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如果你没有任何过错,不能要求你承担责任。除非你明知借车人没有驾驶证照或者借出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仍将车辆出借,此时你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据此,交警队让你做笔录是想根据你的陈述等具体情况来认定责任该由谁承担,是正常程序。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如果你没有任何过错,不能要求你承担责任。
除非你明知借车人没有驾驶证照或者借出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仍将车辆出借,此时你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据此,交警队让你做笔录是想根据你的陈述等具体情况来认定责任该由谁承担,是正常程序。
一、接警问清案由。
民警在接到报警,问明报警人身份的同时,了解事故发生的大致经过,在脑海中隐约形成一个大致的轮廓,明确现场勘查的重点和细节。比如:接到一辆小轿车与摩托车相撞事故,轿车沿国道直行,摩托车由小道驶入国道左转。
对这样一个警情,民警在接到后去现场途中就会考虑到,要勘查小道的宽度及摩托车轮胎行驶的轨迹等重点。 当然,报警人叙述的事故经过还需要到现场勘查后来确定真伪。
二、环视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不要急着用尺子丈量、绘图、照相,而是要在现场及周边仔细查看,确认勘查范围。
首先要查看车辆是什么部位接触的,即车辆的痕迹。车辆互相接触的,比对两车痕迹,明确受力方向,并看是否相对应,车辆与行人接触的,还要在现场结束后,立即派员到医院提取伤者外衣、检查受伤部位。
其次,辨别路面印痕及散落物等,要分清路面轮胎印迹、路面划痕、散落物等是那辆车那个轮胎或那个部位遗留在路面上的,走向是什么,是否相关联?最后,明确痕迹的起、末点或折变点,确定接触点。当然,在现场环视完后,还要结合现场初查情况。
三、现场初查与分析。 这要求民警到现场后首先确定驾驶人、当事人,查验有关证件,寻找证人,问明案情,了解事故大致经过,并与现场环视情况综合分析事故成因,作出合乎实际的推理判断,揭示现场上各种元素的本质和内在联系。
只有在现场初查情况与现场情形相符情况下,方能着手进行现场勘查。 那么在现场勘查之前就必须掌握或查明车辆的行驶方向、路线或轨迹,明确车辆接触的形态与接触点,明确各种痕迹、物证的关联性。
四、实地勘验。我们事故中队每次出现场,绘图、制作勘查记录、照相等工作均做好分工。
五、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应该在现场制作,但针对办案人员较少,还要快速处置现场等情况,一般都采用现场勘查结束后制作。
在现场勘查笔录的制作中,我们中队要求较严,这一点大荔大队也作的好,就是从接处警开始直至勘查现场结束都详细记录,包括报警人情况、现场保护人情况、现场勘查见证人情况、现场指挥情况、基准点确认情况到最后撤离现场、恢复交通等情况。很规范,也很细致。
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明确相互之间的责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根据其所做的相关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将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非常重要的,相关事故当事人对此都不能漠然置之。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对此并不是十分重视,比如在交通警察做调查笔录时,对询问的问题的回答不是认真对待,觉得无所谓,有些人虽然对自己的回答给予了十分的注意,但在措词上却不是十分注意,结果使自己受到了不应有的损失。 因此对于事故认定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对于交通警察的询问一定要认真对待,准确回答 交通警察所做的询问笔录对于事故认定是非常重要的依据之一,因此在回答询问的问题时就一定要认真回答,准确回答。
尤其是在发现交通警察故意偏袒某一方时就更要注意。 例如下面的问题:你当时离马路边有多远?如果你是位行人且立即回答一米的话,就可能造成非常不利的后果。
对于这样的问话就一定要注意,因为“马路边”是个模糊的概念,到底马路边指的是哪里,必须反问警察,否则你就有可能被认定是在机动车道内。 二、对于交通警察的现场勘察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现场勘察是事故认定的重要依据,勘察人员所绘制的现场图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在实践中本人经常听到这样的话:现场图不符合实际。然而再不符合实际也无法证明,因为你没有证据能够推翻交通警察所绘制的现场图。
那么在现实情况下应该如何对待现场勘察呢?本人认为(1)在交通警察绘制图后,应当立即要求查看其所绘制的现场图,如果发现有不正确的地方要立即指出,并要求其修改。 (2)如果条件许可,应当在交通警察勘察之后自己也对现场进行摄像或照相,以备比较。
三、当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来后,一定要认真审查书的内容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一定要认真审查,(1)审查对事实部分的表述是否准确。(2)审查书中引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正确。
(3)审查法律条文是否应该适用到该事实上。审查以上几点是非常重要的,而且专业性较强,因此最好聘请律师帮助审查,并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
四、对交通事故认定出错的处理 如果认为事故认定有误,一定要在诉讼程序中坚决请求法院依法进行证据的审查判断,因为法院对此认定没有变更权,但有权在判决时不予采纳。 因为新交法规定认定书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
