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本品前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剂10ml溶解,然后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静脉滴注半小时或1小时。使用CBP时,虽不必水化,但应鼓励患者多饮水,排尿量保持在每日2000ml左右。
(2)本品溶解后,应在8小时内用完,并避光。
(3)本品只作静脉给药,应避免漏于血管外。
(4)本品应避免与铝化物接触,也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滴注。
(5)用药前及用药期内应定期检查血像、肝肾功能等。
(6)用药期间患者应随访检查听力、神经功能、血液尿素氮、肌酐清除率与血清肌酐测定、红细胞压积、血红蛋白测定、白细胞分类与血小板计数、血清钙、镁、钾、钠含量的测定。
本品的疗程开始必须与前一个疗程间隔4周和/或中性粒细胞至少2000/mm3 以上,血小板至少100000/mm3 以上。
本品必须在有经验的内科医生指导下使用,而且必须在有适当的治疗设施和治疗经验的医院内进行治疗。必须定期进行血细胞计数以及肾功能和肝功能检查,也要定期进行神经系统检查。
如果观察到骨髓抑制或肾功能或肝功能异常,应当停药。 本品使用时引起的骨髓抑制与肾脏的肾小球清除率密切相关。
严重的和持续的骨髓功能抑制通常发生于肾功能受损或与其他肾脏毒性药物联合使用的患者。 肾脏功能在治疗前和治疗中必须仔细评估。
本品正常的使用频率不应该超过每月一次。 注射本品可能会导致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和贫血,因此,在治疗前后应定期检查血象。
一旦严重的骨髓抑制发生,可能有必要进行输血治疗。 本品会导致恶心、呕吐,在以往接受治疗的患者中这些反应较为严重,特别是以往接受顺铂治疗的患者。
预防性给予止呕剂和通过连续输注或连续5天用药延长本品的给药时间可以减轻恶心、呕吐发生的频度和严重程度。 本品可能改变肾功能,尽管与氨基糖苷类及其他有肾毒性药物合用时,肾毒性是否增加尚未有肯定的结果,但建议避免与这些药物合用。
与其他铂类化合物相似,本品可能引起过敏反应,过敏反应在开始给药后数分钟内发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本品未进行致癌试验,但与本品有相似作用机理和致突变机理的化合物已经报告有致癌性。
在体外和体内试验中,本品有致突变作用。 在肾功能受损的患者中使用本品超过推荐剂量,可能引起视力受影响,包括视力丧失,但极为罕见,停止注射本品几周后,视力可以完全恢复,或者明显恢复。
高剂量的本品(高于单药推荐剂量的5倍)可引起严重的肝功能和肾功能损害。 以往接受治疗(特别是顺铂治疗)和/或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中骨髓抑制的严重程度增加。
这些患者中本品的初始剂量应适当减少,给药间期应当通过反复进行血细胞计数来仔细监测这些作用。本品与其他骨髓抑制剂治疗的联合应当非常仔细地计划,考虑到剂量和时间选择,以减少副作用。
低钠血症与本品的关系不明,但应当考虑低钠血症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有其他危险因素例如合并利尿治疗的患者。补钠或限水一般可以纠正低钠血症。
应当执行正确操作和处置抗癌药物的规范。为减少皮肤暴露于药品的危险性,在操作时一定要戴隔离手套。
这些操作包括发生在临床病房、药房、药库和家庭医疗场所的所有操作:打开包装检查、设备间转送、剂量配制和给药的过程。任何时候使用抗癌药物都必须小心,一定要采取措施防止操作人员暴露于药品,操作时要使用恰当的器具如戴手套及操作后用肥皂和清水洗手。
在稀释或给药时,本品不能接触含铝的针头或其他器械。铝与本品会产生沉淀反应和,或降低效价。
使用卡铂前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10毫升溶解, 然后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毫升稀释,静脉滴注30〜60分钟。
使用卡铂时,虽不必水化,但应鼓励患者多饮水,排尿量 保持在每日2000毫升左右。卡铂溶解后,应在8小时内用完,并 避光。
卡铂只静脉给药,应避免漏于血管外。卡铂应避免与铝 化物接触,也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滴注。
用药前及用药期内应 定期检查血象、肝肾功能等。用药期间患者应随访检查听力、神经功能、血液尿素氮、肌野清除率与血清肌野测定、血细 胞比容、血红蛋白测定、白细胞分类与血小板计数及血清钙、镁、钾、钠含量的测定。
以下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系根据1893例不同预后因素的病例资料整理血液系统毒性 骨髓抑制是本药的剂量限制性毒性。治疗前血象正常的病人,血小板减少(低于50000/mm[sup]3[/sup])发生率25%;中性粒细胞减少(低于1000/mm[sup]3[/sup])发生率18%和白细胞减少(白细胞计数低于2000/mm[sup]3[/sup])为14%。一般最低点是治疗后21天(用联合化疗的病人为15天),到第28天时,90%的病人的血小板恢复]100000/mm[sup]3[/sup];74%的病人的中性粒细胞]2000/mm[sup]3[/sup];67%的病人的白细胞]4000/mm[sup]3[/sup]。 肾功能不全的病人,一般状况差,年龄在65岁以上和接受过强烈化疗病人,或是接受过顺铂治疗者的骨髓抑制可能更长,更严重。 