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程程
煎药室工作制度1.煎药室必须有中药师(士)具体住院或门诊病人的中药煎药与管理工作。2.煎药人员领取中药剂时,应核对病人姓名、科别、地址、床号、日期、剂数无误。3.煎药要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医嘱,按规定浸泡后,根据药剂性能选择火候、时间,进行煎煮,药汁量(一般口服100-150ml)要符合要求,外用可达500ml。4.煎药时应坚守岗位,防止药汁煎干,保证药液质量。药材必须煎煮二遍,按药材的性质,掌握煎煮时间,需灌服或外用特殊处理者,遵医嘱执行。药渣应保存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5.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兑服、烊化等特殊用药的煎煮,要按医嘱执行,确保煎药质量。6.打印的煎药卡或标识从领药时起,必须紧随药袋、浸泡容器、煎煮容器和盛药容器转移,每个工序都有操作人员在签名。7.内服、外用煎煮器及服药瓶要严格分开使用。煎好的内服药与外用药必须标记清楚或有醒目标识。8.严格按照中药煎药机和液体包装机使用说明书使用。煎药器具应保持清洁,停止煎药时,请先关掉电源开关,然后拔下电源插头和联机插头,随后清洗擦干备用。做到用后必须清洗干净备用与做好养护工作并有使用标识。9.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计算公式计算加水量,复核确认加水量是否适合。10.汤药送抵病房或药房,应请护士或收药人核对后在送药登记本上签收,建立煎煮登记和差错事故登记以备查考。745104196279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药煎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开展中药煎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第二章 设施与设备要求 第三条 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应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
第四条 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当根据本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
第五条 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设施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六条 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储药设施、冷藏设施以及量杯(筒)、过滤装置、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第七条 煎药工作台面应当平整、洁净。 煎药容器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器皿为宜,禁用铁制等易腐蚀器皿。
储药容器应当做到防尘、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用前应当严格消毒,用后应当及时清洗。
第三章 人员要求 第八条 煎药室应当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及组织管理工作。 第九条 煎药人员应当经过中药煎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中药煎药工作。
煎药工作人员需有计划地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 第十条 煎药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体检一次。
传染病、皮肤病等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体表有伤口未愈合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第十一条 煎药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
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工作时应当穿戴专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第四章 煎药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 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煎煮开始时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第十三条 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 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
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60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
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2-3次。搅拌药料的用具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棍棒为宜,搅拌完一药料后应当清洗再搅拌下一药料。
第十四条 煎药量应当根据儿童和成人分别确定。儿童每剂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每剂一般煎至400-600毫升,一般每剂按两份等量分装,或遵医嘱。
第十五条 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一)先煎药应当煮沸10-15分钟后,再投入其它药料同煎(已先行浸泡)。
(二)后下药应当在第一煎药料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 (三)另煎药应当切成小薄片,煎煮约2小时,取汁;另炖药应当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水(一般为药量的10倍左右)隔水炖2-3小时,取汁。
