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C030106
专业名称:法律(本科段)*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开考方式:系统委托及独立办班
报考范围:司法系统及港澳地区(办班:部分地区)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00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3 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004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必考 笔试
005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4 必考 笔试
006 0263 外国法制史 4 必考 笔试
007 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08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09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10 5680 婚姻家庭法 3 必考 笔试
011 0230 合同法 4 必考 笔试
012 0227 公司法 4 必考 实践考核
013 0167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014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5 8100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0 必考 笔试
101 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2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03 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229 证据法学 6 选考 笔试
201 5679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02 0245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3 567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204 0242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5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231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加考 笔试
毕业要求:不少于15门且不低于65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65学分;选考课4门16学分;加考课6门34学分。
说明:
1、港澳考生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
2、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101至104中不少于14学分。
3、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系列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
4、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5;其它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五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原法律专业(本科,代码593)调整为本专业。
必考科目: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学分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学分3.英语(二) 14学分4.法律文书写作 3学分5.国际私法 4学分6.国际经济法概论 6学分7.合同法 5学分8.公司法 4学分9.劳动法 4学分10.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 4学分11.知识产权法 4学分12.婚姻家庭法 3学分选考科目:1.金融法 4学分2.税法 3学分3.票据法 3学分4.保险法 3学分5.房地产法 3学分6.市场竞争法概论 4学分7.证据法学 6学分8.公证与律师制度 3学分考英语二还是要选考三门选考课如果你专科读的是法律考完15门课程,毕业论文也合格的话就可以毕业了如果是其他专业的还需要加考其他科目具体如下:1、凡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或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2、其他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3、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婚姻法”课程考试的,不须报考“婚姻家庭法”课程,可在选考课程中另行任选一门课程考试。
4、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已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的,在报考本科段时,不须报考“中国法制史”,而应参加基础科段的“行政法学”课程考试,在专科已通过“行政法学”课程考试的,报考本科段时,须参加“中国法制史”的考试,以上考生,本科段可少选一门选考课程。5、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计划与新计划中,凡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课程,成绩互抵;原计划中由必考课改为新计划中的选考或由选考课改为必考课的课程,成绩对应相抵。
如:金融法(原为必考)互抵金融法(现为选考);环境法学(原为选考)互抵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现为必考)。6、在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中,已通过必考课“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选考课“立法学”、“侵权行为法”、“政治学原理”、“物权法”、“微型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的,可抵新计划中的选考课。
7、申请免考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在选考课中加考三门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8、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原来按老计划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1、广东省自考法律本科可以免考英语。
2、共要考课程(科目)是:
中国近代史纲要
马克思ZY基本原理概论
英语(二)
中国法律思想史
法律文书写作
外国法制史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概论
知识产权法
婚姻家庭法
合同法
公司法
劳动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3、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4门课程,不少于14学分:
金融法
公证与律师制度
房地产法
证据法学
4、如果大专不是法律类专业的,那么还要加考5门:
宪法学
刑法学
法理学
民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您好,您是那个省份的啊?下面提供的是广东省的自考法律独立本科段科目和要求,您可以相对地参考一下,变化基本不大,希望对您有点帮助。
专业名称:法律(独立本科段)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开考方式:面向社会 报考范围:全省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3708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0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004 0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5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必考 笔试
006 00245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07 00242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08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9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0 00261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1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2 00247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013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4 0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15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6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17 00230 合同法 4 必考 笔试
018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0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02 00227 公司法 4 选考 笔试
103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0167 劳动法 4 选考 笔试
105 0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6 0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选考 笔试
107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选考 笔试
108 00233 税法 3 选考 笔试
109 00257 票据法 3 选考 笔试
110 00258 保险法 3 选考 笔试
111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12 0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13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114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115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选考 笔试
毕业要求:
1.非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9门课程,且不低于99学分。
2.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6门课程,且不低于79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8门84学分;选考课15门62学分,加考课0门0学分。
说明:
1.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至018),累计79学分。
2.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从001至018),累计84学分;选考课至少要获得14学分,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从102至115中加考若干门选考课程,累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4.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0
