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时,在罗丞相府内做木匠的张煜 ,得知罗公子斗蟋蟀赢了许多银子, 好奇地去偷看罗公子的那只蟋蟀。
不 料刚揭开盆盖,蟋蟀就逃掉了。罗公 子大怒,打了张煜一顿,还要他三天 之内赔偿蟋蟀,否则就要他的命。
张煜走投无路,被迫投河自杀,恰巧被 济公救起。济公佛法无边,他知道张 煜口袋里还剩三文钱,拿去买了一只半死的蟋蟀,便去找罗公子,扬言他的蟋蟀能斗大公鸡。
罗公子就命家丁 抱来一只大公鸡与他打赌,结果小蟋蟀斗败了大公鸡。罗公子愿化五百两 银子将他的蟋蟀买下。
济公就将银子 周济张煜,让他自谋生路。罗公子得到了这只神奇的小蟋蟀后十分得意, 视若珍宝。
一次蟋蟀跳出盆外,他急 忙追扑,蟋蟀却钻到地下。罗公子命人把地砖全部掘起,而蟋蟀的叫声又 从墙根传来,罗公子又命人挖墙拆屋 。
蟋蟀叫声在哪里,他就拆到哪里, 结果整个丞相府倒塌了。作恶多端的 罗公子被压在里面,受到济公的惩罚 。
记得我在幼年的时候,到了秋天,便很起劲地捉蟋蟀,毒虫也不怕了。
那时我捉蟋蟀的本领,自知并不高明,因为:一则要听清所要捉的那只蟋蟀,在哪堆瓦砾里鸣叫;二则要以敏捷的手段,耐心而又细心,不能碰伤它,轻轻地捉住。我时常捉到的,是一只断了须,或折了腿的蟋蟀,因此我常求别人代捉,我在一旁帮忙。捉了回来,当然便举行蟋蟀的决斗了,看哪个凶,哪个弱,怪有味的。谜语大全及答案
年纪渐长,我觉得让蟋蟀去自相残杀,弄得断头折腿,未免不忍。因此捉来了,便养在天井中的水缸底下,到晚间听它清越的鸣声。
1、斗蟋蟀始于唐代,发源于中国的长江流域与黄河流域的中下游。
2、南宋,在斗蟋史上是著名的时代。此时斗蟋蟀已不限于京师,也不限于贵族。市民,乃至僧尼也雅好此戏。
3、清朝的王公贵族,是在入关后才始嗜斗蟋之戏的。每年秋季,京师就架设起宽大的棚场,开局赌博。在日伪侵占北京时期,北平庙会上都有出售蟋蟀的市场,摊贩少则几十,多则数百,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4、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斗蟋蟀被贴上了“旧文化”的标签,并和麻将等娱乐活动一起被宣布为非法。
扩展资料:
斗蟋蟀的规则:
场中共有3人,裁判与2个蟋蟀的主人,行话就叫作“3草2别头”。
第一,裁判让打斗双方用由棚户提供的草撩拨蟋蟀的打斗性,待2虫起叫后(1分钟为限,如有一方到时不叫也得开打)起闸开斗。在打斗过程中,双方不得用草。
第二,打斗中2虫分开,双方开叫(相差不过3秒)平,继续比赛;如一方开叫,赢半局。失局的一方可用草撩虫的斗性(15秒为限),如有斗性则继续。如无斗性,则输一局。再继续用草撩虫(1分钟),到时能斗,起闸继续;不再有斗性,则输全局。
第三,如蟋蟀在先失半局后反败为胜,夺回半局,其余如上所述。也有先失一局后转败的,也如上。
第四,也有双方各失一局的,俗称“双爆局”。在2虫打斗时,在2虫跌(分)开时,不管哪方开叫即为赢。哪怕输的一方还能继续在打斗亦无用了。注:双虫分开需有一寸(以上)的距离,俗称寸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斗蟋蟀
一身黑亮的盔甲,一对长长的触角,加上又尖又细的尾巴,组成了那只可爱的黑色战将——蟋蟀。
我十分喜爱小昆虫,特别是这些可爱的黑色战将——蟋蟀。每到秋天,便想方设法“搞”上几只,宝贝似的养起来,这都成了我公开的秘密。这不,星期天,同是昆虫迷的表哥特地给我捎来一对蟋蟀,把我给乐坏了!
