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学,天天向上。Study hard and you’ll improve everyday.现在下面是字词句子网收集整理的关于用(繁华事散逐香尘)精选内容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
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犹似坠楼人。
【前言】
《金谷园》是唐代诗人杜牧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这是一首即景生情诗。诗人经过西晋富豪石崇的金谷园遗址而兴吊古情思。前句写金谷园昔日的繁华,今已不见;二句写人事虽非,风景不殊;三、四两句即景生情,听到啼鸟声声似在哀怨;看到落花满地,想起当年坠楼自尽的石崇爱妾绿珠。句句写景,层层深入,景中有人,景中寓情。写景意味隽永,抒情凄切哀婉。
【注释】
⑴金谷园:金谷本地名,在河南洛阳市西北,西晋卫尉石崇筑园于此,园极奢丽。
⑵香尘:沉香之末。石崇为教练家中舞妓步法,以沉香屑铺象牙床上,使她们践踏,无迹者赐以珍珠。
⑶流水无情:流水一去不回,毫无情意。多用以比喻事物的发展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流水,指金谷水。《水经注·谷水注》:“谷水又东,左会金谷水,水出自太白原,东南流历金谷,谓之金水。东南流,经晋卫尉卿石崇之故居也。”
⑷坠楼人:谓石崇的爱妾绿珠。绿珠(?-300),石崇家歌妓,善吹笛。时赵王司马伦杀贾后,自称相国,专擅朝政,石崇与潘岳等谋劝淮南王司马允、齐王司马冏倚靠司马伦,谋未发。司马伦有嬖臣孙秀,家世寒微,与司马冏结仇,得司马伦赏识后,又向石崇求绿珠,石崇不许。此时力劝司马伦杀石崇,母兄妻子十五人皆死。*士到门逮捕石崇,石崇对绿珠说:“我今为尔得罪。”绿珠边泣边说:“当效死于官前。”因自坠于楼下而死。事见《晋书·石崇传》及《世说新语·仇隙篇》。杨炫之《洛阳伽蓝记》卷一:“昭仪寺有池,······后隐士赵逸云:‘此地是晋侍中石崇家池,池南有绿珠楼。’”
【翻译】
繁华往事,已跟香尘一样飘荡无存;流水无情,野草却年年以碧绿迎春。啼鸟悲鸣,傍晚随着东风声声传来;落花纷纷,恰似那为石崇坠楼的绿珠美人。
【鉴赏】
金谷园故址在今河南洛阳西北,是西晋富豪石崇的别墅,繁荣华丽,极一时之盛。唐时园已荒废,成为供人凭吊的古迹。据《晋书。石崇传》记载:石崇有妓曰绿珠,美而艳。孙秀使人求之,不得,矫诏收崇。崇正宴于楼上,谓绿珠曰:“我今为尔得罪。”绿珠泣曰:“当效死于君前。”因自投于楼下而死。杜牧过金谷园,即景生情,写下了这首咏春吊古之作。
面对荒园,首先浮现在诗人脑海的是,金谷园繁华的往事,随着芳香的尘屑消散无踪。“繁华事散逐香尘”这一句蕴藏了多少感慨。王嘉《拾遗记》谓:“石季伦(崇)屑沉水之香如尘末,布象床上,使所爱者践之,无迹者赐以真珠。”此即石崇当年奢靡生活之一斑。“香尘”细微飘忽,去之迅速而无影无踪。金谷园的繁华,石崇的豪富,绿珠的香消玉殒,亦如香尘飘去,云烟过眼,不过一时而已。正如苏东坡诗云:“事如**了无痕”。可叹乎?亦可悲乎?还是观赏废园中的景*吧:“流水无情草自春”。“流水”指东南流经金谷园的金水。不管人世间的沧桑,流水照样潺湲,春草依然碧绿,它们对人事的种种变迁,似乎毫无感触。这是写景,更是写情,尤其是“草自春”的“自”字,与杜甫《蜀相》中“映阶碧草自**”的“自”字用法相似。
