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我们来讲,既熟悉又陌生。说熟悉,是因为经常接触各种各样的事例与法律密不可分,有的同学还梦想着成为一名庄严的法官,当一名威严的警察。说陌生,是因为很多同学觉得法律离我们太遥远,我又不犯法,知道那么多干嘛?
其实,自从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法律就紧紧地陪伴着我们,保护着我们。
你知道父母为什么养育我们吗?你会说,是他们爱我们。这只是其中一个答案。法律还有更加明确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刑法》规定,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的,会被判处刑罚。
你知道为什么我们会在学校里面接受教育吗?你会说,是因为我们要学习知识啊。其实这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同时也规定父母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也要受到法律制裁。
这些只是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在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中就有明确规定,此外还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专门法律,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规定了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则,但是并不等于违法犯罪就不受到追究,我们中学生更应该遵纪守法,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学好用好身边的法律武器,防范侵害,保护自己,洁身自好,造福社会。
在学校里,我们除了每天学习文化知识外,还要和同学们相互沟通、互相相处,在相处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我们应该学会自我保护,增强法律知识。在我们同学身边经常会出现一些异常的事情,比如:盗窃罪。有一次,我带了十张A4纸,我和朋友一起下楼吃饭,等我吃完饭再上楼就发现我的A4纸不见了,这种现象在大家身边会经常发生,有丢笔的,有丢本的,有丢钱的……这种现象反映了在学校里存在偷盗的行为,小偷小摸,虽然东西不值钱,但是这样会发展成大偷大摸,在学校里老师会批评教育的,但是一旦走向社会,这就触犯了法律,就会构成偷窃罪。
还有伤害罪,学校是一个大的家庭,我们都是这个大家庭里的兄弟姐妹,我们应该和谐相处,但是,却有一些同学因为一件小事而大动干戈,轻者擦伤蹭破一点皮儿,这还不算严重的,但是加入你一不小心失手打伤了别人,发生流血事件,你到时候不仅需要把伤者送到医院救治,还要花钱赔偿人家。我们现在还小,不会出大事情的,学校也会教育我们的,但是一旦走向社会,就可能会造成伤害罪。
最后我在这里呼吁大家,法律知识非常重要,希望学校能够长期开法律所知识讲座,也希望我们学校能把他作为长期的一个教育,让同学们学会自我保护意识,弘扬法律知识。创建和谐校园,为了我们今天能更好的学习,为了我们明天能够健康的走向社会,我们学校应当把法律知识课作为我们必修的课。
读了《凡卡》一文,不觉泪如雨下,那小凡卡哀求的眼神、一直在我脑中晃动;契科夫那催人泪下的语句,令我的内心有着极大的震撼。
我义愤填膺,却又无可奈何。我去问爸爸:“爸爸,为什么凡卡有这么悲惨的命运?他不能自由吗?”爸爸于是给我讲了《凡卡》一文的时代背景:《凡卡》写于1886年,它反映了沙皇尼古拉三世时,无数破产了的农民被迫流入城市谋生,他们深受剥削之苦,连儿童也不能幸免,他们被让去做学徒,学谋生之技,却常被主人侮辱,脆弱的心灵倍受摧残。
“这都是法律的缺口呀!”爸爸深有感触地说道。不过,我们中国可不是这样的,我们中国已经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且在我们容桂,已经有了“法律进校园”的倡议呢!在我们学校,经过法律的“进攻”,与之前截然不同了,以前一下课用老师的话说,就是“脱缰的野马”、“自己姓什么都忘了”只管一溜烟去玩,现在则是有空便拿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看着,给人一副好学的样子。
而且,现在的我们懂得了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法律从小抓起”,你说这不好吗?不过,有些人不会正确地运用法律,借助法律狐假虎威,如:爸爸妈妈要求他做家务,他就说‘你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ⅩⅩ条,……’借此来推脱家务,以达到偷懒的目的。这当然不是好的,他错误的运用法律,使正确的事情都变成了害他的事,那别人可比窦娥还冤哪!还有一点的是,“国有国法,校有校规。”
《未成年人保护法》虽重要,但不能忘的是,学校也有学校的规矩,所以不仅要对“国法”守法,也要对“校规”遵纪。希望广大学生对这次“法律进校园”活动表示肯定和支持,争当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随着时代的进步,法律之风吹进了我们学校。学校扬起了一股学法,守法的热潮,大家都可踏入法律之路,享受着法律给我们带来的方便。另外,在学校开展的学法活动中,我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这不仅使我增长了见识,还使我获得了许多感触、体会。这些感触一直回荡在我的脑海中。现在,就让我们一起交流一下吧! 我觉得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体现,是劳动人民利益的保障,是提醒我们不要去点燃犯罪之火的警惕钟。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不公平的事情,就像刚刚买的新房,由于质量的问题,到处漏水。这样,我们就能向有关的部门投诉,踏上法律之路,通过法律的途径去得到公平。同样,人们在工作时,也会遇到像被老板拖欠工钱的事。但是因为工作者无条件去追还,就会发生一些我们不愿看到的悲剧。所以,我觉得应该让一些没有法律意识的人群进行法律教育,让他们采用正确的途径去解决一些不公平的事。这就可以阻止让人悲痛欲绝的事的发生。还有一点,现在的青少年有着一颗好奇的心,对什么都有兴趣,什么都想尝试一下。就像吸毒那样,完全是他们对毒品的好奇导致他们堕入深渊,不能自拔,到最后不但毁了自己的一生,还给家人带来了无法忍受的确悲痛。拥有一颗好奇的心,本来是一件好事,这能是他的只是不断得到增长,可他们却用到了不正确的途径上。而法律就有可能尽量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它的制裁使人望而生畏,使心里存有歪念的人取消了念头。这就能大大减少那样的事情发生。
