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法学本科自考要考12本必考和3门选考,还有1项论文。
必设课程及学分要求:公共政治课(4)、外语(14)、法律文书写作(3)、国际私法(4)、国际经济法概论(6)、合同法(4)、公司法(4)、劳动法(4)、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4)、知识产权法(4)、婚姻家庭法(3)。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外国法制史(4)、中国法律思想史(4)、西方法律思想史(4)、金融法(4)、税法(3)、票据法(3)、保险法(3)、公证与律师制度(3)、房地产法(3)。
选考从推荐的里面选3门考
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法理学(7)、宪法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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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下哪个地区的。
一般的话第一次报名要去当地自考办的,需要办理准考证现场入电子照片。之后报名有些地区可以去承办的银行报名,或者继续去自考办。
自己看书然后四月,七月,十月,一月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教材可以自考办预定也可以书店购买。
以下是浙江省的科目,不知道一样不。图片是专科的 层 次:本科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0 3 00015 英语(二) 14.0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0 5 00249 国际私法 4.0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0 7 00230 合同法 5.0 8 00227 公司法 4.0 9 00167 劳动法 4.0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0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0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0 13 选修课8 00263 外国法制史 4.0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0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0 05678 金融法 4.0 00233 税法 3.0 00257 票据法 3.0 00258 保险法 3.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0 00169 房地产法 3.0 15 21005 法律毕业论文 16 加考课1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0 17 加考课2 05679 宪法学 4.0 05677 法理学 7.0 00245 刑法学 7.0 00242 民法学 7.0 说明: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和“加考课2” 注:选修课 i/n 表示n选i ; 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
选修课是不低于8个学分,英语二可以不考,但是需要考三门选修课来抵,最后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专业代码:C030106 专业名称:法律 (本科)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00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004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必考 笔试 005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4 必考 笔试 006 0263 外国法制史 4 必考 笔试 007 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08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09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10 5680 婚姻家庭法 3 必考 笔试 011 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012 0227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013 0167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014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5 8100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2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03 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229 证据法学 6 选考 笔试 201 5679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02 0245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3 567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204 0242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5 0243 民事诉讼法 5 加考 笔试 231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加考 笔试 毕业要求:不少于15门且不低于65学分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65学分;选考课4门16学分;加考课6门34学分。
说明:1、港澳考生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 2、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101至104且不少于14学分。
3、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 4、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法学、涉外法学、涉外经济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5;其它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五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原法律专业(本科,代码593)调整为本专业。
您好,转:必考科目: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学分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学分3.英语(二) 14学分4.法律文书写作 3学分5.国际私法 4学分6.国际经济法概论 6学分7.合同法 5学分8.公司法 4学分9.劳动法 4学分10.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 4学分11.知识产权法 4学分12.婚姻家庭法 3学分选考科目:1.金融法 4学分2.税法 3学分3.票据法 3学分4.保险法 3学分5.房地产法 3学分6.市场竞争法概论 4学分7.证据法学 6学分8.公证与律师制度 3学分考英语二还是要选考三门选考课如果你专科读的是法律考完15门课程,毕业论文也合格的话就可以毕业了如果是其他专业的还需要加考其他科目具体如下:1、凡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或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2、其他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3、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婚姻法”课程考试的,不须报考“婚姻家庭法”课程,可在选考课程中另行任选一门课程考试。
4、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已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的,在报考本科段时,不须报考“中国法制史”,而应参加基础科段的“行政法学”课程考试,在专科已通过“行政法学”课程考试的,报考本科段时,须参加“中国法制史”的考试,以上考生,本科段可少选一门选考课程。5、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计划与新计划中,凡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课程,成绩互抵;原计划中由必考课改为新计划中的选考或由选考课改为必考课的课程,成绩对应相抵。
如:金融法(原为必考)互抵金融法(现为选考);环境法学(原为选考)互抵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现为必考)。6、在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中,已通过必考课“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选考课“立法学”、“侵权行为法”、“政治学原理”、“物权法”、“微型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的,可抵新计划中的选考课。
7、申请免考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在选考课中加考三门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8、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原来按老计划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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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经有了大专的学历,再去读自考法律本科就不需要从法律的大专读起,可以直接报自考法律本科,但需要加考3门法律大专的基础课。自考的难度在成人教育中是最难的,主要是考试重点无法把握,复习范围比较大,但只要掌握复习方法,通过是没有问题。自考法律的复习方法:
1、网上下载历年试卷和考试大纲,把答案在教材书上找出来。因为自考试题是从题库中出来的,往往会反复考到,只要把这些题目都背下来,一般及格没有问题。
2、根据大纲复习,要求识记和掌握的重点背下来,就可以有好的成绩。
3、考试时,要把名词解释当简答题回答,凡是能记住的内容只要卷面允许,都写上去。
4、自考的题目范围广,但难度不大,所以要记住的内容比较多。
专科13科,本科15科。
专:公共课---大学语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三个代表(代替旧版的马哲和邓论)。 专业课---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法,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宪法,法理,中国法制史。
本:公共课---中国近代史纲要(代替旧版的毛概),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 专业课---公司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一),法律文书写作,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劳动法,英语(二),知识产权法。
选修课---(6选3)税法,金融法,房地产法,票据法,外国法制史,保险法。本科毕业还得写毕业论文和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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