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教学经验来看
首选上海的自考建筑工程(独立本科)
由同济大学主考 证书牛不说 同济大学的建筑那可是世界著名啊!
到哪里还可以去他们的继续教育学院学习 师资力量很强大的 !
专业基本要求: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和施工管理能力;具有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自学能力。
专业代码:B080806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教材名称 学分 备注
1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
2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4
3 0015 英语(二)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册)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下册) 14
4 2198 线性代数 工程数学 线性代数 3
5 219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3
6 0420 物理(工) 物理(工) 6 含实验考核(0421)1学分
7 2439 结构力学(二) 结构力学(建筑) 6
8 2440 混凝土结构设计 混凝土结构设计 8 含设计(2441)1学分
9 2442 钢结构 钢结构 5 含设计(2443)1学分
10 2275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4 含上机考核(2276)1学分
11 3347 流体力学 流体力学 5 含实验考核(2445)0.5学分
12 2404 工程地质及土力学 工程地质及土力学 3
13 2446 建筑设备 建筑设备 3
14 2447 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 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 4
15 2448 建筑结构试验 建筑结构试验 3 含实验考核(2449)1学分
16 毕业考核(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合计 72 自2007年起,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土建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无须加考其他课程;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房屋建筑学”(2394)一门课程。
自2007年起,报考本专业的所有考生,无论是否已按原有的专业分类要求参加过分类加考课程,都必须严格按此调整后的分类加考课程报考和毕业。
3. 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应考者,可申请免考独立本科段的外语课程,但必须加考以下3门课程:建筑工程概论(0174)、公共关系学(0182)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51, 0052),且不授予学位
具体情况和分析都在这里了 您满意吗?呵呵
五个建筑类本科专业
1、土木工程专业
土木工程是建造各类土地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的统称。它既指所应用的材料、设备和所进行的勘测、设计、施工、保养、维修等技术活动,也指工程建设的对象。
即建造在地上或地下、陆上,直接或间接为人类生活、生产、军事、科研服务的各种工程设施,例如房屋、道路、铁路、管道、隧道、桥梁、运河、堤坝、港口、电站、飞机场、海洋平台、给水排水以及防护工程等。
2、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要求学生主要学习普通化学、水分析化学、工程力学、测量学、工程制图、微生物学、水力学、电工学、给水排水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外语、计算机技术及绘图、污染物监测和分析、工程设计、管理及规划方面的基本训练。
具有水科学和环境技术领域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和管理规划方面的基本能力,掌握对水的开发、净化、输送、回收与应用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3、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学科是在水的自然特性研究之基础上,以工程或非工程措施调控和利用水能资源的工程科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着重培养从事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及其建筑物(包括大坝,水电站厂房,闸和进水、引水、泄水建筑物等)。
工业用水工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科研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学习与研究方向包括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工结构、水力学及流体动力学、工程管理等,发展趋势是与信息技术、可靠度理论、管理科学等新兴学科的交叉与融合。
4、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从事室内环境设备系统和建筑公共设施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及国民经济各部门所需的特殊环境开发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已于2012年和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建筑设施智能技术(部分)、合并为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本科毕业生具有暖通、空调、燃气供应、建筑给排水等公共系统,建筑热能供应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能力。
5、工程力学专业
培养具备力学基础理论知识、计算和试验能力,能在各种工程(如机械、土建、材料、能源、交通、航空、船舶、水利、化工等)中从事与力学有关的科研、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和力学教学工作的高级工程科学技术人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木工程专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力学专业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66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