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扩展资料:
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
自学考试的课程根据命题的组织和使用范围分为两类,即:统考课程,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由全国考办命题的课程;省考课程,指在本省市范围内使用由本省市考委组织命题的课程。
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安排主要是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安排在四月下旬的第一个周六和周日,下半年安排在十月下旬的第一个周六和周日。目前还有部分省市在每一月和七月也安排一些课程的考试。
自考有统一的办理毕业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六月和十二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所报考专业的部分课程已考过可否免考,怎么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自考免考的条件:
一、课程免考的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 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 高等数学" 、" 线性代数" 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 物理" 或" 普通物理" 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 计算机应用基础"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计算机软件基础" 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 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 等中文类课程。
您好,我为您回答: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免考所需资料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免考条件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国生教育解析:如果考生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
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免考手续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1] 。
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专科生自考本科可以免考的课程是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加考课程。申请免考需注意一下几点:
1. 办理免考需提供原学历毕业证(或肄业证、退学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学历成绩单(须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原学历中考试方式为“考查”的课程,不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课程。
3. 自学考试实习及毕业论文课程不可申请免考。
4. 已停考课程不可申请免考。
5. 原学历为自学考试的毕业生,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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