法律对我们来说,虽然是有利的,但是每一件事都像镜子一样有两面,有利就有弊,在给我们带来方便时,它还给我们带来了制约。一些无良的人,他们利用法律,和那些不懂法律的人签上合约,利用他们的贪婪,在合约上标出不平等的条件,使自己受益。虽然那些受害事后知道自己受骗了,但又因为合同是起法律效果的,投诉无门啊!相信大家在电视或者报纸上都会得知这些事,但是在利诱面前,谁能头脑清醒地去对待这件事呢?所以,我觉得每个人都不要因为贪小便而上当受骗,应受得住利益的诱惑,坚持自己的立场。平时也不要轻信那些看上去有利的事情,不要让利益蒙蔽了双眼。记住一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不被人欺骗的情况下,也不要去欺骗人。
法律不仅有两面性,而且它也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假如没有法律,那大街上川流不息的汽车将变得乱七八糟的,毫无秩序。醉酒驾驶等的事故就会频频发生,造成一个又一个的令人悲痛万分的场面。公众场所的空气更加是变得浑浊,我们吸入二手烟的机会就会更多,这不仅会使我们感觉难受,还会威胁着我们的健康。法律无时无刻都在我们的身边,是它使我们正常地生活,如果我们都去触犯它,那我们的生活就会由美好变得痛快不堪。
让我们行走在法律的道路上,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学生!让我们荡漾在法律这个小院里,感受它给我们带来的方便,警惕!让我们做一个知道法律两面性并让自己受住诱惑的学生!让法律陪伴我们渡过无怨无悔的一生。
写作思路:围绕《民法典》的中心思想,结合自身感受得描述,正文: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青少年成长路上的保护伞,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高空抛物、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坚持问题导向。而问题的提出和解决,自然是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的体现人民的需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够真正用来解决和调解现实生活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为了加强民事立法相关活动和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我们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同时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尺标,我们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多方面推动《民法典》实施方案。
法制进校园作文
山中清流,潺潺不息,奔流而下,乃因山凹疏导之功也;石间野草,兀然向上,百折不挠,乃是石缝引导之劳也。
五千年悠久灿烂文明,法制如一朵奇葩,傲然挺立于中华文明的历史长河中,走过汉唐风雨,走过宋韵之声。在浩瀚的历史烟云中回荡。商鞅明法令而强秦国,太宗减刑罚乃成盛世。在中国这样人治盛行的国家,法制如此瑰丽。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全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得如此重要。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满18岁的青少年进行保护。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事:年少轻狂人们拿着法律赋予的免死金牌,用来填补冲动的罪过。凭着法律的庀佑,他们无所顾忌,年轻的心被逐渐扭曲。法律或许会为你生命买单,但你的青春也将付出代价。
几声枪响总在不经意间打破校园的宁静,美国,芬兰等国校园内枪击案不断,而酿成悲剧的皆为一些在校生。因为一些口角,因为遭人歧视,因为无人关心,狂妄的心被激怒。最终,扣响罪恶的扳机,几个如花的生命瞬间凋零。这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法制进校园,刻不容缓!你还可曾记得马加爵,这个平日默默无闻的人,转瞬成为了恶魔。生命有时可以是天使,也可以是魔鬼!
青春有悸动的梦,也有冲动的梦。我们的情绪喜怒无常,不加以正确引导,往往会后悔终生。我们对法律的认识,往往断章取义,以篇盖全,这是一种悲哀。
那一个个光影瞬间把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送到我们面前。看着一个个案例,我被震惊了,多少生命的悲剧在反复上演,徒留一份悲凉。
学校重智育而轻德育,盲目追求升学率,于是,惨剧发生!那一个个血泪悲剧下,是对法的曲解与无知。多少美好而年轻的梦就此夭折。对法制的淡薄,使我们的思想缺乏应有的理性。试想一下,这样的人长大后,危害的又何止一两个人?因为没有法律的束缚,再理智的人也会成为屠夫。
血一样的教训刺痛了我们的心,我们有必要反省一下,我们的社会,我们大家,该为他们承担什么呢?我们懂法而不知用法,不懂带动同学学法,我们的社会有法而缺乏对大众的灌输。罪恶背后,每个冷漠法制的人都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是违反纪律的“五指山”,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青少年必须自尊、自重、自强、自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法制满校园,和谐溢神州!构建和谐法制社会,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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