傍晚,正当诗人对着流水和春草遐想的时候,忽然东风送来鸟儿的叫声。春日鸟鸣,本是令人心旷神怡的赏心乐事。但是此时—红日西斜,夜*将临;此地—荒芜的名园,再加上傍晚时分略带凉意的春风,在沉溺于吊古之情的诗人耳中,鸟鸣就显得凄哀悲切,如怨如慕,仿佛在表露今昔之感。日暮、东风、啼鸟,本是春天的一般景象,着一“怨”字,就蒙上了一层凄凉感伤的**。此时此刻,一片片惹人感伤的落花又映入诗人的眼帘。诗人把特定地点(金谷园)落花飘然下坠的形象,与曾在此处发生过的绿珠坠楼而死联想到一起,寄寓了无限情思。一个“犹”字渗透着诗人多少追念、怜惜之情!绿珠,作为权贵们的玩物,她为石崇而死是毫无价值的,但她的不能自主的命运不是同落花一样令人可怜么?诗人的这一联想,不仅是“坠楼”与“落花”外观上有可比之处,而且揭示了绿珠这个人和“花”在命运上有相通之处。比喻贴切自然,意味隽永。
一般怀古抒情的绝句,都是前两句写景,后两句抒情。这首诗则是句句写景,景中寓情,四句蝉联而下,浑然一体。
第2篇:《金谷园》诗文解释及赏析
金谷园
杜牧
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
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犹似坠楼人。
【诗文解释】
繁华的往事像香尘一样飞散,流水无情地流淌,花草自然成春。黄昏时分,东风里传来鸟儿哀怨的啼叫,落花纷纷就像那跳楼的美人。
二:繁华往事,已跟香尘一样飘荡无存;流水无情,野草却年年以碧绿迎春。啼鸟悲鸣,傍晚随着东风声声传来;落花纷纷,恰似那为石崇坠楼的绿珠美人。
【词语解释】
香尘:沉香屑。
坠楼人:指绿珠。
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
这两句是说,诗人来到已经荒芜的金谷园,感慨多端,昔日繁荣华丽,极一时之盛的名园,及石崇的豪富,如当日的香尘一样,消散无踪,云烟过眼,成为往事;而流经金谷园的金水,不管人世沧桑,径自流淌,春草依然碧绿,它们对人事的种种变迁,似乎毫无感触。句句写景,更是写情,含凭吊苍凉之思,寓微讽之意。“自”字用得巧妙,既写了春草的冷漠,旧园的荒芜,又加深了诗人的感慨。
【赏析】
金谷园的故址在今河南洛阳西北,是西晋富豪石崇的别墅,繁荣华丽,极一时之盛。唐时园已荒废,成为供人凭吊的古迹。据《晋书·石崇传》记载:石崇有妓曰绿珠,美而艳。孙秀使人求之,不得,矫诏收崇。崇正宴于楼上,谓绿珠曰:“我今为尔得罪。”绿珠泣曰:“当效死于君前。”因自投于楼下而死。诗人来到金谷园,只见满目凄凉,不免联想起那繁华的往事。触景生情,抒发了自己凭吊的感慨,对绿珠的遭遇深表同情。全诗比喻贴切,情景交融,意境悠远,情韵隽永。
据《晋书。石崇传》记载:石崇有妓曰绿珠,美而艳。孙秀使人求之,不得,矫诏收崇。崇正宴于楼上,谓绿珠曰:“我今为尔得罪。”绿珠泣曰:“当效死于君前。”因自投于楼下而死。杜牧过金谷园,即景生情,写下了这首咏春吊古之作。
面对荒园,首先浮现在诗人脑海的是,金谷园繁华的往事,随着芳香的尘屑消散无踪。“繁华事散逐香尘”这一句蕴藏了多少感慨。王嘉《拾遗记》谓:“石季伦(崇)屑沉水之香如尘末,布象床上,使所爱者践之,无迹者赐以真珠。”此即石崇当年奢靡生活之一斑。“香尘”细微飘忽,去之迅速而无影无踪。金谷园的繁华,石崇的豪富,绿珠的香消玉殒,亦如香尘飘去,云烟过眼,不过一时而已。正如苏东坡诗云:“事如春梦了无痕”。可叹乎?亦可悲乎?还是观赏废园中的景*吧:“流水无情草自春”。“流水”指东南流经金谷园的金水。不管人世间的沧桑,流水照样潺湲,春草依然碧绿,它们对人事的种种变迁,似乎毫无感触。这是写景,更是写情,尤其是“草自春”的“自”字,与杜甫《蜀相》中“映阶碧草自春*”的“自”字用法相似。
