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考免考的条件:
1、课程免考的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3、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4、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 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 高等数学" 、" 线性代数" 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 物理" 或" 普通物理" 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 计算机应用基础"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计算机软件基础" 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 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 等中文类课程。
二、自考免考英语的条件如下: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本、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三、自考生的年龄超过35周岁以上可以免试英语,但需要以其他的课程来代替英语的学分,一般需要加考3、4门课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业务。
二、设定依据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6〕3号)。2.《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粤府〔1989〕142号)。
3.《关于使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考办〔2007〕19号)。4.《关于调整自考管理系统免考管理模块的通知》(粤考办〔2016〕33号)。
三、申请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各类考生可申请免考课程及凭证书可申请免考课程条件可通过查看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完整成绩表或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须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办理时间 办理转免考时间为每月25号在各区招考办指定地点(如遇该天是星期六、日则顺延下星期一)。六、办理地点 各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定地点。
[点击查看] 七、联系电话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自考科:。3.各区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八、办理流程 (一)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办理流程。1.可凭等级证书类型及级别: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一级、二级C语言、三级PC技术、其他级别;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成绩,二级、三级、四级;全国英语等级证书(PETS),二级、三级、四级;大学英语等级证书(CET),四级、六级;剑桥商务英语等级证书(BEC),A1级、A2级、B1级、B2级、C1级、C2级;西班牙外语水平等级证书(DELE),A1级、A2级、B1级、B2级、C1级、C2级;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未取得等级;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销售经理助理、销售经理、销售总监;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未取得等级。
2.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系统中考籍管理模块的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模块提交申请:输入已获得的等级证书类型、级别、证书编号(CET、PETS笔试成绩输入准考证号)、成绩(只有CET证书和PETS笔试成绩两种类型需要输入)、获得证书年月、获得证书所在省份。同时输入要申请免考的课程代码,同一张证书可申请免考多门课程。
3.输入证书信息后,系统自动匹配考生输入的证书类型、证书编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如匹配成功,提示“证书查验通过,无需递交材料,审核时间约30个工作日,请注意审核结果。”4.如匹配不成功,系统提示“请将准考证、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县(区)自考办初审。”
考生需按本办事指南中规定的时间,到提交申请时选定的区办理地点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等级证书复印件上注明考试所在的省份。5.区招考办收集考生的材料后,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
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交市招考办。6.市考办根据各区招考办提交的考生材料和考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申请,进行校对审核相关材料,定期向省考办递交申请和有关材料。
7.在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二)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办理流程。
1.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的考生,须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系统中“前置学历信息管理”功能模块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待省初审通过后,方可通过系统中考籍管理模块的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有关前置学历登记信息情况说明,可查看相关要求:前置学历信息登记时间为:上半年2月1日-5月20日,6月25日-7月5日;下半年8月1日-11月20日,12月25日-1月5日。
前置学历审核由省自考办直接负责和管理,有关审核进展情况,考生可直接向省自考办咨询,电话:020-89338633,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凡是2017年1月前在系统提交了办理免考申请,且当前审核状态还不是“省自考办初审通过”或“省自考办复审通过”的考生请及时按要求进行前置学历信息登记。
2. 考生前置学历信息登记待省初审通过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到提交申请时选定的区办理地点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科)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 按上述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办理流程中第5、6、7步骤办理。
1、广东省自考法律本科可以免考英语。
2、共要考课程(科目)是:
中国近代史纲要
马克思ZY基本原理概论
英语(二)
中国法律思想史
法律文书写作
外国法制史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概论
知识产权法
婚姻家庭法
合同法
公司法
劳动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3、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4门课程,不少于14学分:
金融法
公证与律师制度
房地产法
证据法学
4、如果大专不是法律类专业的,那么还要加考5门:
宪法学
刑法学
法理学
民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手续办理规定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考生须向市考办提供毕业证书和成绩表的正 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从 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科)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留省考办备 案,两份退回市考办;市考办应将其中一份交考生,让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备用。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考生须向市考办提供毕业证书、成绩表和课程合格证书的 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填写 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留省考办备案,两份退回市考办;市考办应将其中一份交考生,让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备用。
(三)凡专科是1993年前市属成人大专院校(包括市属教育 学院,原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除外)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入学时录取名册的复印件(录取名册上应有广东省高等、中专招生委员会公章或广东省高等教育局成人高 等中专学校招生办公室公章或广东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公章),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作出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四)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考生,须提前按办理毕业的有关规定办理免考手续。
(五)各类高等学校的肄业生、退学生,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也可按免考(一)的要求办理免考手续(退学生须出具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
免考条件 (1)考生申请:社会考生由本人携免考材料,到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提出申请,在校考生由本人携免考材料,向所在学校自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考生于每年的4月、10月前可咨询县(市、区)招考办及学校自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时间,具体时间由县(市、区)招考办及学校自考管理部门决定。 (2)免考课程: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或大学英语四、六级(省内)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 凡获得NCRE一级及以上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凡获得NCRE二级及以上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证书(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00052》; 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专科毕业者可免考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专科涵盖这两门课程即可抵免) 以上内容由江西自考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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