3 00015 英语(二) 14.0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0
5 00249 国际私法 4.0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0
7 00230 合同法 5.0
8 00227 公司法 4.0
9 00167 劳动法 4.0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0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0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0
13 选修课
8 00263 外国法制史 4.0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0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0
05678 金融法 4.0
00233 税法 3.0
00257 票据法 3.0
00258 保险法 3.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0
00169 房地产法 3.0
15 21005 法律毕业论文
16 加考课1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0
17 加考课2 05679 宪法学 4.0
05677 法理学 7.0
00245 刑法学 7.0
00242 民法学 7.0
说明: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和“加考课2”
注:选修课 i/n 表示n选i ; 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
祝自考成功!加油!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 注
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序号1-12为本科段必考课
公共外语任选1门
序号13-22为选考课,任选3门
论文需答辩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15 英语(二) 14
0016 日语(二)
4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249 国际私法 4
6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7 0230 合同法 5
8 0227 公司法 4
9 0167 劳动法 4
10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1 0226 知识产权法 4
12 5680 婚姻家庭法 3
13 0263 外国法制史 4
14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15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16 5678 金融法 4
17 0233 税法 3
18 0257 票据法 3
19 0258 保险法 3
20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21 0169 房地产法 3
22 0024 普通逻辑 4
23 9900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合 计 66 15门课程(不含毕业论文)
法律专业本科段(专业代码 C030106)
自考法律本科专业都是考些以下科目
合同法
公司法
民事诉讼法学★(00243)
房地产法
劳动法
知识产权法
英语(二)
公证与律师制度
民法学★(00242)
刑法学★(00245)
保险法(0025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国际经济法概论(00246)
国际私法(00249)
票据法(00257)
外国法制史(00263)
税法(00233)
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
法律文书写作(00262)
婚姻家庭法(05680)
法理学★(05677)
金融法(05678)
西方法律思想史(00265)
宪法学★(05679)
民法学★(00242)
公司法(00227)
劳动法(00167)
房地产法(0016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合同法(00230)
国际私法(00249)
刑法学★(00245)
民事诉讼法学★(00243)
知识产权法(00226)
金融法(05678)
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
国际经济法概论(00246)
保险法(0025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
宪法学★(05679)
票据法(00257)
外国法制史(00263)
税法(00233)
婚姻家庭法(05680)
公证与律师制度(00259)
法理学★(05677)
法律文书写作(00262)
西方法律思想史(00265)
您好,您是那个省份的啊?下面提供的是广东省的自考法律独立本科段科目和要求,您可以相对地参考一下,变化基本不大,希望对您有点帮助。
专业名称:法律(独立本科段)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开考方式:面向社会报考范围:全省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3708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0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004 0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5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必考 笔试 006 00245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07 00242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08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9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0 00261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1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2 00247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013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4 0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15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6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17 00230 合同法 4 必考 笔试 018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0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02 00227 公司法 4 选考 笔试 103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0167 劳动法 4 选考 笔试 105 0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6 0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选考 笔试 107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选考 笔试 108 00233 税法 3 选考 笔试 109 00257 票据法 3 选考 笔试 110 00258 保险法 3 选考 笔试 111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12 0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13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114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115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选考 笔试 毕业要求: 1。 非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9门课程,且不低于99学分。
2。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6门课程,且不低于79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8门84学分;选考课15门62学分,加考课0门0学分。 说明: 1。
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至018),累计79学分。 2。
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从001至018),累计84学分;选考课至少要获得14学分,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从102至115中加考若干门选考课程,累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
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
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4。
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
序号 类型号 课程代号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004 420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2 002 0005 420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必考 笔试
3 003 0015 3022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4 004 0264 3821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必考 笔试
5 005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4 必考 笔试
6 006 0263 3822 外国法制史 4 必考 笔试
7 007 0249 3823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8 008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9 009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10 010 0855 3545 婚姻家庭法(一) 3 必考 笔试
11 011 0230 合同法 4 必考 笔试
12 012 0227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13 013 0167 3146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14 014 0228 38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15 015 8100 3241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0 必考 实践考核
16 101 0256 金融法(一) 4 选考 笔试
17 102 0259 334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8 103 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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