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801)药学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0
3 00015 英语(二) 14.0
4 10110 临床药理学 6.0
4 10112 临床药理学实验 1.0
5 10111 药剂学(二) 6.0
5 10113 药剂学(二)实验 2.0
6 10114 药物分析(二) 5.0
6 10115 药物分析(二)实验 2.0
7 10116 药物化学(二) 5.0
7 10117 药物化学(二)实验 1.0
8 10119 天然药物化学 5.0
8 10120 天然药物化学实验 1.0
9 10124 药事管理学 4.0
10 21074 药学毕业论文(或设计)
以下任选3门、学分之和=>12分
10192 医药数理统计 3.0
10118 细胞生物学 4.0
10121 临床医学概论 5.0
03179 生物化学(三) 4.0
02899 生理学 3.5
02900 生理学实验 0
02903 药理学(一) 3.0
02904 药理学(一)实验 0
1.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
4. 计算机应用基础(A)
5. 有机化学
这是药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药物化学、药物分析、生物化学、药理学等的基础课。主要研究有机化合物的组成、结构、反应、合成、提取、化合物之间相互转化及反应机理的学科。本课程主要包括开链烃、环烃、立体化学基础、卤代烃、有机波谱基础、醇、酚、醚、醛、酮、醌、羧酸和取代羧酸、羧酸衍生物、有机含氮化合物、杂环化合物、含硫、磷、硅的化合物、脂类、糖类、周环反应,氨基酸、多肽、蛋白质和核酸简介等。
6. 分子生物学
这是药学专业的应用基础课。内容主要包括:遗传物质的分子结构、性质和功能;染色质、染色体、基因和基因组;可移动的遗传因子和染色体外遗传因子;DNA的复制、突变、损伤和修复;转录、转录后加工;蛋白质的生物合成一翻译;基因表达的调控;基因工程原理及其在医药工业中的应用。
7. 物理化学
这是药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药代动力学的基础课。主要研究化学热力学、化学动力学、电化学基础表面化学和胶体。主要包括:热力学第一定律、热力学第二定律、化学平衡、相平衡、电化学、化学动力学、表面现象、胶体等内容。
8. 药理学
这是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基本理论的医学基础学科,与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病理生理学、分子生物学及药学联系密切,是由医学通往药学的桥梁。药理学主要研究药物与肌体或病原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作用规律及作用机制,分析药物用于诊断和防治疾病的因果关系,探讨药物对肌体的影响和在体内的运转代谢规律。主要介绍药理学的基本概念、药物作用的基本规律,并分类介绍常用药物的作用、作用原理、临床应用和不良反应。
9. 药物分析
这是药学专业的专业课程。主要内容有:药典的基本组成和正确使用;药物的鉴别、检查和含量测定的基本规律与基本方法;各类药物质量分析的基本方法和原理;化学药物制剂分析的特点与基本方法;生化药物和中药制剂质量分析的一般规律与主要方法;药品质量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内容与方法;药品质量控制中的现代分析方法和技术。
10. 药物化学
这是药学专业的专业课程。主要介绍药物的发现、发展、现状和进展,以及药物的结构与活性关系、药物的作用靶点等知识,重点在药物化学结构变化与生物学研究的内容。
11. 药剂学
这是药学专业的专业课。主要包括药物剂型的概念,各种剂型的特点,基本的制备方法及质量标准、药典、处方、GMP、GLP及新药报批、药剂学的发展趋势等。
12. 数理统计
13. 药事管理学
这是药学专业的专业课程。主要内容包括:药事及药事管理的概念、药事管理学科、法律基本知识、药品与药品监督管理组织、药品生产企业管理、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药品管理、药品包装的管理、药品价格管理、药品广告管理、药品监督、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法律责任、药品注册管理、药事知识产权保护、特殊药品管理、GMPGLPGSP等。
14. 药用植物与生药学
这是药学专业的专业课。药用植物学是应用植物学及其他有关学科的知识和方法,研究具有防治疾病功效的植物和作医药生产用的植物原料的学科。生药学是应用本草学、植物学、动物学、化学、药理学和中医学等学科知识,来研究生药(药材)的名称、来源、生产、采制、鉴定、化学成份和医疗用途的科学。药用植物学与生药学是植物学、动物学、化学、中药学以及中医学等多学科的集合体。
南京医科大学主考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来源:苏州自学考试网 【字号: 大 中 小】
[导读]南京医科大学主考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南京医科大学主考:护理学、卫生事业管理、药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授予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治学严谨,勇于创新,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各专业如下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三门210分以上(含210分)或四门280分以上(含280分):
(1)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2)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医院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二)、高级卫生经济学
(3)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剂学、药物化学
(4)营养、食品与健康(独立本科段):营养学(一)、临床营养学、健康行为与健康促进
3.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6年)。
4.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5.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药学专业及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授予程序
1.凡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可在毕业后通过来校领取、网上下载等方式获得南京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网址:(请用70g A4纸下载),并于每年四月的第一周(休息日除外)携带如下申请材料:
(1)学士学位申请表;
(2)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四、六级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考试学校教务处印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两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浅蓝底白上衣彩照至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根据国家和我校学位委员会规定,成人学士学位按规定条件和时间申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并不再补授。
2.自学考试办公室对考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3.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护理学专业考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药学专业考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考生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考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继续在两年内参加自学考试中相关学位课程的考试,达到条件后再进行毕业登记。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而登记毕业的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再报考的学位课程成绩无效,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2.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者不授予学位;外语课程免考,其他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的考生除外),将不直接授予学士学位。
3.考生来校办理申请手续时交纳学士学位评审费200元(根据苏价费函〔2002〕114号、苏财综〔2002〕118号文)。
4.领取学位证书的时间为每年9月的第一周。
且不低于76学分。
课程设置: 必考课15门76学分,加考课1门4学分自学考试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简表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00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3* 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004* 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笔试 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必考 实践考核 005 5522 有机化学(五) 4 必考 笔试 006 2087 分子生物学 6 必考 笔试 007 2051 物理化学 6 必考 笔试 008 6831 药理学(四) 5 必考 笔试 6832 药理学(四)(实践) 1 必考 实践考核 009 1757 药物分析(三) 5 必考 笔试 1758 药物分析(三)(实践) 2 必考 实践考核 010 1759 药物化学(二) 4 必考 笔试 1760 药物化学(二)(实践) 1 必考 实践考核 011 1761 药剂学(二) 6 必考 笔试 1762 药剂学(二)(实践) 2 必考 实践考核 012 3049 数理统计 4 必考 笔试 013 1763 药事管理学(二) 3 必考 笔试 014 5524 药用植物与生药学 4 必考 笔试 015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231* 0024 普通逻辑 4 加考 笔试 总学分 76 毕业要求: 不少于15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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