通企业存货:商品、材料物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三)其他行业(一般是指服务业)存货:各种少量物料用品、办公用品、家具用品等###存货是企业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项目,与存货会计核算有关的会计科目众多。新会计准则对有关存货科目进行了调整,笔者分析了存货科目核算的主要变化。
一、“物资采购”→“材料采购”、“在途物资” 原企业会计制度设置“物资采购”会计科目核算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的采购成本,无论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还是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商品的日常核算,均可以使用本科目。 对于工业企业可以将本科目改为“材料采购”科目来进行材料的日常核算,采用实际成本还是采用计划成本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对于商品流通企业因采购商品而在期末发生的在途商品,以及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材料、商品的企业,可以将本科目改为“在途物资”科目核算。
新准则取消了“物资采购”科目的使用,并明确区分了“材料采购”和“在途物资”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其中,“材料采购”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或商品)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购入材料或商品的采购成本,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二、“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周转材料” 原企业会计制度设置“包装物”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本科目应当按照包装物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设置“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本科目应当按照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分次摊销法等。
新准则在“周转材料”下核算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和脚手架等。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
该科目应当按照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和五五摊销法;周转材料的价值摊销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分次摊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
三、“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发出商品” 原企业会计制度使用“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本科目应当按照销售对象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使用“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本科目应当按照受托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新准则将“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名称改为“发出商品”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商品销售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本科目应当按照购货单位及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在本科目核算,企业也可以将本科目改为“委托代销商品”科目,并按照受托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四、“受托代销商品”→“代理业务资产” 原企业会计制度设置“受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的商品(企业代销国外的商品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应按照委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新准则设置“代理业务资产”科目核算企业代理业务形成的除以企业自身名义存放的货币资金以外的其他资产,企业受托代销的商品,可将本科目改为“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并按照委托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可见在新准则下,企业接受委托代销的商品既可以在“代理业务资产”科目核算,也可以在“受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
五、“存货跌价准备” 原企业会计制度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企业计算出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 新准则保留了该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存货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但是相关的账务处理有所差别,计提及冲减的存货跌价准备由原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转为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存货准则确定存货发生减值的,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不属于###主营业务成本是损益类科目,不属于存货。
存货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原材料2在产品3半成品4产成品5商品6周转材料。
###存货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产成品。 生产成本不属于存货###存货是指企业日常活动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的产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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