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了一下,江苏自考本科没有法学专业,只有法律专业。
专业代码:2030106
主考学校:南京大学
序号 课程
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6 00230 合同法◆ 4
7 00167 劳动法 4
8 00249 国际私法 4
9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1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12 00227 公司法◆ 4
13 00258 保险法 3
14 00169 房地产法 3
15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00233 税法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3
05678 金融法 4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00257 票据法 3
16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68学分
说明:
关于计划调整及替代关系请老考生查阅《专业考试计划简编》(08版)。
转自自 考 365 专业计划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4 0015 英语(二) 14 5 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6 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7 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8 0138 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4 9 0139 西方经济学 6 10 0140 国际经济学 6 11 0141 发展经济学 6 12 0142 计量经济学 6 13 0143 经济思想史 5 14 0054 管理学原理 6 不考英语(二)者须加考 15 6214 西方财务管理 6 16 0041 基础会计学 5 B类考生须加考 17 0042 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 7 18 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4 19 0048 财政与金融 5 20 6999 毕业论文(实践) 0 不计学分 说明: 1、不考英语(二)者须加考“管理学原理 ”、“ 西方财务管理” 两门课程。
2、“毕业论文(实践)”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按照规定的专题在主考学校指定的教师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主考学校负责论文评阅和答辩。
3、报考类别 A类考生: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济管理类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本专业(不考加考课)。 B类考生: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财政与金融”和“基础会计学”四门课程。
另外 国考时间一样,省考就不一样了。自己可以进当地的自考网查。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4 0015 英语(二) 14
5 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6 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7 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8 0138 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4
9 0139 西方经济学 6
10 0140 国际经济学 6
11 0141 发展经济学 6
12 0142 计量经济学 6
13 0143 经济思想史 5
14 0054 管理学原理 6 不考英语(二)者须加考
15 6214 西方财务管理 6
16 0041 基础会计学 5 B类考生须加考
17 0042 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 7
18 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4
19 0048 财政与金融 5
20 6999 毕业论文(实践) 0 不计学分
说明:
1、不考英语(二)者须加考“管理学原理 ”、“ 西方财务管理” 两门课程。
2、“毕业论文(实践)”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按照规定的专题在主考学校指定的教师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主考学校负责论文评阅和答辩。
3、报考类别
A类考生: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济管理类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本专业(不考加考课)。
B类考生: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财政与金融”和“基础会计学”四门课程。
另外 国考时间一样,省考就不一样了.自己可以进当地的自考网查
法律自考本科 的 公共课 毛泽东 思想概论 马克思主义 政治经济学 英语(二) 必考科目 有 法律文书写作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概论 合同法 劳动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知识产权法 婚姻家庭法 一 选考的有 选三 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一)、税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
从普遍的角度讲,相对较难的科目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没有英语基础或基础差的,可能感觉英语比较难。 但目前已经有地方规定在学分不能减少的情况下,英语可以由选考科代替。
选考科目相对较难的有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
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 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0 300015英语(二)14.0 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0 500249国际私法4.0 6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0 700230合同法5.0 800227公司法4.0 900167劳动法4.0 10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0 1100226知识产权法4.0 1205680婚姻家庭法3.0 13选修课 800263外国法制史4.0 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0 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0 05678金融法4.0 00233税法3.0 00257票据法3.0 00258保险法3.0 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0 00169房地产法3.0 1521005法律毕业论文 16加考课1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7.0 17加考课205679宪法学4.0 05677法理学7.0 00245刑法学7.0 00242民法学7.0~★无意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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