傍晚,正当诗人对着流水和春草遐想的时候,忽然东风送来鸟儿的叫声。春日鸟鸣,本是令人心旷神怡的赏心乐事。但是此时—红日西斜,夜*将临;此地—荒芜的名园,再加上傍晚时分略带凉意的春风,在沉溺于吊古之情的诗人耳中,鸟鸣就显得凄哀悲切,如怨如慕,仿佛在表露今昔之感。日暮、东风、啼鸟,本是春天的一般景象,着一“怨”字,就蒙上了一层凄凉感伤的**。此时此刻,一片片惹人感伤的落花又映入诗人的眼帘。诗人把特定地点(金谷园)落花飘然下坠的形象,与曾在此处发生过的绿珠坠楼而死联想到一起,寄寓了无限情思。一个“犹”字渗透着诗人多少追念、怜惜之情!绿珠,作为权贵们的玩物,她为石崇而死是毫无价值的,但她的不能自主的命运不是同落花一样令人可怜么?诗人的这一联想,不仅是“坠楼”与“落花”外观上有可比之处,而且揭示了绿珠这个人和“花”在命运上有相通之处。比喻贴切自然,意味隽永。
一般怀古抒情的绝句,都是前两句写景,后两句抒情。这首诗则是句句写景,景中寓情,四句蝉联而下,浑然一体。
第3篇:《漆园》原文及赏析
王维唐五言绝句:《漆园》原文:
古人非傲吏,自阙经世务。
偶寄一微官,婆娑数枝树。
《漆园》参考注释:
王维唐五言绝句:《漆园》赏析:
这是王维《辋川集》中的一首。漆园是辋川二十景之一。不过这首诗的着眼点不在描绘漆园的景物,而在通过跟漆园有关的典故,表明诗人的生活态度。
诗的用典自然贴切,且与作者的思想感情、环境经历融为一体,以致分不清是咏古人还是写自己,深蕴哲理,耐人寻味。
诗的前两句,反用郭璞《游仙诗》“漆园有傲吏”的诗意。据《史记·老庄申韩列传》载,庄子曾为漆园吏,楚威王遣使聘他为相,他不干,反而对使者说:“子亟去,无污我!”这就是后世所称道的庄子啸傲王侯的故事。郭璞称庄子为“傲吏”,其实是赞美他。王维在这里反其意而用之,说庄子并不是傲吏,他所以不求仕进,是因为自觉缺少经国济世的本领。这也是一种赞美,不过换了个角度罢了。显然,王维是借古人以自喻,表白自己的隐居,也决无傲世之意,颇有点看穿悟透的味道。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要做漆园吏这样的“微官”呢?
三、四句“偶寄一微官,婆娑数株树”,含蓄地透露了自己的人生态度。这两句意思说,做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官,不过是形迹之“偶寄”而已。在王维看来,只要“身心相离,理事俱如”(《与魏居士书》),便无可无不可了。做个漆园吏,正好可借漆园隐逸,以“婆娑数株树”为精神寄托,这样不是也很不错吗?《晋书》中有“此树婆娑,无复生意”的说法,“婆娑”用以指树,形容其枝叶纷披,已无生机。郭璞《客傲》中又有“庄周偃蹇于漆园,老莱婆娑于林窟”的说法,“婆娑”用以状人,形容老莱子放浪山林,纵情自适。王维用在这里,似乎两者兼而取之:言树“婆娑”,是以树喻人;言人“婆娑”,是以树伴人。总之,做这么一个小官,与这么几棵树相伴,隐于斯,乐于斯,终于斯,又复何求哉!这就集中地表现了王维隐逸恬退的生活情趣和自甘淡泊的人生态度。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2.827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