此类药物的原处方如系复方,则所煎(炖)得的药汁还应当与方中其它药料所煎得的药汁混匀后,再行分装。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体确定煎(炖)药时间(用水适量)。
(四)溶化药(烊化)应当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并去渣后,将其置于药液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待需溶化的药溶解即可。 (五)包煎药应当装入包煎袋闭合后,再与其他药物同煎。
包煎袋材质应符合药用要求(对人体无害)并有滤过功能。 (六)煎汤代水药应当将该类药物先煎15-25分钟后,去渣、过滤、取汁,再与方中其它药料同煎。
(七)对于久煎、冲服、泡服等有其他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应当按相应的规范操作。 先煎药、后下药、另煎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第十六条 药料应当充分煎透,做到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 煎药时应当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煮焦。
煎干或煮焦者禁止药用。 第十七条 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使用不同的标识区分。
第十八条 煎煮好的药液应当装入经过清洗和消毒并符合盛放食品要求的容器内,严防污染。 第十九条 使用煎药机煎煮中药,煎药机的煎药功能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要求。
应当在常压状态煎煮药物,煎药温度一般不超过100℃。煎出的药液量应当与方剂的剂量相符,分装剂量应当均匀。
第二十条 包装药液的材料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材料国家标准。第五章 煎药室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煎药室应当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
药剂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煎药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药剂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SOP),工作制度、操作程序应当装订成册并张挂在煎药室的适宜位置,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 煎药人员在领药、煎药、装药。
① 严格遵守中药煎煮操作规程,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② 领取中药需履行交接手续,填写中药调剂与代煎单,一式两份,调剂室、煎 药室各一份,查看中药包装袋上的姓名、床号、代煎方法与药名,包装是否封口或破 损,中药饮片是否按规定炮制,是否有霉变。 ③ 制备时,要注意中药包装袋、煎药容器、储药瓶三者之间要有明显统一标志。
标签上应注明内服、外用。 ④ 用于煎药工作的用具、容器必须清洁卫生或经过消毒处理。
⑤ 使用煎药器械必须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其维修保养制度应根据设备的 性能、特点、操作注意事项等内容拟订。 ⑥ 煎药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防止药材焦糊。
⑦ 汤剂发出必须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⑧ 急煎中药,填写急煎中药生产与发出登记本后,急煎中药从处方—调剂—汤 剂—病人,不超过90min。
必须马上制备,不得延误。 ⑨ 定期清扫环境卫生,室内不准堆放杂物,药猹及时处理。
⑩ 认真做好各种文字记录与交接登记手续。汤剂煎药记录必须留档保存1年。
医院制剂又称医疗机构制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章第 八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 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以上定义中所谓“固定处方制剂”,是指制剂处方固定不变,配 制工艺成熟,并且可在临床上长期使用于某一病症的制剂。
对于医疗制剂的定义,不能单从字面上简单理解为所有医院都能配制制剂,法规 上的定义已经使“医院制剂”成为一个特定名词。该定义限定了医院制剂配制的条 件,即必须是临床需要,必须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只能在本医院内使用,而 且必须是固定处方制剂。
医院制剂对保障医院完成预防、医疗和保健工作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
第二十一条 煎药室应当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药剂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煎药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药剂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SOP),工作制度、操作程序应当装订成册并张挂在煎药室的适宜位置,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 煎药人员在领药、煎药、装药、送药、发药时应当认真核对处方(或煎药凭证)有关内容,建立收发记录,内容真实、记录完整。
每方(剂)煎药应当有一份反映煎药各个环节的操作记录。记录应保持整洁,内容真实、数据完整。
第二十四条 急煎药物应在2小时内完成,要建立中药急煎制度并规范急煎记录。
第二十五条 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要有清洁规程和每日清洁记录。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煎药室应当定期消毒。洗涤剂、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符合《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GB14930.1)和《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GB14930.2)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不得对设备和药物产生腐蚀和污染。
