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出来说话。
如果他的领导不支持,你就找你的领导,如果你领导摆不平,你就让你领导找他的领导。
公司要制定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必须配合公司审计部门工作。可以要审计委员会出面,找监事会领导去去。
在公司很支持内部审计工作的情况下,一般找被审计单位的领导来说话,基本上就可以把事情摆平。在他们面前要宣传审计,要让他们知道审计是对事不对人,不是为了查找问题而审计,是为了检查作业流程,帮助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查找管理或是执行当中的不足,并给公司提出科学可行的工作建议。
内部审计不是为了处罚人,开除人而审计,是为了帮助被审计单位和公司查找制度漏洞,完善管理制度,研究作业流程,是帮助被审计单位和公司查找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想办法帮助他们提升管理效益的。
要让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知道,进行内部审计是与他们一起探讨管理中的不足。
要让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知道,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我们审计部门会帮助他们总结,然后提交公司研究决定后向全公司推广。内部审计人员也是各个管理职能单位之间相互了解的桥梁。
审计工作筹划不够,制约了审计质量审计工作筹划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了解太少。
对其所处的经济环境、业务流程、关联交易及其内控制度等未做审前调查,或调查的不系统、不细致,影响了审计项目质量和效率。二是忽略了制订审计方案时的前置工作。
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后,未对所取得的资料进行初步分析性复核;在编制审计方案前,对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未进行初步评估或评估的不够充分。三是审计方案过于简单。
内容不详细,分工不合理,不便于审计实施中的操作,对审计工作缺乏指导作用。四是对审计的目的不明确。
对审计后应该达到什么目的、取得什么效果没有十分明晰的思路要求。五是对法律法规不熟悉。
一方面对被审计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另一方面对相关的行业规章及其政策规定平时不注重收集和学习,待碰到问题后,临时抱佛脚,现学现用。二、重视审前的筹划与准备,提高审计质量1认真做好审前调查,确定审计目标。
搞好审前调查工作,了解清楚被审单位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知己知彼,才能保证以后阶段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要求每个审计项目都要做好审前调查工作,详细填写调查记录,同时根据调查结果制订详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审计方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审前准备工作。
做到科学、合理,全面考虑,避免随意性。主要方法是:一是在审前到被审计单位调查了解一些基本情况,索取会计报表、电子数据、银行账户情况表,相关法规政策、内控制度以及执行情况等资料,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设立审计项目资料信息库,将以前年度的审计项目资料全部存储到电脑里,并研制一套文件资料查询系统,做到审计信息再利用,实现审计资源共分享。 2规范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工作方案是审计实施的基础,是保证审计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审计机关检查、控制审计质量和进度的基本依据。因此,要求每个审计项目都要在明确审计目标、防范审计风险上下功夫,本着重要性、谨慎性的原则,制订科学的、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
同时,审计方案的内容要周全、详细,分工要明确、合理;针对审计过程中有需要调整审计实施方案的,要填写审计实施方案调整表,并根据所调整的内容履行审批手续。区别不同类型项目,分类编制审计方案。
目前县、区级审计项目类型主要有财政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企业审计等,各种类型审计既有共同之处,也有各自的特点和要求。 因此,我们在编制审计方案前一定要注意分清项目类型,根据各类型项目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有的放矢地编制审计方案。
3规范审计报告编审工作。审计报告是审计组对审计项目的全面汇报,是整个审计过程的重要环节。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撰写审计报告时,应进一步强调和重申以下几点:一是审计报告中要有被审计单位对提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二是审计报告的陈述要客观,内容要完整,证据要确凿,评价要适当,建议要可行。
三是通过对微观经济管理的综合分析,注意发现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切实发挥为宏观经济服务的作用。四是审计报告的层次要分明,重点要突出,语言要明确,通俗易懂,以提高报告的使用价值。
4建立健全审计质量保证程序。一是实行重大。
浅谈内部经济责任审计 ——个人学习体会交流 于2008年10月16—23日,参加了由中国内审协会在青岛举办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培训。
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对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进行的审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开展的任期责任审计不同于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通过学习,我认为内部审计部门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时间跨度长、涉及业务范围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审计风险多的特点,而内部经济责任又不同于国家专职审计机构;国家审计对县以下的党政领导班干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具有独立性、权威性、严肃性和一定的强制性;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取决于单位部门领导决策与指令,具有被动性、附属性、依赖性和一定的局限性。 二、坚持“有离必审、先审后离”的原则 单位部门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目的之一,就是划清其本人应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权益的真实性及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应负有的责任。
如果在没有得到审计结果之前,就对单位部门领导进行任免(或异地提拔)也就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成为一纸空文,无助于对单位部门领导作出客观公正的考察、衡量及评价。此外,还容易引起“新官不理旧账”的不良现象,导致企业的各种经济问题日积月累,难于解决。
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内审服务、监督与鉴证的职能,坚持账目不清不得离任,悬账悬案搞不清楚不得离任,交接手续不清不得离任的“三不走”原则。 三、合理确定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的真实性、合规性;经营成果、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与经营目标责任制有关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纪情况;单位部门领导应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与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无直接关系的行为和责任,不是任期内发生的经济责任,证据不足或评价标准不明确的经济责任事项不应列入评价内容。 实践证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有的具有一定的共性,适用于评价任何一个企业部门领导人员。
