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二个法制宣传日。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也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全校师生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一、学法。
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二、守法。
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三、用法。
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卫士,时刻保护着我们。
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四、宣传法。
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在此我特别提醒以下几点:(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3)注意交通安全。
不到12周岁坚决不骑车上路,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校园内严禁追逐打闹;;(4)注意运动安全。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同学们!健康现在,才可能幸福未来。我们要积极学法,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
山中清流,潺潺不息,奔流而下,乃因山凹疏导之功也;石间野草,兀然向上,百折不挠,乃是石缝引导之劳也。
五千年悠久灿烂文明,法制如一朵奇葩,傲然挺立于中华文明的历史长河中,走过汉唐风雨,走过宋韵之声。在浩瀚的历史烟云中回荡。
商鞅明法令而强秦国,太宗减刑罚乃成盛世。在中国这样人治盛行的国家,法制如此瑰丽。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在全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得如此重要。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满18岁的青少年进行保护。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事:年少轻狂人们拿着法律赋予的免死金牌,用来填补冲动的罪过。凭着法律的庀佑,他们无所顾忌,年轻的心被逐渐扭曲。
法律或许会为你生命买单,但你的青春也将付出代价。 几声枪响总在不经意间打破校园的宁静,美国,芬兰等国校园内枪击案不断,而酿成悲剧的皆为一些在校生。
因为一些口角,因为遭人歧视,因为无人关心,狂妄的心被激怒。最终,扣响罪恶的扳机,几个如花的生命瞬间凋零。
这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法制进校园,刻不容缓!你还可曾记得马加爵,这个平日默默无闻的人,转瞬成为了恶魔。生命有时可以是天使,也可以是魔鬼! 青春有悸动的梦,也有冲动的梦。
我们的情绪喜怒无常,不加以正确引导,往往会后悔终生。我们对法律的认识,往往断章取义,以篇盖全,这是一种悲哀。
那一个个光影瞬间把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送到我们面前。看着一个个案例,我被震惊了,多少生命的悲剧在反复上演,徒留一份悲凉。
学校重智育而轻德育,盲目追求升学率,于是,惨剧发生!那一个个血泪悲剧下,是对法的曲解与无知。多少美好而年轻的梦就此夭折。
对法制的淡薄,使我们的思想缺乏应有的理性。试想一下,这样的人长大后,危害的又何止一两个人?因为没有法律的束缚,再理智的人也会成为屠夫。
血一样的教训刺痛了我们的心,我们有必要反省一下,我们的社会,我们大家,该为他们承担什么呢?我们懂法而不知用法,不懂带动同学学法,我们的社会有法而缺乏对大众的灌输。罪恶背后,每个冷漠法制的人都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是违反纪律的“五指山”,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我们青少年必须自尊、自重、自强、自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法制满校园,和谐溢神州!构建和谐法制社会,指日可待。
现在社会上不法之徒正在逐渐减少,但是还是有那么一些不法分子还在危害着我们,所以我认为我们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还是很重要的。只要我们学会了一些法制知识我们就可以通过我们学到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
目前来说,各个有关部门还是十分关注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的。可是有些学校却往往忽视了让学生学习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法制教育经常会被他们忽视。在一些学校的眼中总是认为:学生的成绩是最重要的,法制教育进行与否根本不重要。可要真是不重要的话相关部门就不会这么注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了。近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再受关注。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 《意见》中提出,要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内容,努力形成从小学到大学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确保青少年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意见》要求,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其中,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要求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要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 在10月25日,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后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和工作提出了要求。 让青少年学习法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希望降低青少年犯罪的次数。要降低青少年的犯罪率,预防工作必须先走一步,学生只有知法,才能够守法。在禅城区,就有一个专门的普法讲师团,作为学生的私人法律顾问,解答学生的法律疑问。讲起法制教育,学生又会最想了解哪方面的知识呢?继建立法制副校长制度后,禅城区教育局和司法局再度联手,成立普法讲师团。这支主要由律师、政法干警等专业人士组成的队伍,会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及时提醒学校注意学生的相关方面,加强管理,并会不定期地对挂钩的学校进行知识讲座,现场回答学生的问题;如果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什么法律上的疑问,也可以主动和普法团联系,或者通过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要求普法团到学校进行讲解。各个学校以及有关单位这么努力难道还不足以证实让青少年儿童学习法制的重要性吗?既然已经可以证明我希望,各个学校不要在忽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了!真的,法制教育对青少年来说根本不亚于文化教育。我真心希望每个学校都开始注重法制教育!
