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口”的安全防护要求是什么?
(1) “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2) 1.5mⅹ1.5m 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1.5mⅹ1.5m 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搭水平安全网.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
(3) 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 1.2m 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4) 管道井和烟道口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坠落.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必须设置固定式防护门并有警示标志.结构施工中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不得作为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5)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回转式楼梯间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
(6) 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在阳台临边处设一道防护栏杆,防护栏杆设上下两道水平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密封.
(7) 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未砌筑、未安装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一道防护栏杆,防护栏杆设上下两道水平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建筑物出入口必须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的防护棚,建筑超过 24 m的棚顶应满铺不小于 50mm 厚度的脚手板.通道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 3m,高层不小于 6m,防护棚高度不低于 3m.
2.“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要求是什么?
(1)“五临边”是指深度超过 2 m的槽、坑、沟的周边;在施工程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作业面)和框架 结构楼层的周边;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通道、上下跑道和斜侧道的两侧边;尚未安装栏板、栏杆阳台、料台、挑平台的周边;在施工程楼梯口的梯段边.
(2)五临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横杆离地高度 1.2m,下 杆离地高度 0.6m.坡度大于 1:2 的斜屋面,防护栏杆应高于 1.5m,并加挂安全立网.横杆长度大于 2m 时,必须加设栏杆柱;给排水沟槽、桥梁工程、泥浆池等临边危险部位应进行有效防护.
(3)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必须到位,侧边设 1.2m 高两道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全封闭,进料口设置防护门.或采用 1.2m 高定型彩钢板全封闭,平台口还应设置含踢脚防护的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卸料平台底板要求采用厚 4cm 以上木板、钢板等硬质板材铺设,并设有防滑条,严禁只采用毛竹脚手片.
悬挑式钢平台的支撑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使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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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四口”安全防护要求
一、.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平网。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入口、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 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方铺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2113、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5261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4102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6)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1653复防护设施。
(7)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回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8)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答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9)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1。
各种楼板与墙的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应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
坑槽、桩孔的上口,柱形、条形等基础的上口以及天窗等处,都要作为洞口采取符合规范的防护措施。 3。
楼梯口、楼梯边应设置防护栏杆,或者用正式工程的楼梯扶手代替临时防护栏杆。 4。
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的栅门外,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一道安全平网进行防护。 5。
在建工程的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止因落物产生物体打击事故。 6。
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除需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警示标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二、洞口的防护设施要求 1、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防护。
2。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固定式或工具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l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3。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
2m高的临时护栏。 三、临边作业安全防护基本规定 1。
在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牌。 2。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防护的楼面与屋面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与楼梯段边、龙门架、井架、施工电梯或外脚手架等通向建筑物的通道的两侧边、框架结构建筑的楼层周边、斜道两侧边、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封挂安全立网进行封闭。 四、防护栏杆的设置要求 1。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l。0~1。
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
6m。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当栏杆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人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3。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都能经受任何方向的l000N外力。
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要根据其特点分别按洞口的大小确定。
一般情况下可采取以下各项措施:(1)楼板、屋面及平台等处平面上的洞口,边长大于25cm,用坚实的盖板加以盖设。应防止盖板移位或挪动。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cm~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 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并设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3)边长50cm~150cm的洞口,盖以用钢材制作的网格,先用扣件扣接钢管等,然在网格上满铺竹笆或木板。另外,也可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铺遮盖物,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
(4)边长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装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方张挂安全平网。(5)垃圾井道、烟道和竖向管道等处,要随着楼层向上砌筑或设备安装而消除其洞口,或按照洞口的大小参照预留洞口的防护措施加以防护。
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时,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 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防护设施时,须报请工地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移。
当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状。(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的措施。
它的材质须能承受不小于当地卡车后轮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或驶出道外冲压洞口板身。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
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或挡脚笆。
各地行之有效的其它可靠措施,也可在上级核准下施行。(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外侧落差大于2m,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1。
2m的临时防护栏杆,其它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各种竖向的孔洞,都应该加盖或作一定的防护,并有保证其位置固定的措施。
进行洞口(短边20CM以上)。
坑井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洞口及坑井进行高处作业(±地平面2M或2M以上)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钢管桩、钻孔桩、人工挖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值得注意的是,施工现场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洞口设置防护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长边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盖板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铺满竹笆或脚手板;也可以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间距不得大于20CM。(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坚固,应能承受后车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距离不应大于15CM,也可以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档脚板(笆)。(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栏杆。
(9)对邻近人和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它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加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洞口防护和电梯口一样,施工单位在设计、加工(网、盖、杆)时,应考虑要定型化、工具化、实用化,安装、拆除方便,并可以周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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