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首先,自考本科看书的顺序,也就是各门课程的考试顺序,因为肯定是考什么看什么。
那么怎么选择各门课程的考试顺序呢?
一般情况下,建议由易到难的顺序,先考自己认为简单的,这样一方面先把简单的课程考过能增强自信,另一方面在学习简单课程的同时,可以慢慢熟悉较难的课程,这样用来学习难课程的时间就长一些。
特殊情况,比如选择的是冷门专业的话,建议先考专业课,尤其是这个专业独有的专业课,最后再考公共课。因为冷门专业如果报考的人太少的话,可能会出现专业停考的情况,一旦专业停考,那么这个专业独有的专业课就不再开考,就会面临无法毕业;如果专业停考,但是只剩下公共课没考完的话,还可以继续考。
要了解更多自考信息,可以百度一下“书中自有颜如玉考试”。
望采纳!
医学基础总论(5735)
基础化学(5737)
生物化学(四)(5739)
微生物与食品微生物(5741)
基础营养学(5743)
食品加工与保藏(专)5744
人体营养(5745)
食品卫生学(5746)
临床医学总论(5747)
疾病的营养防治(5748)
中医营养学基础(5749)
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5750)
食品化学与分析(5753)
实用卫生统计学(5755)
流行病学(5757)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5759)
营养学(一)(5760)
临床营养学(5762)
中医营养学(5763)
食品毒理学(5764)
新型食品概论(5766)
食品加工与保藏(本)5767
社区营养学(5769)
烹饪营养学(一)(5770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教材名称
出版社
版本
作者
考纲
教纲
21082
普通化学
基础化学
人民卫生出版社
第五版
魏祖期
21083
有机化学
有机化学(第三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7年版
汪小兰
21084
生物化学
生物化学简明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
颜卉君
21085
食品化学
食品化学
科学出版社
胡慰望 谢笔钧
21085
食品化学
食品化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
刘邻渭
21085
食品化学
食品化学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韩雅珊
21086
营养学概论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9年版
陈炳清
21087
食品卫生学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9年版
陈炳清
21088
食品加工通论
食品工艺学
中国轻工出版社
天津、无锡轻工学院
21089
公共营养学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9年版
陈炳清
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好的方法,还不是要看书。
我给你找了找,这些都是必须要学的,把书找找,仔细的看。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营养、食物营养、特殊生理人群营养、公共营养、疾病营养等内容。要求自学应考者比较全面地掌握营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认识营养素的种类及其生理功能;主要食物的营养价值;婴幼儿、儿童、青少年、孕妇、乳母、和老年人的营养需要;正常人群的合理膳食构成;评价机体营养状况的方法,蛋白质热能营养不良;营养与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骨质疏松症、肝脏疾病、肾脏疾病等的关系;养素和药物的相互作用;胃肠内及胃肠外营养;医院营养管理等。
一、职业等级国家营养师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助理营养师(国家五级)、中级营养师(国家四级)、高级营养师(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
二、营养师报考条件:
1、助理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1)、持有高中或相关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毕业证者;。
(2)、持有初中以上学历并从事过相关工作(餐饮、食品、营养品、保健品、美容院等行业)1年以上。
2、中级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持有高等学校(大学、大专、高职)毕业证,从事相关职业工作人员及在校生。
(2)、持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毕业证,在相关职业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高级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包括大专)文化程度;经本职业助理营养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结业)证书;。
(2) 、取得中级配餐员职业资格证书4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营养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结业)证书;。
(3)、在教学、科研及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科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或护理等相关专业5年以上者。
4、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取得本职业助理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校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科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或护理等相关专业并有8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经本职业营养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校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在教学、科研及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本职业或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科学、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10年以上。
5、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本职业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养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校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科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或护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校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在教学、科研及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本职业或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科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或护理等相关专业15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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