第二十六条 传染病病人的盛药器具原则上应当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后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对重复使用的盛药器具应当加强管理,固定专人使用,且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二十七条 加强煎药的质量控制、监测工作。药剂科负责人应当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对煎药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检查,征求医护人员和住院病人意见,并建立质量控制、监测档案。
煎药室清洁规程
一 室内清洁
1. 用扫帚扫地用拖把以清洁剂、消毒剂拖地, 用刷子刷去余下污物用水彻底冲净, 用干拖把拖干地面。
2.水池,每周一次或有需要时,用铲子、刷子、清洁剂及消毒剂进行清洁。
3.墙壁、天花板(包括照明设施)及门窗、换气扇,每月一次或有需要时,用抹布、刷子及清洁剂进行清洁。
4.工作台,每次使用后抹布、清洁剂及消毒剂进行清洁。
5.废弃物暂存容器,每天完工或有需要时用刷子、清洁剂及消毒剂。
6.煎药室应当定期消毒。洗涤剂、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符合《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GB14930.1)和《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GB14930.2)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不得对设备和药物产生腐蚀和污染。
二、煎药用器具清洁
1.采用手工方法清洗刮掉沾在器具表面上的大部分药物残渣、污垢。
2.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器具表面,最后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三、煎药用器具消毒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紫外线等消毒方法。
1.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2.紫外线消毒一般控制保持30分钟以上。
(二)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
1.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又称250ppm)以上,器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
2.化学消毒后的器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残留。
(三)保洁方法
1.消毒后的器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2.消毒后的器具应及时放入器具保洁柜内。
煎煮中药器具的选择 当前市场上销售的砂锅、铁锅、铜锅、铝锅、搪瓷杯、不锈钢锅等各种器具性能不尽相同。
有的适合用来煎煮中药,有的则不适合用来煎煮中药。其中砂锅导热均匀,热力缓和,锅周保温性强,水分蒸发量少。
但砂锅的孔隙和纹理多,易吸附各种药物成分而“串味”,且易破碎。 搪瓷器皿和不锈钢锅具有抗酸耐碱的性能,可以避免与中药成分发生化学变化,大量制备时多选用。
铝锅不耐强酸和强碱,从pH1~2或pH9~10的煎液中可检出铝离子,故对酸碱性不很强的复方仍可选用。铁锅化学性质不稳定,易氧化,并能在煎煮时与中药所含多种成分发生化学反应,严重影响汤剂质量。
铜锅的煎出液中可检出微量铜离子,也能与某些药物发生反应。所以,一般认为,铁锅、铜锅、铝锅等不宜用作煎药的器具。
而砂锅、搪瓷杯、不锈钢锅等可以作为煎药的器具。 中药煎煮时水的掌握 煎药最好使用经过净化和软化的饮用水,以减少杂质混入,防止钙、镁离子与中药成分发生沉淀反应。
水的用量一般为中药量的5~8倍(重量),或加水浸过药面2~10cm。(药物量大,则水漫过药面2cm即可;而药量小,则水漫过药面应高一些。)
煎煮前中药浸泡时间的掌握 多数中药需要在煎煮前加“冷水”浸泡适当时间,使中药组织润湿浸透,以利于有效成分的溶解和煎出,一般认为浸泡半个小时比较合适。 中药煎煮火候的掌握 一般先用大火,即“武火”煎煮,待药沸5分钟后,改用小火,即“文火”再煎20~30分钟。
滤出药液后,再加水煮第二煎。第二煎应加开水,以防止凉水激药而不利于有效成分的煎出。
一般第二煎加水约300ml,仍先用武火,煮沸后再改用文火煎15~20分钟即可。 分别将两煎的药液静置沉淀,去掉底部沉淀的药渣。
亦可将两次滤出的药液混合静置沉淀,去掉底部沉淀的药渣后备用。
煎药中注意的问题如下: 1、煎药前的浸泡药物在煎煮前一定要浸泡,这是因为来源于植物类的中药多是干燥品,通过加水浸泡可使药材变软,组织细胞膨胀后恢复其天然状态,煎药时易于有效成分浸出。
一般以花、叶、茎类为主的药物,浸泡时间为1-1。5小时。
以根、种子、根茎,果实类为主的药物浸泡时间为2-3小时。 2、煎煮次数以多次煎煮比一次长时间煎煮的效果好。
实践证明,汤剂煎煮两次能够煎出所含成分的80%左右,所以煎药的次数以两次或三次为宜。 3、煎药的温度煎药温度的高低,中医称之为“火候”一般习惯上称为“文火”或“武火”。
所谓文火,就是弱火,温度上升缓慢,水份蒸发较慢。所谓武火,就是强火,温度上升快,水份蒸发的也快。
如煎药时火候过强,水份蒸发快,会影响有效成分的浸出,也容易糊锅。反之,火候弱,煎煮的药效果就差。
一般是在未沸腾前用武火,至煮沸后再改用文火,保持在微沸状态,可减慢水份的蒸发,这样有利于有效成分的煎出。 4、煎煮时间主要根据药物和疾病的性质,以及药物的情况而定。
一般对第一煎以沸腾开始计算需要20-30分钟,第二煎30-40分钟。治疗感冒类药物,第一煎10-15分钟,第二煎15-20分钟。
滋补类药物,第一煎30-40分钟,第二煎40-50分钟。 5、留取药液量一般指一剂药经两次煎煮合并后的药液量。
成人取400-600毫升,每日分两次服用。儿童取200-300毫升,每日分两到三次服用。
6、服药的方法一般一剂药煎煮两次后合并药液,分两次服用。儿童可分2-3次服用。
治疗感冒、发热、肠炎、腹泻的药,也可采用频服的方法,即每4小时服一次,每次服用30-40毫升,病愈即止,再改为每日服2-3次,小儿以少量多次为好。 7、特殊药的煎煮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药物的性质,在处方中开出带注脚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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