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1门。
2、报考条件: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3、凡2000年(含)前已通过“中国古代文学史”课程的可顶替:“中国古代文学史(一)(00538)(7学分)”和“中国古代文学史(二)(00539)(7学分)”。
4、已通过原计划中“中国通史”课程的,可顶替本计划中“外国文学史(00540)(6学分)”或任一选考课程。
5、申请免考外语的考生,须在选考课程中另行选考三门课程,补足外语课程的14学分,且毕业时不能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 新疆自考报名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2017年1月5日10:00至1月25日20:00;
第二阶段:2017年3月1日10:00至3月10日20:00。
2. 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3月8日至3月10日(具体时间各地区自考办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3.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开考64个专业,其中汉文专业39个、维文专业19个、哈文专业6个,专科(基础科段)专业27个、本科(独立本科段)专业37个。开考课程650余门(包括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公告。
4. 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但其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方可办理。
5. 各地、州、市现场确认的地点和起止时间,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确定和公布,考生可直接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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