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考成绩保留的有效期是八年,我省是从2003年元月开始执行,对以前的合格课程有效期均从2003年元月起计算。
全国考办规定自考单科合格证有效时间为八年,但有些省份暂时没有执行,具体你所在省的情况咨询当地自考部门。以前通过的自考成绩只要没有调整或符合当前计划的顶替关系就仍然可以使用。只是你考试跨越年度过长,就有可能所学专业有调整,只要有课程变化,专业执行期就会增加,新旧课程会有顶替关系,但经过2次以上的调整,本课程不能再用于顶替最新的课程了。
如果是专本连读的话,成绩有效期就要分开来计算了。一般就是你申请专科自考后,第一次考试后成绩保留八年,若八年后成绩全部失效,从新报名考试。当你在八年内将专科学历得到后,申请本科,在本科考试后成绩也是保留八年,八年后还没过则本科段所考成绩全部失效,则从新报名考试。但是专本科成绩保留时间是不能相叠加的。
参加湖南短线自考的考生,一般来说,只要平常考试都能按考试院的安排,每次都来考试,两年左右就差不多能毕业了。
1、不是所有的省市都实行单科合格证8年有效期的规定。
2、目前北京、上海、福建、山东、江苏、河北、浙江、新疆、广东、湖北、四川、湖南均未执行此规定。已经执行的省市有天津(2000年开始执行)、黑龙江(2006年开始执行)、陕西(2006年开始执行)、江西(2005年开始执行)、辽宁(2004年开始执行)、河南(2003年开始执行)。
3、对新考生和老考生在执行的时候,是有区分的,对老考生单课合格成绩是从当地省执行八年有效的期限开始算的。往后顺推八年,而不是指他取得合格证的日期。
4、具体你所在省的情况咨询当地自考部门。(主要是是否执行以及开始执行的日期)
目前,天津、黑龙江、陕西、江西、辽宁、河南省份的自考成绩有效期规定为单科8年有效期。而北京、上海、山东、河北、湖南等省份则没有执行这一规定,也就是这些省份自考成绩没有期限。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一般是8年期限
1、不是所有的省市都实行单科合格证8年有效期的规定。
2、目前北京、上海、福建、山东、江苏、河北、浙江、新疆、广东、湖北、四川、湖南均未执行此规定。已经执行的省市有天津(2000年开始执行)、黑龙 江(2006年开始执行)、陕西(2006年开始执行)、江西(2005年开始执行)、辽宁(2004年开始执行)、河南(2003年开始执行)。 3、对新考生和老考生在执行的时候,是有区分的,对老考生单课合格成绩是从当地省执行八年有效的期限开始算的。往后顺推八年,而不是指他取得合格证的日期。
4、具体你所在省的情况咨询当地自考部门。(主要是是否执行以及开始执行的日期)
目前自学考试没有年限限制,在时间上具有很强的弹性,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掌握学习进度,凡取得的合格成绩长期有效。如果没有十分特殊原因,就要坚持学习,不要中断。如果间断,学习热情和毅力就会减退,不利于最终完成学业。
原来大多省份自学考试是有考试期限的规定是8年期限,也就是说从你报名考试到8年的日期结束,如果你还未考完全部课程,那么你的考试就会被作废,你需要重新报考。
2008年以后自考委修改了章程,自考成绩将长期有效,也就是说没有年限限制,你什么时候考过都可以。
注意:虽然成绩长期有效,但每年专业以及专业课程都会调整,所以你考过的科目或专业因为调整而需要再次考试,或者有相近的课程来替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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