蓝天,它的内涵是七色彩虹,洁白云朵,但总少不了密布的乌云;太阳,它的蕴意是莹莹光无尽,绚烂璀璨,却总抹不去太阳黑子……社会,它的含义是技术先进,经济发达,而洁白中却存在污点——违法犯罪。
一失足成千古恨
在学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座谈会上,有一名身着囚犯服装的青年,他才19岁,正值花季年华,正洋溢青春魅力的他却要在高墙里、铁窗前度过19岁。家人心痛,亲友在心痛,同学也在心痛……
他忏悔地说道:“劳改,着实艰苦,失去自由,失去亲情,痛不欲生。”是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曾经,如果他不沾染社会风气,不讲“江湖义气”与“哥儿们”义气的话,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当初,在网吧上网的时候,记得些父母的泪,也不至于蹲监狱;那时,如果不涂一时之快,不带同伙去“揍”那网友,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也不至于使得父母伤心欲绝。让我们反省自己,沉思他的历史,是否要让那段过去重演……
忠言逆耳利于行
紧接着又是一位犯人在讲述自己的曾经:在校学习时,因不听父母的良言,认为自己的羽毛已经丰满,可以物通无阻地飞翔于蓝天了。因此时常旷课,逃学,结交了些不三不四的社会青年。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他经常与“狐朋狗友”进行“拦路抢劫”,抢到的钱平分,时之“其乐融融”,却不知自己已经逼向悬崖。当母亲哭着乞求他的时候,他却不“悬崖勒马“,直到”东窗事发”才知后悔。可惜,一切已经太晚了。19岁的他自毁了元量的前程和似锦的青春。他的过去告诉我们“忠言逆耳利于行,”享乐是一瞬间的,而痛苦的记忆却是永远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当张浩真正理解这句话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自由。他的面孔那般老实,没想到他却是一个犯人。他的从前又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他原本成绩还算较好,可却善恶不分,认识了一帮“二流子”,整天混在其中,慢慢地行为由善到恶,从小错到大错。之后,学与不学就不是他谈论的了,他讲的是义气。敲诈、打架频频发生,终于狼锒铛入狱,狱中还顽固不化,可劳改的痛苦使他途迷知返。“回首过去,我体会到了犯罪的危害与可怕……”
三个犯人的教训,我们应该谨记,张警官的“苦口婆心”,我们应该熟虑。
学法、懂法、守法
法,是反纪的“五指山”,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青少年必须自尊、自重、自强、自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将法律融入生活 年少时的法律印象可能来源于当时热播的一些港台法律剧,对律师在法庭上引经据典,据理力争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所展现出的口才和风度,是无比的崇拜。
以至于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法律。 记得高考那年也是一个高温酷暑天,父母为了我有一个很好的复习迎考环境,买了一台空调。
可没想到等高考结束,这台空调也罢工了,大热天里,父母去找了卖空调老板好几次,可对方总是千方百计推诿,不愿解决问题。当时我心想不是打算在大学里学法律吗,现在就可以试试自己是否有学习的潜力啊。
那时家里是没什么法律条文的,我就整整在新华书店里泡了三天,终于找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是有相关规定的。第二天我和父母一块又去找商家,很理直气壮地对老板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规定的,经营者对出售的商品应当承担“三包”责任。
那老板很诧异的看着我说,没想到小姑娘还懂法律!没过几天,这老板就给我们家换了一台空调。第一次和法律的成功接触,使我体会到法律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上大学后,终于有机会系统的学习法律了,我对法律也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法律意识的形成仅仅依靠个人是不够的,更重要的还在于家庭,全社会法律素质的提高。生活中,我开始成为一名义务普法员,将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尽量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告诉周围的亲戚朋友,特别是一些和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劳动法》等等。
去年,一位老乡在一家中介公司签约买了套房子。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中介公司是百般推脱,不愿交房,让我老乡把付给他们的钱拿回来并解除合同。
在仔细看过合同后,我发现其中有很多违规操作之处:在这份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即为中介公司,然而一般情况下中介公司并非房屋产权人,只能提供居间服务,且中介公司不能够提供房屋产证,这其中有一定欺诈成分。我帮他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一是对方欺诈,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同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二是对方违约,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之外,赔偿所受损失。当然对这种黑中介还应向监管部门投诉,以免更多的买房人上当受骗。
后来,我这老乡,虽说房子没买成,但总算让对方支付了高额赔偿金。之后他还告诉我,他已经在自学法律了,以免下次再上当受骗。
学法,用法的过程,也增强了我的社会责任感。一次,有位同事告诉我,他在用某品牌热水器时,竟然被热水烫着了。
后来发现是因为其他水龙头有人用水,这边水压不够就只出热水了,提醒我们以后使用一定要当心。我想了想,热水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水龙头同时使用情况,如果是老人和小孩在使用躲闪不及,那后果岂不是会更加严重。