对于警察做笔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八条 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第一次讯问,应当问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现住地、籍贯、出生地、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等情况。 第一百九十九条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在讯问笔录上注明犯罪嫌疑人的聋、哑情况,以及翻译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业。
讯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配备翻译人员。 第二百条 侦查人员应当将问话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或者辩解如实地记录清楚。
制作讯问笔录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材料。 第二百零一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
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更正,并捺指印。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
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讯问笔录上所列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齐全。
侦查人员、翻译人员应当在讯问笔录上签名。 第二百零二条 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侦查人员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犯罪嫌疑人应当在亲笔供词上逐页签名、捺指印。侦查人员收到后,应当在首页右上方写明“于某年某月某日收到”,并签名。
扩展资料: 制作笔录前应注意的问题: 1、一定先了解案情,对案件的关键环节作出判断。这一要领的难点在于快速判断关键环节,争取在做笔录前十分有限的时间里多了解案情,同时抓住时机收集提取固定其它证据。
如果是该案的第一份笔录,要向接警的民警了解情况,如了解到此案有目击证人、物证、书证则务必注意:首先采取措施保证证人、物证、书证不流失,切勿贻误时机,然后开始制作笔录。一般而言,证人和物证的证明效力优于违法行为人或犯罪嫌疑人供述。
如果不是该案的第一份笔录,应在制作笔录前先查阅原有的笔录材料和其它证据。 2、一定先列提纲,对本次笔录要问的内容、要调查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这样可以增强笔录的目的性、条理性和逻辑性。不要认为很正儿八经,很正式的东西才能称为“提纲”,拿张废纸信手写来也是提纲,关键在“写”,想到的东西养成随手写下来的习惯。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是防止遗漏,提高工作效率质量的秘诀。 3、一定遵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制作笔录。
依《人民警察法》,继续盘问(留置)应当留有盘问记录;依《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刑拘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逮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参考资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北大法律信息网。
笔录的主要内容有:
1、事故时间栏用24小时制填写,要求精确到分,如*年*月*日*时*分。
2、天气栏按照气象部分的规范用语记述天气情况,并加表示程度的量词,如晴、小雨、中雪、大雾等。
3、事故地点栏准确填写规范的地名称谓,道路路名及里程数,要求精确到米,如*公路*公里*米。
4、勘查时间栏写明起止勘查时间,要实事求是填写,采用24小时制,精确到分。
5、勘查人员姓名、单位栏填写勘查现场的指挥员,主要勘查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
6、勘查记录为现场勘查笔录的主体部分,其主要记录的内容有:交通事故现场总体情况、道路状况、物体、痕迹及相互间的关系数据、车辆状况及外观检验、现场勘查中发现、提取的重要物证、痕迹;绘制现场图情况;现场拍照的内容,拍摄的数量。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的规定和要求:
1、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应当在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时现场制作,而不应该在现场勘查结束后,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闭门造车,这不仅失去了现场勘查笔录的意义,而且容易引起当事人对事故处理公正性的置疑,从而引发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满而上访。
2、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是对事故现场勘查中发现的各种客观情况的记载,所以文字一定要准确、清楚,叙述文理要简明、通顺、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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