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自考税法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5 A B B D A 6-10 B B A D C 11-15 A C A D D 16-20 C A B C C 21-25 D B A C D 26-30 A D D C D 二.多选题 31 AC 32 ABC 33 ADE 34 ABCE 35 ABCDE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36.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37.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38.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额时,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外购物质资料价值以及购进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税款的一种增值税。 39.税务检查:税务检查是指税务机关依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情况进行的审查监督和管理活动。
四、简答题 40.税收法律关系有哪些特征? 答: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 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但另一方必须是国家或代表国家的税务机关; 2.税收法律关系具有单方面的权利或义务性质; 3.税收法律关系具有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性质; 4.纳税义务人一旦发生了税法规定的行为,就产生了税收法律关系。 41.我国哪些权利、许可证照应当征收印花税? 答:权利、许可证照: 1.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 2.工商营业执照; 3.商标注册证; 4.专利证; 5.土地使用证。
42.简述个人所得课税的基本模式。 答:个人所得税基本课税模式目前世界上个人所得税模式有三种: 1.分类所得课税模式; 2.综合所得课税模式; 3.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43.简述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答: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税务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 2.存在对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事实; 3.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现实发生的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五、论述题(本大题12分) 44.如何理解税法解释的实质课税原则? 答:实质课税原则又称实质课税法、实质课税主义、经济观察法,它起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 质课税原则是在经济生活多样化,交易手段复杂化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理、有效地进行税收征收而提出的一项税法解释原则。
实质课税原则即指对于某种情况不能仅根据其外观和形式确定是否应予课税,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尤其应当注意根据其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判断是否符合课税要素,以求公平、合理和有效地进行课税。以增加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透明度,形成社会监督,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减少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的发生可能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5.案例:某啤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纳税期内发生下列业务: 1.从某粮食经营部门(一般纳税人)购进大麦一批,价值100万元(不含税); 2.购进其他用于应税项目的原料,价值10万元(不含税); 3.购进生产设备一台,价值20万元(不含税); (以上业务均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3000吨,每吨单价3200元(不含税),货款已收; 5.向个体户销售啤酒300吨,每吨单价3500元(开具普通发票); 6.向某展览会赞助啤酒1吨,价值3200元(不含税) 7.分给本厂职工啤酒10吨,价值32000元(不含税); 8.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金为8000元。
根据上述材料,依据税法规定,计算该厂本期应纳增值税额,并说明理由。 答: 1.进项税,适用13%的低税率,允许抵扣。
2.进项税,适用17%的税率,允许抵扣。 3.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金不允许抵扣。
4.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应计算销项税额。 5.向个体户销售啤酒,其销售额为含税价,应换算为不含税价后,计算销项税额。
6.赞助啤酒,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7.自产货物分给本单位职工使用,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8.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金,结转本期抵扣。 9.销项税额=〖3000*3200+300*3500÷(1+17%)+3200+32000〗*17%=1790548元=179.055万元;进项税额=100*13%+10*17%=14.7万元。
10.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79.055-14.7-8000÷10000=163.56万元。 46.案例:作家吴某,自由职业者,同时自己开了一家书店,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吴某2008年收入如下: 1.被某电视台“五一”文艺晚会组聘为顾问,取得顾问费4000元; 2.在某高校中文系兼课,每月两次,每次课酬400元; 3.出版个人作品集,取得收入20000元; 4.书店全年销售额90000元,扣除进货成本、税金、费用后,纯收入30000元。 问题:吴某的上述收入,依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应如何纳税?请说明理由,并列出计算式。
答: 1.顾问费属于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4000-800)*20%=640(元) 2.兼课收入由于每月未超过800元,不征所得税。 3.出版个人作品集属于稿酬收入,应纳税额为=20000*(1-20%)*20%*(1-30%)=2240(元)。
4.书店收入为个体工商户收入,运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30000*20%-1250=4750(元)。 吴某本。