回去之后,我仔细看了说明书,发现根本没提及对这种安全隐患的防范措施和警示说明。然而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对这种可能对人身产生重大危害的安全隐患,厂家就算防范技术不成熟,至少也应该做出安全警示啊!在将此问题向厂家反映之后,他们专门派了专业技术人员做了现场测试,并且承诺会在以后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对此安全隐患做出警示说明。 工作生活中许多人,常常会认为法律只属于法官、罪犯、律师等从事法律职业的人。
其实法律已经融入我们的生活,并且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健全法制体系 完善食品市场安全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现状 食品安全是指确保食品消费对人类健康没有直接或潜在不良影响的特定概念。
随着近年来制造假冒伪劣食品的事件不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4年,全国工商行政机关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近15万件,移送司法机关270多件。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今年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我国已制定了食品卫生法、粮油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药最高残留限量、产品质量法、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已初步形成了以《食品卫生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立了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和队伍,迈入了食品安全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食品生产关系国计民生,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食品安全的法律建设,既是保证食品安全,提高生活质量,搞好“放心菜篮子”的需要,也是在国际贸易中实施本国环境战略的需要。
食品安全情况严峻 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食品行业的整体卫生条件和管理水平还较低,生产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大多数食品生产还处于家庭作坊式阶段。食品生产单位多、小、散、乱、差,加工设备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制度和生产标准形同虚设,不按标准生产、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有的企业卫生制度形同虚设,重产量轻卫生,卫生保证能力差,有的企业弄虚作假,产品不经检验合格就出厂;有的企业对卫生监督不配合甚至拒绝卫生监督;有的企业明知故犯,出售过期、变质食品。
有的企业无视法律规定,滥用食品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甚至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等情况相当普遍。 在北京召开的食品安全高层研讨会上,有关专家指出,从目前统计的数字看,中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例约为二至四万人,但这个数字尚不到实际发生数字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 我国消费者每年因食物残留农药和化学添加剂中毒的人数至少在二十至四十万人。
这些还只是显性的中毒者,如果包括潜态的没有即时发作的中毒者,那将是一个更大的数字。从金华敌敌畏火腿到太仓黑心肉松,到含瘦肉精的猪肉,一则则有关食品安全的新闻不绝于耳。
食品生产加工污染严重 食品污染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尤其是随着食品生产的工业化和新技术、新原料、新产品的采用,造成食品污染的因素日趋复杂化,高速发展的工农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波及到食物并引发一系列严重的食品污染事故。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污染源通常有三类:一是生物污染,它由病虫害、生物霉素等因素导致,如疯牛病、口蹄疫;二是物理污染,如放射性辐射对植物、动物的种植养殖以及对动物饲养原料的污染;三是化学污染,它由化学霉素、重金属、激素、农药残留所致。
另外,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也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不久前便有“苏丹红一号”风波。 严重制约出口贸易 农产品和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食品的出口贸易。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大门虽然敞开了,但门槛却不降反升,非关税贸易壁垒的制约作用更加明显。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已成为发达国家向我们“亮红灯”的主要借口,出口农产品的内在品质和卫生标准成了我们的致命伤。
我国入世以来,欧美日等在“绿色壁垒”的名义下,对我国一些“菜篮子”产品频频亮出“红牌”。据有关部门估算,自2002年以来,国外的技术壁垒,特别是“绿色壁垒”,造成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已达百亿美元,相当于我国近年来水产品、畜禽、蔬菜水果的年出口额。
由此可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不仅危及我国广大居民的日常生活,而且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也为国外安全廉价的农产品大举进入我国市场提供了条件,从根本上加大了我国农产品的市场压力。 专家认为,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还会愈演愈烈。