如利润总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有的指标仅适用于评价部分企业部门领导人员。
因此,对企业部门领导人员进行审计评价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依据所在企业的性质及其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评价指标。指标数量不宜过多、过繁,要选择最能客观、准确地反映企业部门领导人员工作业绩,与完成经营责任目标有关的指标作为评价指标,不宜用一套固定不变的指标体系模式评价不同企业部门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
四、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基本原则 1、权责相一致的原则 在审查评价企业部门领导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时,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在经济责任制中授权的内容和经营责任书中规定的经济发展目标及下达的经济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确定相应的经济责任;实行权责相一致原则,其本人仅对任期内授权的经济活动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否则有失公平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具有公正性质的审计,在审计评价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审计人员既要查明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又要注意发展和总结他们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成功的经验,全面地评价其任职期间的功过是非,既不夸大,又不缩小,做到恰如其分,从而坚持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使审计评价能实事求是地体现出被审计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只有这样,既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帮助总结经验教训,才能使离任者不断改进工作、继承者以此为戒。
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在审计评价中对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的情况,把企业实现的数据与一系列考核指标相比较,用量化指标来说明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对明显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应对照有关法规、政策,以定量的数据指标及审计证据为依据给予定性评价,才能使企业部门领导人心悦诚服。 4、贯彻谨慎、准确的原则 对于企业已经实现的经济发展目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真实的财务会计资料等成绩,在审计评价中一定要给予充分肯定;而对于证据确凿的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盲目决策、管理失误等问题,在审计评价中也应明确其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在审计评价的分寸上,一定要贯彻谨慎、准确的原则,必须在审计证据事实准确、依据充分的前提下,科学地分析审计证据和调查数据,审计部门才能提出恰如其分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意见。 五、讲究方法是搞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 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一般都集中在年初或机构合并调整期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内审人员越忙越不能乱方寸,首先要以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严格按照干部管理部门的通知要求和离任审计的审计目标,研究和制定审计方案,重点步骤、重点内容要成竹在胸,不能仓促上阵、眉毛胡子一把抓。
讲究审计方法,是搞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 在审计实践中,要做到“两个结合”。
“两个结合”就是"顺。
一是加大审计执法力度。
审计机关依法审计是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在具体工作中必须严格依法行政。 首先,要坚持亮证执法,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出示审计通知书副本、工作证,使被审计单位和被调查人员知道你在执行公务,从而能主动配合。
其次,要提高工作质量,审计人员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查深、查细、查透,并严格执行审计纪律,以审计人员的良好形象和模范行动赢得他们的积极配合。 再次,要加大查处力度,审计机关要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必要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公安检察机关查处,以审计的威慑力取得他们的自觉配合。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审计机关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经济责任审计两个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对被审计单位要充分利用审计调查、下发审计通知书、送达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函等机会,向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宣传有关法律,并在实施审计的全过程自始至终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为顺利开展审计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时,在审计报告中说明被审计单位不提供、提供部分资料或者以各种理由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有关情况,并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事前审计应与事中、事后审计相互配合。
审计应是事前、事中、事后审计三者的统一。因为事前审计可以起到预防的作用,有助于减少决策失误。
事中审计时效性强,可以及时查明经济目标和预算的实现程度,有助于被审计单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偏差,改善管理,保证最终目标和预算的实现。事后审计能够对已经发生的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作出全面的评价。
如果缺少事前审计,当发现问题,已造成后果,甚至无法纠正时,事后审计,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没有多大意义。反过来,缺少事中和事后控制,再成功的事前审计也会因为没有保证而流产。
所以,应将事前审计与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做到全程跟踪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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