通常来说,如果伯尔定安建议的方案单药化疗,骨髓抑制是可逆的,没有累积性。感染和出血并发症发生率分别为4%和5%。[1%的病人可因为此血液系统毒性而死亡。治疗前血红蛋白正常的病人,用本药后71%的病人发生血色素降低(低于11g/dL),随着用药的增加,贫血的发生率增加。肾脏毒性 一般情况下,肾毒性并非是剂量限制性,且不需要采用如水化或利尿等预防措施。血尿素氮或血清肌酐升高发生于6-15%的病人,尿酸增加发生于5%的病人。27%肌酐清除率大于60ml/min的病人,发生率会降低。治疗前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肾毒性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都可能增加。尚不清楚足量的水化疗法能否预防或减低此毒性的发生。肾功能严重受损时,必须减少剂量或停止治疗。使用伯尔定后,有血清电解质(镁、钾、钠罕见钙)下降的报导。胃肠道毒性 15%的病人有恶心不伴呕吐,65%的病人有恶心,约1/3病人有严重的呕吐。复治病人(特别是用过顺铂者)更易呕吐。恶心和/或呕吐常在给药后24小时内停止,给予止吐药有效,亦可预防。延长本药的给药时间(连续5天持续滴注)比单剂量间歇用药的呕吐发生率低。当本药与其他有呕吐作用的药物组成联合化疗方案时,呕吐增加。其他胃肠道副作用包括腹痛(17%)、腹泻(6%)、便秘(6%)。本品对这些副作用的确切作用还不清楚。过敏反应 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红斑、紫癜、极少支气管痉挛和低血压,在接受伯尔定治疗治疗的病人中发生率低于2%。这些反应与其他铂类药物相似,一般在伯尔定注射后数分钟内发生。耳毒性 15%的病人在接受伯尔定治疗后,可能会发生亚临床高音频区(4000-8000Hz)的听力缺损,但只有1%的病人出现临床症状,大多数是耳鸣。如果听力损害是以前接受顺铂治疗时发生,则伯尔定治疗后可能会持续存在或加重。神经毒性 用本药治疗后,外周神经病变的发生率为4%,多数病例限于感觉异常和深腱反射减低。这些副作用在以前曾用过顺铂;以及长期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发生率和严重程度都有增加。 以往存在的感觉异常,特别是接受顺铂治疗后出现的,在伯尔定治疗后可能会持续存在或加重。5%的病人观察到有中枢症状,大多数与止呕药的使用有关。伯尔定与其他药物联合和/或延长治疗时间,神经毒性的积累性的发生率可能增加。肝毒性 1/3病人肝功能基线值正常的病人,在接受伯尔定治疗后出现肝功能轻、中度改变,碱性磷酸酶升高(24%)比SGPT、SGOT(15%)和总胆红素的改变(5%)常见。通常,这些改变是可以自动逆转的。严重的肝功能受损都见于大剂量的病人。其他反应接受伯尔定治疗的病人中,报导血清钠,钾,钙和镁降低的发生率分别为29%,20%,22%和29%。低钠血症偶见报导。 其他与伯尔定治疗有关的毒性包括味觉改变(罕见)、脱发(3%)、衰弱(8%),非感染或过敏引起的发热、寒战。脱发和衰弱在伯尔定与其他药物联合化疗时更常见。 呼吸系统、心血管、粘膜、泌尿生殖系、皮肤和肌肉、骨骼的副作用发生率[5%。 心血管病变死亡(心衰、栓塞、脑血管意外)的发生率[1%。这种死亡是否与化疗或一般状况有关还不清楚。自投放市场以来也有低血压报导。 溶血性尿毒症综合症罕见报导。 病人如发生未经描述的副反应应该及时向医师和药师报告。
本药仅供静脉使用。肾功能正常的成人初治患者,推荐剂量为400mg/㎡,单剂静脉输注15-60 分钟。两次用药间隔4周和/或中性粒细胞计数≥2000/mm[sup]3[/sup];血小板计数≥100000/mm[sup]3[/sup]方可进行下一疗程治疗。 存在危险因素的病人 如以往有过骨髓抑制治疗史、一般状况差(ECOG-Zubrod2-4、卡氏计分[80)的患者,建议减少本药初治剂量的20~25%。对65岁以上的病人,应根据病人的体质情况,调整初剂量及其后的剂量。 建议在初始疗程中,每周测定外周血细胞计数,判断血细胞减少的最低点,以便调整下一疗程的剂量。肾功能损害患者 肌酐清除率[60ml/min患者发生严重骨髓抑制的危险性增加,使用下述伯尔定推荐剂量时,严重的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发生率一般在25%左右: 肌酐清除率[15ml/min的患者尚无足够的资料允许使用推荐剂量。 上述推荐剂量均用于初始疗程,以后的剂量应根据病人的耐受性,骨髓抑制可接受程度加以调整。联合治疗 伯尔定与其他骨髓抑制剂联合使用时,应根据治疗方案和计划调整剂量。公式计算法计算伯尔定剂量 计算伯尔定初始剂量另一种方法是根据患者伯尔定治疗前肾功能的状况得到的数学公式法,与常规的体表面积计算相比,公式法最大限度规范了因肾功能差异引起的变化,避免了剂量不足(病人的肾功能高于正常)或过量(肾功能低于正常)。以下是Calvert提出的公式,是根据病人的肾小球滤过率(GFR,ml/min)和设定的伯尔定的AUC(mg/ml min)计算伯尔定的剂量,在Calvert的研究中,GFR是以51Cr-EDTA方法测定。Calvert 计算伯尔定剂量公式总剂量(mg)=设定AUC*(GFR+25)注意:根据公式计算伯尔定的剂量是总剂量,而不是每平方米的剂量。 疗程根据医师处方。配制指导 本药可进一步用5%葡萄糖或0.9%氯化钠稀释到浓度为0.5mg/ml的溶液。 在稀释或给药时,本品不能接触含铝的针头或其他器械。铝与本品会产生沉淀反应和/或降低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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