我国只有采取卫生安全的“绿色”生产措施,才能拿到进入到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同时也才能保证国内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缺陷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应该是多层次、分门类的法律体系。
在宏观层次上,国家已制定了《食品卫生法》。这应是对食品卫生安全最全面的法律。
但是现在该法关注对象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甚至是走向餐桌的食品,并且存在着处罚力度不够、措词含糊、伸缩性太大的问题,而且连带责任不强。食品安全法律之间存在体系不完整、内容不全面、职责不清晰等问题,制约了对不法行为的打击。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以下的缺陷: 首先,准入制度不严。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企业从事食品生产除了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外,还要获得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放的《卫生许可证》,部分食品门类的生产还须领取质监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但在市场流通领域的管理中缺少追溯和招回制度。制度上也还存在抓大漏小、抓点漏面、抓固定漏流动等现象。
准入制度不严直接导致食品生产中出现的假冒伪劣充斥市场,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国食品生产企业有十七万家,其中相当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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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校园 蓝天和白云的心一样,希望白鸽自由翱翔。老师和父母的心一样,希望我们健康成长。
花开的日子我们走进校园这个快乐的地方,在平安校园愉快歌唱;花开的日子我们愿意用心情的音符,去谱写和谐校园的欢乐章。 和谐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具有代表性的观念,实现和谐,是古往今来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和愿望。
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也将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构建和谐校园需建立和谐师生关系。
是老师给我们文化知识的启迪,使们从无知到有知,从幼稚走向成熟。老师给了我们知识的雨露,需要的是我们全身心的接受,珍惜老师的付出,尊重老师的劳动。
师生互爱,从而打造和谐的学习氛围。 构建和谐校园需建立和谐的同学关系。
关心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用一颗真诚的心去换另一颗真诚的心。同学之间友好相处,让他们感受到和谐校园的温馨,从而打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构建和谐校园需建立好的学习,好的校风。我们需倡导一种脚踏实地的学习精神,将学风建设的目标指向"理想,团结,自强,成材"。
一种团结奋进的班风和刻苦勤奋的学风能促使个人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好的校风如春风化雨不声不向地吸引每个学子奋勇向前,为了理想而努力拼搏。
校风积极向上,从而打造和谐的教育氛围。 构建和谐校园需建立诚信,文明的作风,同学之间相互信任,坦诚相待,说实话,做实事。
考试时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用诚实和实力给自己和老师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作风严谨,文明,从而打造和谐校园文化。
同学们,老师们,构建和谐校园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茫茫学海中,我们做勇敢的水手,乘风破浪,共赴前程。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向和谐校园的彼岸前进。
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气扬起理想的风帆,用我们的青春和生命奏响时代的强音,当我们抛弃了迷茫,把握了航向;当我们共同努力,不懈地摇桨,和谐校园的乐章终将奏响。 花开的日子,让我们在和谐的教育氛围中愉快地学习;花开的日子,让我们在和谐的兴趣乐园中陶治情操;花开的日子,让我们在和谐的人际关系中健康成长。
未来不是梦,今天,在我们手中。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 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
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
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
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
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
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
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
随着时代的进步,法律之风吹进了我们学校。学校扬起了一股学法,守法的热潮,大家都可踏入法律之路,享受着法律给我们带来的方便。另外,在学校开展的学法活动中,我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这不仅使我增长了见识,还使我获得了许多感触、体会。这些感触一直回荡在我的脑海中。现在,就让我们一起交流一下吧!
