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教自考申请学位的规定办法凡外语成绩合格,专业主干课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申报 1、申报学士学位的条件 外语成绩合格,专业主干课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报学士学位。 (1)河北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河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论文成绩原件及毕业论文原件; (4)学士学位评审费。
3、认真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表》,填写要求: (1)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整洁; (2)主干课程名称、成绩填写顺序应与颁布的《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各专业主干课程一览表》(见附件)课程顺序一致; (3)外语成绩另填入“外语成绩”栏中。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不准申报: (1)第一次论文答辩未通过者; (2)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3)第一次评审未通过者。
二、学士学位授予时间及颁发证书时间: 1、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获得时间一律定为该生取得本科毕业证时间。 2、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的颁发时间定在每年12月底。
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各专业主干课程一览表 一、英语专业 1、阅读与写作 2、翻译 3、英国文学史及作品选读 4、政治经济学 5、美国文学史及作品选读英语词汇学(任选一门) 6、语言学概论教育学心理学(任选一门) *第二外语(日语、俄语、法语任选一门) 二、汉语言文学专业 1、政治经济学 2、中国通史 3、语言学概论 4、中国现代文学史 5、中国古代文学史 6、马克思主义文艺论著 汉语修辞学 新闻采访学 中国古代文论 训诂学 报刊编辑学 中学语文教材教法 美学 (任选三门)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门) 三、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 1、哲学 2、电子技术基础 3、机械工程控制基础 4、机械工程测试技术 5、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6、机床数控系统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门) 四、行政管理专业 1、中国革命史 2、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现代管理基础 4、领导科学 5、行政组织学 6、人事行政学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门) 五、法律专业 1、中国革命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外国法制史 4、国际私法 5、国际经济法概论 6、行政法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门) 六、会计专业 1、中国革命史 2、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 3、管理系统中计算机的应用 4、市场营销学 5、管理会计学 6、财务会计学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门) 注:*外语成绩填入“外语成绩”栏中。
河北高教自考申请学位的规定办法
凡外语成绩合格,专业主干课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申报
1、申报学士学位的条件
外语成绩合格,专业主干课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报学士学位。
(1)河北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河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论文成绩原件及毕业论文原件;
(4)学士学位评审费。
3、认真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表》,填写要求:
(1)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整洁;
(2)主干课程名称、成绩填写顺序应与颁布的《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各专业主干课程一览表》(见附件)课程顺序一致;
(3)外语成绩另填入“外语成绩”栏中。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不准申报:
(1)第一次论文答辩未通过者;
(2)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3)第一次评审未通过者。
二、学士学位授予时间及颁发证书时间:
1、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获得时间一律定为该生取得本科毕业证时间。
2、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的颁发时间定在每年12月底。
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各专业主干课程一览表
一、英语专业
1、阅读与写作
2、翻译
3、英国文学史及作品选读
4、政治经济学
5、美国文学史及作品选读英语词汇学(任选一门)
6、语言学概论教育学心理学(任选一门)
*第二外语(日语、俄语、法语任选一门)
二、汉语言文学专业
1、政治经济学
2、中国通史
3、语言学概论
4、中国现代文学史
5、中国古代文学史
6、马克思主义文艺论著
汉语修辞学
新闻采访学
中国古代文论
训诂学
报刊编辑学
中学语文教材教法
美学
(任选三门)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门)
三、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
1、哲学
2、电子技术基础
3、机械工程控制基础
4、机械工程测试技术
5、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6、机床数控系统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门)
四、行政管理专业
1、中国革命史
2、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现代管理基础
4、领导科学
5、行政组织学
6、人事行政学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门)
五、法律专业
1、中国革命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外国法制史
4、国际私法
5、国际经济法概论
6、行政法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门)
六、会计专业
1、中国革命史
2、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
3、管理系统中计算机的应用
4、市场营销学
5、管理会计学
6、财务会计学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门)
注:*外语成绩填入“外语成绩”栏中。
河北高教自考申请学位的规定办法凡外语成绩合格,专业主干课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申报 1、申报学士学位的条件 外语成绩合格,专业主干课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报学士学位。 (1)河北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河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论文成绩原件及毕业论文原件;。
法律本科段课程设置及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708)★ 2 国际经济法概论(0246)★ 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3709)★ 4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228)★ 4
英语(二)(0015)★ 14 金融法(5678)★ 4
法律文书写作(0262)★ 3 保险法(0258)★ 3
