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特殊注意事项和聊天技巧:
1、由于老人的吞咽等生理功能不如年轻人,因此在带给老人的零食方面要避免送有可能导致老人噎住的食品(包括饼干、香蕉等),如带去的话,要切成小块,监护老人食用后离开。如不能监护其食用,最好不要给老人送有可能发生危险的食品。
2、这些老人有着丰富的人生经验和人生经历,这些都是他们引以为傲的自豪财富。因此,他们的思想深处并不希望被人怜悯,但因为年迈的关系,他们在生理上被人视为弱者,这个问题常常触及老人内心的自尊。因此我们在探视老人时,不要在语言上将老人放在弱者的地位上进行交流,不要伤害到老人的自尊。对老人可以多用请教的方式去交谈,这样容易融恰感情,加深了解。生活在敬老院的老人们,最大的心理问题是孤独感。
远离数十年熟悉的生活环境,远离亲人和朋友,处在半封闭的福利院里,会使老人心情压抑,感到孤独寂寞。许多老人觉得聊天是心灵的沟通,陪老人们聊天是我们去敬老院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陪老人聊天,可以减轻老人们的孤独,使他们心情愉快,提高生活的信心,也让老人们感觉到自己生存的价值,感觉到社会的温暖,重新获得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3、进入聊天,我们可以先询问一下老人贵姓,这样也方便称谓。和老人聊天前可以先介绍一下义工组织以及自己的基本情况,例如可以说:我们是长治义工来这里开展义务活动的,我们来自社会的各个行业,我叫***,你可以称呼我***.
4、每个人的脾性不同,在和老人的聊天过程中注意老人的变化,说话的语速适当放慢一点,语气尽量温柔。主动问老人我们可以帮助你做些什么,尽量往老人喜欢的主题上聊、忆旧、拉些家常、讲些新鲜事。聊天需要“共同语言”。许多老人亲历过一些特殊的历史阶段和历史事件,当老人提到某一历史时期,或谈起自己曾经从事的工作时,义工要有所回应,甚至可以谈一些自己的观点,让老人觉得遇到了知音,心情自然会变得愉快和振奋。
5、聊天的过程中,要让老人心情舒畅,是义工服务的唯一原则。因此就一定注意不要谈及可能引起老人伤感的话题,尽量不要和老人谈及子女、老伴、老朋友!许多老人因为子女工作忙而来到养老院生活,虽然能够理解子女的苦衷,但内心深处仍会伤感。在服务实践中,一些老人在谈到自己的子女时,常常一边为子女在工作上取得的成就而自豪,一边为不能和子女一起生活而流泪,这样的聊天不但不能使老人心情愉快,还会引起老人的情绪波动,不利于他们的健康。
6、曾经的辉煌和取得的成就,以及几十年的人生经验和对年轻人的忠告,是老人们最喜欢聊的话题。服务实践中,老人们总是谈起年轻时的工作和生活,描述当时的社会风情和历史事件,感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进而对义工提出各种忠告。通过这样的话题,可以使老人们充满骄傲和人生的成就感,而能向年轻的义工们讲述历史、传授经验,会让老人们感觉到自身的价值,坚定生活的信心。因此可以多聊聊此类话题!
7、安心的生活,是老人们平时心情愉快的保证。长时间在半封闭的环境中生活,老人们肯定会感觉沉闷和烦躁,在和义工聊天的时候,也会发泄这种不满。义工一定不要附和着老人一起批评养老院,要耐心地劝解,做好解说工作。附和着老人一起批评养老院,表面上看是帮老人发泄,实际上是加深了老人对生活环境的不满,使老人越发不适应养老院的生活,造成日常更多的冲突,对老人的心情和健康造成很大损害。如果遇到老人不停诉说时,就沉默是金,可以当个忠实的听众,千万不要和老人起争执。
8、最后在每次聊天结束的时候,可以给老人布置一些“作业”,让老人们在下次聊天前有事可想、有事可做。例如:请老人下次讲讲某个故事,这样老人就会非常期待下次义工的到来,也会觉得生活有盼头。通过第一次的聊天记住老人的名字、相关经历,储备一些与老人曾经从事的职业相关的知识,以便下次更好的沟通和拉近距离。
以下内容摘自于养老信息网《老人入住养老院,入院流程和入院手续》,仅供您参考使用!
养老院入院流程,包括服务对象、入院手续、及收费标准。
首先声明:患有传染病、精神病者不得入院
1. 申请者应当持本人和送养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及复印件各1份到本院,由本院健康咨询师对入住者进行初步的身体健康状况评估。
2. 入住本院前必须进行体检或提供近期(一个月)体检证明,申请者可以在本院指定的医院或者与该医院同级的医院进行体检(如化验肝功、血常规、尿常规、透视、胸片、心电图、b超等),凡体检结果达到院方标准者可以入住本院,对体检未达本院标准者本院有权拒绝其入住;
3. 体检合格者可以办理正式入住手续,入住者确定具体入住的房屋后与本院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及其附件,办理入住手续时,需向本院交付入住押金,该押金在正常入住期限届满办理离院手续时将全部无息返还,同时按照协议书中的约定交付首次入住费用及其他费用后,方可入住本院;
4. 入住者须有监护人(单位)的经济担保(担保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法人单位)并出具相应的证明,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监护人(单位)应当持有效证件到场和入住者一同与本院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5. 入住者的监护人(单位),应当与本院保持联系,若该人联系方式有变应当及时通知本院,以保证在入住者发生紧急情况时,本院可以及时通知,因监护人(单位)地址不清,电话不明而导致院方与其联系中断,延迟时间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住人的监护人(单位)承担责任;
6. 入住者在选定房屋之后,未经本院许可不得随意调换房间、留他人住宿或私自转让(转租);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留宿的,必须向本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院方进行安排;
7. 本院为入住者提供屋内必备家具和生活用品,入住者也可自行携带所需的生活用品,但应经本院同意后方可带入;因入住者未经本院同意私自带入的生活用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入住者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8. 入住者不得擅自携带电器入住本院,如确实需要应向院方提出申请并说明其所携带的电器种类,在经本院同意后方可带入,使用该电器产生的费用由入住者自行承担;未经院方同意,因入住者擅自带入的电器出现的问题和意外,由入住者及其监护人(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9. 入住者在院期间应当遵守本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如多次违反规章制度,刁难工作人员,寻衅闹事,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视为违反合同,本院有权强行要求其限期退院;
10. 本院所提供的服务项目,除明确规定免费的外其余均按照明确的收费标准收费,但入住者可享受一定的折扣优惠;
11. 入住人的贵重物品(如现金、首饰等)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由入住人或其监护人(单位)自行承担;
12. 入住期间外出实行请假制度,入住者请假回家的,在离院前应当在管家处对离院的时间、去向等信息进行登记,在办理相关的手续后方能离院;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者不得擅自外出、外宿,入住人离院后在院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其后果由入住人员及家属自己负责;
13. 入住者若想提前结束如老人请假回家后想出院,必须及时通知院方,出院时间按通知院方时间结算;办理结束住宿手续时,需要携带入住押金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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