我觉得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体现,是劳动人民利益的保障,是提醒我们不要去点燃犯罪之火的警惕钟。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不公平的事情,就像刚刚买的新房,由于质量的问题,到处漏水。这样,我们就能向有关的部门投诉,踏上法律之路,通过法律的途径去得到公平。同样,人们在工作时,也会遇到像被老板拖欠工钱的事。但是因为工作者无条件去追还,就会发生一些我们不愿看到的悲剧。所以,我觉得应该让一些没有法律意识的人群进行法律教育,让他们采用正确的途径去解决一些不公平的事。这就可以阻止让人悲痛欲绝的事的发生。还有一点,现在的青少年有着一颗好奇的心,对什么都有兴趣,什么都想尝试一下。就像吸毒那样,完全是他们对毒品的好奇导致他们堕入深渊,不能自拔,到最后不但毁了自己的一生,还给家人带来了无法忍受的确悲痛。拥有一颗好奇的心,本来是一件好事,这能是他的只是不断得到增长,可他们却用到了不正确的途径上。而法律就有可能尽量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它的制裁使人望而生畏,使心里存有歪念的人取消了念头。这就能大大减少那样的事情发生。
法律对我们来说,虽然是有利的,但是每一件事都像镜子一样有两面,有利就有弊,在给我们带来方便时,它还给我们带来了制约。一些无良的人,他们利用法律,和那些不懂法律的人签上合约,利用他们的贪婪,在合约上标出不平等的条件,使自己受益。虽然那些受害事后知道自己受骗了,但又因为合同是起法律效果的,投诉无门啊!相信大家在电视或者报纸上都会得知这些事,但是在利诱面前,谁能头脑清醒地去对待这件事呢?所以,我觉得每个人都不要因为贪小便而上当受骗,应受得住利益的诱惑,坚持自己的立场。平时也不要轻信那些看上去有利的事情,不要让利益蒙蔽了双眼。记住一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不被人欺骗的情况下,也不要去欺骗人。
法律不仅有两面性,而且它也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假如没有法律,那大街上川流不息的汽车将变得乱七八糟的,毫无秩序。醉酒驾驶等的事故就会频频发生,造成一个又一个的令人悲痛万分的场面。公众场所的空气更加是变得浑浊,我们吸入二手烟的机会就会更多,这不仅会使我们感觉难受,还会威胁着我们的健康。法律无时无刻都在我们的身边,是它使我们正常地生活,如果我们都去触犯它,那我们的生活就会由美好变得痛快不堪。
让我们行走在法律的道路上,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学生!让我们荡漾在法律这个小院里,感受它给我们带来的方便,警惕!让我们做一个知道法律两面性并让自己受住诱惑的学生!让法律陪伴我们渡过无怨无悔的一生。
在学校里,我们除了每天学习文化知识外,还要和同学们相互沟通、互相相处,在相处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我们应该学会自我保护,增强法律知识。在我们同学身边经常会出现一些异常的事情,比如:盗窃罪。有一次,我带了十张A4纸,我和朋友一起下楼吃饭,等我吃完饭再上楼就发现我的A4纸不见了,这种现象在大家身边会经常发生,有丢笔的,有丢本的,有丢钱的……这种现象反映了在学校里存在偷盗的行为,小偷小摸,虽然东西不值钱,但是这样会发展成大偷大摸,在学校里老师会批评教育的,但是一旦走向社会,这就触犯了法律,就会构成偷窃罪。
还有伤害罪,学校是一个大的家庭,我们都是这个大家庭里的兄弟姐妹,我们应该和谐相处,但是,却有一些同学因为一件小事而大动干戈,轻者擦伤蹭破一点皮儿,这还不算严重的,但是加入你一不小心失手打伤了别人,发生流血事件,你到时候不仅需要把伤者送到医院救治,还要花钱赔偿人家。我们现在还小,不会出大事情的,学校也会教育我们的,但是一旦走向社会,就可能会造成伤害罪。
最后我在这里呼吁大家,法律知识非常重要,希望学校能够长期开法律所知识讲座,也希望我们学校能把他作为长期的一个教育,让同学们学会自我保护意识,弘扬法律知识。创建和谐校园,为了我们今天能更好的学习,为了我们明天能够健康的走向社会,我们学校应当把法律知识课作为我们必修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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