2009年7月自考税法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1-5 A B B D A6-10 B B A D C11-15 A C A D D16-20 C A B C C21-25 D B A C D26-30 A D D C D 二.多选题31 AC32 ABC33 ADE34 ABCE35 ABCDE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36.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37.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38.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额时,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外购物质资料价值以及购进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税款的一种增值税。 39.税务检查:税务检查是指税务机关依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情况进行的审查监督和管理活动。
四、简答题40.税收法律关系有哪些特征?答: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但另一方必须是国家或代表国家的税务机关;2.税收法律关系具有单方面的权利或义务性质;3.税收法律关系具有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性质;4.纳税义务人一旦发生了税法规定的行为,就产生了税收法律关系。 41.我国哪些权利、许可证照应当征收印花税?答:权利、许可证照:1.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2.工商营业执照;3.商标注册证;4.专利证;5.土地使用证。
42.简述个人所得课税的基本模式。答:个人所得税基本课税模式目前世界上个人所得税模式有三种:1.分类所得课税模式;2.综合所得课税模式;3.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43.简述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答: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税务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2.存在对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事实;3.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现实发生的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五、论述题(本大题12分)44.如何理解税法解释的实质课税原则?答:实质课税原则又称实质课税法、实质课税主义、经济观察法,它起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质课税原则是在经济生活多样化,交易手段复杂化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理、有效地进行税收征收而提出的一项税法解释原则。
实质课税原则即指对于某种情况不能仅根据其外观和形式确定是否应予课税,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尤其应当注意根据其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判断是否符合课税要素,以求公平、合理和有效地进行课税。以增加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透明度,形成社会监督,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减少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的发生可能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45.案例:某啤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纳税期内发生下列业务:1.从某粮食经营部门(一般纳税人)购进大麦一批,价值100万元(不含税);2.购进其他用于应税项目的原料,价值10万元(不含税);3.购进生产设备一台,价值20万元(不含税);(以上业务均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3000吨,每吨单价3200元(不含税),货款已收;5.向个体户销售啤酒300吨,每吨单价3500元(开具普通发票);6.向某展览会赞助啤酒1吨,价值3200元(不含税)7.分给本厂职工啤酒10吨,价值32000元(不含税);8.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金为8000元。
根据上述材料,依据税法规定,计算该厂本期应纳增值税额,并说明理由。答:1.进项税,适用13%的低税率,允许抵扣。
2.进项税,适用17%的税率,允许抵扣。3.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金不允许抵扣。
4.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应计算销项税额。5.向个体户销售啤酒,其销售额为含税价,应换算为不含税价后,计算销项税额。
6.赞助啤酒,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7.自产货物分给本单位职工使用,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8.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金,结转本期抵扣。9.销项税额=〖3000*3200+300*3500÷(1+17%)+3200+32000〗*17%=1790548元=179.055万元;进项税额=100*13%+10*17%=14.7万元。
10.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79.055-14.7-8000÷10000=163.56万元。 46.案例:作家吴某,自由职业者,同时自己开了一家书店,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吴某2008年收入如下:1.被某电视台“五一”文艺晚会组聘为顾问,取得顾问费4000元;2.在某高校中文系兼课,每月两次,每次课酬400元;3.出版个人作品集,取得收入20000元;4.书店全年销售额90000元,扣除进货成本、税金、费用后,纯收入30000元。问题:吴某的上述收入,依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应如何纳税?请说明理由,并列出计算式。
答:1.顾问费属于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4000-800)*20%=640(元)2.兼课收入由于每月未超过800元,不征所得税。3.出版个人作品集属于稿酬收入,应纳税额为=20000*(1-20%)*20%*(1-30%)=2240(元)。
4.书店收入为个体工商户收入,运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30000*20%-1250=4750(元)。吴某本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640+2240+4750=7630(元)。
税法自觉技巧:
一,先好好看一下课本,在听一下网络上的讲解课件,对税法有个大体的了解,不必要求全部记住,甚至不必全部有印象。
二,开始再看前章节,一定要看懂,尤其是增值税,个人觉得把增值税弄明白了就基本上能把整本税法拿下了。
三,接下来个人安排进度,要是这个时候出强化班的课件了,就一边听课件看课本,一边把配套的练习题做了,如果没出就自己看书做题。这个时候要尤其注意两点,一是看一章课本彻底弄明白之后接着做这一章的题,二是做题的时候一定要写一写,税法这个东西挺碎,只有勤动手,做大题的时候才能不落下小知识点。
四,最后就是买个考前六套题什么的做做,做的时候正确率不高也不要太着急,但一定要把每个题中用到的每个知识点都明确了,就是说如果觉得这个知识点“可能是”也“可能不是”时就一定要去课本上把原文找出了仔细看个几遍。如果做题的时候自己联想起另外关联的知识点或是曾经做过的题,如果记得不明确的话也要去找出知识点或是原先做过的题。总的来说,做套题的主要目的在于总复习,不要急于提高分数。
税法复习注意事项:
复习税法的关键点是勤动手,多写多翻书,练习题的量不用过多,一本东奥或者中华的配套练习册足矣,(如果实在懒的话,这本练习册也可以不必全部做完,挑这来——我懒,我就这么干的),练习册最后的专项练习可看可不看,如果觉得自己那个税种确实很差,就挑几个题做做。考前六套题也不用全做完,尽量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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