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考自考可以有很多的"优惠",可以免考在校考过的科目.当然可以自考本科了,直接考,没问题的!
以下是考试院规定:
接考自学考试本科的各类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可以免考:
(1)两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即“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已学过、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目前北京市自学考试在本科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外语〔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本)、物理(工)、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
祝成功!
自考可以获得双学士学位,但通过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人,不能直接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如果想报考,需参加由国家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考试,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报名参加第二学士学位考试。
说明:
自学考试的学士学位可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超过一年的一般就不予申请了。
自考属于继续教育系列,其学位会注明“成人教育学士学位”,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是由高校自主规定的,各高校的规定都有所不同,常见申请条件通常包括以下三个:
1、平时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5-72分。
2、毕业论文良或优。
3、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通过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人,不能直接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如果想报考第二学士学位,需参加由国家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考试,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报名参加第二学士学位考试。
双学位,通常指双学士学位。
其中第二学士学位指在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全日制脱产再主修另一学科门类本科专业两年,达到某高校学位授予规定条件后,被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与第二学士学位不同,辅修专业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辅修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规定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辅修学士学位,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视相应条件获得辅修结业证书。
在我国通常将辅修专业学位称为双学位,亦有高等院校为辅修学生颁发了“双学士学位证书”,但这其实并不规范。
实际上,教育部仅对辅修专业的学历进行了规范,辅修学历证书可以与大学本科毕业证配合作为学历证明,但为了维护我国的国家学位制度,并没有在规范文件中承认高校授予的辅修专业学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指出:“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确有学习余力的学生,在校期间修读同层次其他专业课程并达到专业要求的,学校可为其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辅修学历、双学位在2015年后部分院校备案到学信网、学位网,注明“辅修学历”“辅修学位” )
本科毕业后再自考个本科不算双学士学位,而是第二学位。
1、双学位是在本科阶段本校设置的辅修专业,一般从大二开始选择专业,一般学有余力的学生都可以选读,等大学毕业生同时拿到辅修证书,一般在主修专业注明第二个专业,但也有学校单独发证,但证书的编号是学校自己编的。所有的双学位与教育部没关系。
2、第二学位即获得第一个学位后,通过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获得第二个学位的考试(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后,修习第二学历的课程学分修满、并通过在主考院校论文答辩合格、即可获得由主考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及毕业证。其目的是为尽快培养出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专门人才,与培养研究生的方式相辅相成,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3、第二学士学位是本科后的教育,必需有第一学位,也就是本科毕业且拿到学位,同学各个学校单独考试,录取时候要经过教育部审核,与同一年度的本科生录取,录取名额属于同一年度的本科计划,属于国家计划统招生。
可行,如果要申请第二学士学位必须要有一个专科毕业证或者是本科毕业证。只需要报考本科段课程,以及一些相同的本科段课程可以免考,比如毛邓三之类的。如果2年或者毕业前你自考顺利完成的话,也要等到你拿到本科毕业证才能申请自考本科的毕业证。
学士学位是要另外考的,一般是根据你自己所报考的自考院校的分数标准,比如你自考成绩的平均分达到多少分。然后加上你要参加2门专业课的考试和通过学位外语才可以获得学士学位。这样才是双学位。
毕业待遇: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工资待遇一般介于本科与硕士生之间。在适当条件下根据具体需求可以协调辅助就业。
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问我,希望可以帮到你
如果是统招本科毕业,已具有统招学士学位,可以报考第二学士学位。
报考条件
1、在校本科及本科以上的在籍学生。2、经过入学考试,考试合格后可直接入学。
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本科的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学士学位证书
报考录取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告,要经本单位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每年的报名时间约在11月前后,考试时间约为1月~4月,由各学校自行灵活安排,与研究生的报考基本一致。考试的内容除了必要的数学、政治外,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录取后,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标准及其它待遇,按照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位授予
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拿到学士学位证书,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要求,成绩合格者,也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值得注意的是,在的高教改革中,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不能按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对待,不得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在学习期间没有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肄业、结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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