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C030106
专业名称:法律(本科段)*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开考方式:系统委托及独立办班
报考范围:司法系统及港澳地区(办班:部分地区)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00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3 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004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必考 笔试
005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4 必考 笔试
006 0263 外国法制史 4 必考 笔试
007 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08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09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10 5680 婚姻家庭法 3 必考 笔试
011 0230 合同法 4 必考 笔试
012 0227 公司法 4 必考 实践考核
013 0167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014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5 8100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0 必考 笔试
101 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2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03 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229 证据法学 6 选考 笔试
201 5679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02 0245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3 567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204 0242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5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231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加考 笔试
毕业要求:不少于15门且不低于65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65学分;选考课4门16学分;加考课6门34学分。
说明:
1、港澳考生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
2、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101至104中不少于14学分。
3、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系列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
4、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5;其它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五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原法律专业(本科,代码593)调整为本专业。
必考科目: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学分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学分3.英语(二) 14学分4.法律文书写作 3学分5.国际私法 4学分6.国际经济法概论 6学分7.合同法 5学分8.公司法 4学分9.劳动法 4学分10.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 4学分11.知识产权法 4学分12.婚姻家庭法 3学分选考科目:1.金融法 4学分2.税法 3学分3.票据法 3学分4.保险法 3学分5.房地产法 3学分6.市场竞争法概论 4学分7.证据法学 6学分8.公证与律师制度 3学分考英语二还是要选考三门选考课如果你专科读的是法律考完15门课程,毕业论文也合格的话就可以毕业了如果是其他专业的还需要加考其他科目具体如下:1、凡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或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2、其他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3、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婚姻法”课程考试的,不须报考“婚姻家庭法”课程,可在选考课程中另行任选一门课程考试。
4、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已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的,在报考本科段时,不须报考“中国法制史”,而应参加基础科段的“行政法学”课程考试,在专科已通过“行政法学”课程考试的,报考本科段时,须参加“中国法制史”的考试,以上考生,本科段可少选一门选考课程。5、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计划与新计划中,凡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课程,成绩互抵;原计划中由必考课改为新计划中的选考或由选考课改为必考课的课程,成绩对应相抵。
如:金融法(原为必考)互抵金融法(现为选考);环境法学(原为选考)互抵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现为必考)。6、在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中,已通过必考课“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选考课“立法学”、“侵权行为法”、“政治学原理”、“物权法”、“微型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的,可抵新计划中的选考课。
7、申请免考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在选考课中加考三门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8、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原来按老计划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1、广东省自考法律本科可以免考英语。
2、共要考课程(科目)是:
中国近代史纲要
马克思ZY基本原理概论
英语(二)
中国法律思想史
法律文书写作
外国法制史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概论
知识产权法
婚姻家庭法
合同法
公司法
劳动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3、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4门课程,不少于14学分:
金融法
公证与律师制度
房地产法
证据法学
4、如果大专不是法律类专业的,那么还要加考5门:
宪法学
刑法学
法理学
民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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