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正常损耗分两种情况:
一是购进存货时在运输途中的损耗,根据购销合同列明的“合理损耗”范围界定是否“正常”,该损耗部分的成本计入外购存货的成本,不得扣除(即存货总成本不变,增加实际入库存货的单位成本)。
二是库存存货发生的损耗(盘亏),应分析发生损耗的原因,如果是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或存货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计算错误造成的,属于正常损耗。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分两步处理。
1、调减有关存货账户的金额,使账实相符。并查明原因,报有关领导审批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生产成本、库存商品等有关存货科目
2、根据审批意见进行处理
借:原材料(残料入库)
其他应收款(责任人应赔偿的部分)
管理费用(净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注:存货正常损耗时,原记入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
存货合理损耗与非合理损耗的会计处理如何处理存货的合理损耗与非合理损耗呢?现在我为大家总结一下:
一:非合理损耗的会计处理:
1。物资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除合理的途耗应当计入物资的采购成本外,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当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等科目
贷:在途物资 或 物资采购 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转出相应的进项税额,下同)
2。尚待查明原因和需要报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应当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在途物资 或 物资采购 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
3。有残料价值收回的,应当
借:银行存款 等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查明原因,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应当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等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当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6。查明原因,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应当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7。在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后,“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相应余额应当为零。
营业外支出。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
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盘亏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是企业财务中很重要的一个指标。
扩展资料:
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4、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所得款将捐给贫困人民。
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定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5、财产损失。
6、国家税法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均不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即企业计提的八项准备金,除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计提不超过年末按《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基数0.5%的坏账准备可在税前扣除,其他不得在税前扣除。
7、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8、出售职工住房的财产损失。企业出售职工住房的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因此,发生的出售职工住房的财产损失也不得税前扣除。
9、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付出的,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10、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如债权担保等原因承担连带责任而履行的赔偿,企业负责人的个人消费等,均属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外支出
存货的正常损失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企业会计制度 》第二章第二十条第1款规定: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扩展资料:
《企业会计制度 》第二章第二十条第1款规定: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正常损失
一、原材料运输途中的损耗计入科目
1、查明原因后系正常损耗,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查明原因后系管理不善造成,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物资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除合理的途耗应当计入物资的采购成本外,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可做以下处理: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贷:在途物资 或 物资采购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转出相应的进项税额)
二、原材料损耗
1、原材料的入帐价格包括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2、所谓合理损耗即正常损耗,指标的物正常磨损、挥发、氧化。“合理损耗”包括原材料、产成品等损耗,由于无专门规定,具体损耗量由各个企业根据日常盘点确定,不考虑非正常损耗,同一种存货由于各个企业保管条件不同,合理损耗量也不同,这往往成为偷税企业应对税务人员最佳解释。
3、原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扩展资料:
实际成本又称历史成本,是指取得或制造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时,资产按照其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时所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负债按照其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参考资料:原材料科目百度百科
原材料损耗怎样做会计分录:
1、查明原因后系正常损耗,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查明原因后系管理不善造成,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原材料账户:
1、账户性质:资产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材料实际成本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包括各种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配件、燃料等,不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和外购商品。
3、账户结构:借方记增加,登记已验收入库的材料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和运杂费);贷方记减少,登记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4、明细账户:按原材料的保管地点、类别设置二级科目,按材料的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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