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建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申请私人建房的也越来越多。而在很多报批材料中,常常存在一些资料不全或互相矛盾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减缓审批速度。所以,在申请私人建房提交资料时应注意:
一、私人建房必须明确是在建设用地范围以内。属拆建的要提供原有土地使用证,若土地使用证遗失,则要提供当地土管所出具的土地性质证明,以便规划管理部门核对。异地新建要用农用地的,须待国土部门办理农转用手续后才可申请报批,并须提供当地土管所出具的土地性质证明。
二、邻里协议是避免建房纠纷、保障建房过程顺利、邻里和谐的重要保障。在建房过程中,地基开挖、材料堆放、噪音等易对周边带来不利影响,房屋建成后的采光、围墙、排水、灯光照明等都是容易引起纠纷的因素。所以,一份完善的邻里协议能有效地保障建房者自己及其周边邻居的利益。一般拟建房与北侧房屋的间距达不到拟建房高度1.25倍的、山墙侧房屋间距不足6米的,必须提供邻里协议。
三、私人建房要特别注意报批规模,一户只允许一处宅基地。户籍人口4人以下(包括4人)用地面积不超过125㎡,4人以上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建筑层次原则上不超过三层。
风水问题有下列几项:
一、地段良否:良好的建筑物,附近的左右的建筑物是否有协调或消化,而且地段要良好,交通要便利。
二、建筑物外观的气:如门面落落大方,外壁瓷砖颜色得体合宜,玻璃亮丽,而且建物具有高贵大方之风格。
三、室内布局:隔间要大小合宜,通路运线宜顺畅。采光宜充足,灯光除日光灯外,角落宜用灯泡辅助以使气流通全室。
另建房时要认真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安装:
一、要根据家庭所有的家用电器的总容量,及以后再增加的家用电器的总容量确定导线的线径。
二、过去每套住宅都是用一个回路供电。如果新建房房间多,家用电器多,应考虑。
1、新房承重墙不能拆复
要说什么墙不能拆,承重墙绝对排第一,不少新闻也有报道过楼塌了,多数就是因为承重墙被损坏,导致无法支撑楼房,一般承重墙中的预制板墙是不能拆的,开窗开门打孔都是不允许的,这类的墙厚度一般超过24cm,勿拆。
2、新房承重梁柱不能拆
对于房间内的承重梁柱也是不能拆的,梁柱的作用就是用来支撑楼上,一旦拆除,无法支撑,就有上层楼板下坠的维修,一旦出现地震的情况,非常危险。
3、新房墙体钢筋不能拆
墙体中的钢筋对房子的支撑作用很大,如果钢筋被制损坏,那么墙体和楼板的承重能力就会受到影响,如果受到很大的震动,房子就很容易坍塌。
4、新房阳台矮墙不能拆
阳台本身就是半悬空状态,有的知人为了增加更多的光线,将连接阳台的矮墙拆除,这些矮墙很多是配重墙,本身阳台的承重性就不必室内,一旦拆除,增加了阳台的危险性,是不能拆除的。
在新房装修墙体拆改过程中,要得到物业的批准,对于室内一些水电管线的布局都要有所规划,避免墙体拆改引起的其他问题,一般道能拆的墙都属于室内的隔墙,一般专业的工人都明白的。
房屋拆除注意事项:一、施工前: 为了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房屋拆除前,首先要清理预测倒塌范围内的设备,以防出现拆除物倒塌后砸坏相关物质的情况。
其次要将电线、水管、燃气管道、水管等干线与建筑物的直线进行切断操作或者迁移。再次还要向周围的群众张贴告示,并设置相关的围栏、警戒等标志,使人们予以注意,以防误入施工区发生危险。
二、施工后: 施工工作开始后,要坚持确保人员的安全、确保未拆除部分的稳定的“双确保”原则。在施工中,一旦发现不明物体,要马上停止,采取措施进行解决。
要注意所有的施工程序都要按照拆除方案严格执行,并且要设置人员全程监督、指导。在操作上,禁止出现垂直交叉作业的情况。
进行爆破拆除施工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参加安全作业培训,并且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施工方要全程负责人员的安全,并要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 排水系统要先做好保护,比如厕所、阳台的排水管,以免施工时造成堵塞。
2. 拆除窗户时在外围要拉起警戒线。 3. 楼梯扶手或容易造成人物坠落处,需要拆除时要注意安全。
4. 现场要做好消防准备,要有A干粉、泡沫型的灭火器。 5. 事先做好断电处理,防止拆除时造成人员感电、或者电线走火。
6. 瓦斯管要小心防护,源头要先关闭,拆除时要注意暗管(比方埋在墙中或地面的管线)。 7. 保留品要做好防护措施(例如地板、铝窗、卫浴马桶……),以减少损失。
8. 碎裂物品要小心防护,比如将废弃玻璃装袋时务必小心以免造成人员受伤。
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裁决 举报、投诉箱、监督电话由区监察委专人负责。举报投诉范围: 1、对动迁基地公示的内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2、对基地“依法动迁、文明动迁、有情动迁”的实施情况; 3、对基地廉政工作的执行情况; 4、对基地人员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5、对特殊、突发的动迁矛盾的处理情况不满的 区监察委、区政法委、区建设委、区信访办、区房地局、街道等部门,负责对拆迁单位实施全过程的监管,以及拆迁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负责化解拆迁引起的矛盾。
(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已分户无宅基地的; (2)符合分户条件且现有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后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的; (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扩建的; (4)现有房屋属旧房、危房需拆建的; (5)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迁建的; (6)因灾毁住房需重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形,农村村民建房申请不予批准? (1)占用基本农田的; (2)占用公路用地的(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米以内); (3)占用电力通道用地的(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134-330千伏15米) (4)东江湖沿岸建房的;(海拔286米高程以下) (5)选址位于没有治理过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省、市、县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6)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 (7)户口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 (8)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地上建筑物,再申请宅基地的; (9)超过规定面积的; (10)存在权属纠纷,在纠纷没有解决之前的; (11)原住房虽因征地而拆除,但按征购方式进行了补偿安置的; (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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