国际私法(0249)★ 4 公证与律师制度(0259)★ 3
合同法(0230)★ 5 军事法制史 5
公司法(0227)★ 4
劳动法(0167)★ 4
知识产权法(0226)★ 4
婚姻家庭法(5680)★ 3
国防法 6
兵役法 6
毕业文
说明:1.本科段必考课12门,选考6选3。
2.非法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加考:法理、宪法、刑法、民法、民诉法。
3“★”为全国统考课程”。 详细吧,多给点分啊
高中 中专以上学历就可以自学考试的优点: 1、没有入学考试,只要想读就行,不受户籍、年龄、职业、学历和招生计划的限制。
2、学习时间自由,报读晚班、双休班、运转班、函授班、全日制班均可,中途可以间断。无论是否在校或是否在职,都能选择到适合于自己的学习时间。
3、学习地点自由,在全国各地均可参加学习,考试成绩在各省市间可以转移。 4、学习速度自由,最快一年毕业,最慢无限期。
考不及格的课程可反复重考,直至毕业。 5、选择专业自由。
专科设有43个专业,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设有42个专业,涵盖十二大类,可以自由自主地选择你爱好的专业。 6、肯定可以毕业。
因为考不及格的课程可反复重考,只要坚持学习,没有哪门课程是永远考不及格的。 7、该文凭含金量高。
学分制国家统考,既保证了每个坚持学习的学员都能毕业,又保证了每个学员的毕业质量.该文凭不但在中国承认,还得到英、美、加、澳等几十个国家认可.自考毕业生出国留学可免修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 8、该文凭权威性和信誉度高。
因为该毕业证书由主考大学和国家自考委联合签发,而在天津 多数选择天津大学 9、高专高职在校生,在攻读高专高职的同时,可报读自考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等高职高专毕业时,可同时领到本科毕业证书,免去了专升本的升学考试,也免去了专升本的学习时间和费用。 10、尚未毕业或已经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均可报读自考第二专业,并可免修部分课程。
这种双专业、多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在社会上有更多更好的机会。 11、有些自考专业之间相同的课程很多,报考第二专业时,可以免考很多课程,如报读商务管理本科专业,再修5门金融管理的专业,就可以同时领取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的文凭 12、历史形成自考教育收学费低,只有高职高专收费的1/4至1/2. 14、自考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自考毕业生在学习过程中形成的学习习惯对其后期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其已学知识的本身。 同时报考研究生公务员司法考试等国家承认。
自考新生如何报名☆第一步:认识自考要参加自学考试,首先就要对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有个初步的了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
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 第二步:报名前的准备 一、选择专业: 首先,要认真阅读本省(市)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考简章》,了解本省(市)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的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根据自己报考时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考。目前我们收集了部分省市开考的专业信息(点击查看)。
在选报专业时应注意,由于各省开考的专业较多,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 首先应该考虑自己的兴趣和爱好。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你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其次,要选择与自己文化基础相适应的专业,以保证学习的顺利进行。
比如你的数学基础比较好,逻辑思维比较灵活,则可以考虑选择理工类的专业;如果你的记忆力比较不错,可以选择识记性较强的专业。 第三,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选择一些社会上已供大于求的专业,对今后的求职和就业会造成影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专业类型。 点击查看专业介绍(专科段 本科段 独立本科段)及 类型详解 。
在选择好专业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应考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选定专业和本次应考课程后,应尽早购买该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按有关课程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的必读教材进行自学。
二、选择辅导班及教材应注意的事项 1、辅导班的选择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
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开办的助学专业也较多,比较适合高中毕业生和非业余学习人。
自考本科法律专业要考的证书之一是全国司法考试证书,它是你从事这一行业的敲门砖。 一.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二. 我国实行司考资格与律师执业相分离制度,通过司考只是取得了律师资格,要想做律师,还须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根据《律师法》,申请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我国宪法;
(2)具有律师资格;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应当从检察官或者其他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申请条件
考生通过自学考试计划的全部课程(含笔试 口试 实习 实验),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优良且一次通过,思想品德经鉴定各个符合要求者,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学科学位。如论文答辩没有通过,必须补作,补作合格者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此外,各主考院校可能会有自己的规定,考生应予以注意。领取学位证书时间一般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后顺延半年。学位证书签署时间是各高校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时间。
学位资格限制
凡符合条件的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资格,第一次未通过者以后不再补办。
请注意官网公布的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和12月,往届未授予学士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一律不再补授。
申报学位程序
1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
3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 、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授予学位程序
1 、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报名考生。
2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3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
4 、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每个专业得申请大同小异,具体可以问学校~申请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条件和申请自考学士学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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