看,它们浑身上下穿着又黑又亮的盔甲,显得威风凛凛!头上一对长长的触角(比它的身子还长呢),不时进行360度全方位“搜索”。最有意思的,是它的三对腿,一对比一对长,一对比一对粗,最后面的后腿不仅又粗又长,而且还长着许多小刺,让人看了不禁有点心虚。是公的,还是母的呢?我细细观察蟋蟀身体后面那几根“天线”——“一根,两根!”耶!只有两根尾巴,它们是公的。(母的中间还有一根,呈“山”字形)
蟋蟀生性脾气暴躁,这两只公蟋蟀一见面,气就不打一处来,弄不好马上开战,好像它们这一身战甲真的专门是为打架而准备的。这不,我刚想找个罐,好让它们各得其“所”,里面已经“战火纷飞”了:
只见它们身子往后一坐,浑身抖动,开始向对方示威,还不时“瞿——瞿——”地叫上几声,像是在为自己壮声势。紧接着,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对方,咬得不可开交。12条腿在地上蹬来蹬去,移动迅速,以至于我根本看不清它们是怎么动腿的。动作敏捷的蟋蟀,忽进忽退,忽左忽右,斗得“不亦乐乎”,这正是它们斗智、斗勇、斗体力的关键时刻。
终于,有一只坚持不住,败下阵来,夺路而逃。胜利者得意地叫了几声,不知道是它想扩大战果,还是意图根除后患,它又乘胜追了过去。看来,要“刺刀见红”了,一直紧张而又兴奋地关注“战局”的我赶紧出手,把战败的蟋蟀救了出来。一场血腥的“屠杀”化解了!我暗自庆幸。
听表哥说,蟋蟀又叫蛐蛐,还有人叫它“促织”。有这么怪的名字吗?这可难倒了我这个蟋蟀“研究专家”。赶紧考证!原来,蟋蟀一叫,就意味着秋天到了,就像在催促赶快织布做衣,准备过冬呢!小小的蟋蟀还有这种本事呀!真是“蟋蟀”不可貌视,海水不可斗量呀!
在快入秋时,我长大了,拥有了一身黑色的战袍。尖利厚实的白牙与宽阔的身材让我特别有力。
现在我是这片草地上的王者,可是今天,我被一个中年人抓走了。他欣喜若狂,仿佛找到了一块金子。我不断的挣扎,也逃不开他的手心。我被他关在了一个盆里,不久,那中年人把握带到了一个满是和我一样遭遇的同伴的地方。一个身材和我极相近的蟋蟀进入了我的领地,我心中一阵怒火,鸣翅示意他滚开,他也毫不示弱,张开大牙就冲了上来。我不慌不忙,一个后转踢腿,搓尽了他的锐气,我旋即张开大牙与他开战。一交手,我就觉得他非同小可,强劲的力道将我一下弹开,他浑身蜡黄,一口红牙,走起路来和虎虎生风。但我决心拼死一战,冲了上去,使出全身力气一通猛攻,将他逼到了盆的边缘,然后一招霸王举鼎将他举了起来,而他却顺势一压,此时我已经筋疲力尽了,不久便晕头转向倒下了。我知道自己吉凶多少,默默地等待自己接下来的命运。可是奇迹发生了,他虽然占了上风,但强烈的冲击也令他找不到东南西北。我浑身一震,仿佛看见了一丝曙光,决心和他拼个你死我活,我挺了挺身子,朝他的方向冲了过去,他却正在鸣翅高歌,以为我已经不行了。我张开大牙冷不防一口,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他显然慌了阵脚,被我打得四处逃窜。我连连猛攻,不留一丝破绽,他跑了一阵后终于反应了过来,来了一招“回马枪”,我们两的牙口紧紧碰撞在了一起,由于惯性,我明显占了上风,随后就是一场僵持战。我们在原地斗着力,最后都打得肚皮朝天,然后翻身起来一通乱打,又咬又踢,最后一起弹开了。我身负重伤,连牙口都流出了汁水,他也伤的不轻,一条腿已经摇摇欲坠了。后来的事,我已经记不清了,隐约记得他上来最后一搏,锐利的牙齿像是要穿透我的心脏,我本能的用牙一应,电光火石之间,他已经头破项裂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力量,之后,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后,中年人不见了,同类也不见了,仿佛是一场噩梦,只有牙关隐隐的疼痛见证着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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