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在学习期间的档案统称为“学籍档案”,毕业时,自考生的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应尽快归到自己的人事档案中,存入相关人事部门。
自考生的学籍档案主要是《毕业生登记表》(全日制自考生还有《考生毕业审定表》),内容包括该毕业生姓名、专业、区县、每次参考时间、准考证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毕业审核部门签署意见等重要证明信息。
自考毕业申请审核通过后,市考办会将自考生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密封后,发到自考生手中,自考生根据个人情况采取合理方式归入个人档案。
自考生根据就业情况可以分为:有单位自考生、没有单位自考生2大类。有单位的自考生(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即具有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后可将学籍档案材料送到本人单位人事部门,人事管理人员会将自考学历档案归入其个人档案,在以后需要职称评定、升职等需要时起相关作用。而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将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存放街道办事处、当地派出所或人才交流中心等有权存放人事档案的部门代管,与自己的人事档案归在一起,一定不要自己拿着,你的学籍档案应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
据了解,在高校研究生录取过程中,有的自考生个人手持自考档案办理调档工作,这是不允许的;在录取研究生时,各高校会自行出具调档函调取档案,考生切勿自行持档案交与学校,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不良后果。
高中毕业后直接参加自考的这部分自考生,首先要回原高中学校问询自己档案所在何处(高中档案管理处或已派发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然后将自考学籍档案交由档案管理部门和个人档案归档即可。
以下五种方法:
1、如果是高校毕业生,可以凭报到证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将人事关系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然后建立人事档案并由其管理。
2、直接去人事局档案室归入你的档案,需保证材料上有学校公章。
3、学校档案室出具你的档案中遗漏《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再其出具一份介绍信后去比例归档。
4、学校直接经过机要局传递到你的档案所在管理部门。
5、如果是离职人员,需要通过原工作单位办理调档手续,以人事档案转递形式将档案转移去人才交流中心。
扩展资料:
档案的使用和查看法则:
1、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2、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3、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5、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档案法
首先你要清楚一些概念,高中的档案是学籍档案,而研究生学校或者人才市场需要的是人事档案,两者不是同一个东西,但是这两者是可以转换的,也就是说学籍档案可以转为人事档案,这个工作现阶段来看你要在本人户口所在地人才市场去处理。
当初有一起自考兄弟考上了中科大、湖南大学、内蒙工大研究生,他的处理流程大致如下:
一般自考人的档案多数是在高中学校档案室,首先去本地人才市场让出具档案接收函,然后去高中学校将档案转到人才市场,在人才市场将学籍档案转为人事档案,而后将你自考毕业证复印件+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原件让人才市场工作人员给你放进你的人事档案中去,最后用学校的调档函将人才市场的人事档案转到学校去。
以上流程可能由于各地政策有点小差异不影响整体流程,你现在档案在自己手里,可以去问问人才市场或者高中学校有啥办法处理。
人事档案在自己手上,可以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关系挂靠,人事档案由其负责管理。
如果是高等院校毕业生,可以凭报到证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将人事关系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然后建立人事档案并由其管理。如果是离职人员,需要通过原工作单位办理调档手续,以人事档案转递形式将档案转移去人才交流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原人事部联合颁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由县以上(含县) 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而流动人员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 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七)其它流动人员。
自考本科的档案,那是学籍档案,并不是人事档案。
如果想要把本科的档案放到人才中去,需要您重新建立人事档案需要补充高中学籍材料,补充档案身份才可以存到人才中心去。自考生不是全日制考生,档案是在户口所在地。
可以回户口所在地的人事档案局进行咨询查找。里面包含着毕业生自学考试期间所取得的全部合格的自学考试本科或者是专科课程的成绩、实践论文成绩、毕业生个人的信息、省自考办和主考院校共同对毕业生的毕业审定结论和盖的印章等相关毕业生的档案信息内容。
同时也是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考研和考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重要人事档案及录取的重要调档的凭证。如果半年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取得主考院校所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还会有主考院校发给盖有主考院校印章的学士学位审定表一份,和毕业生登记表合并一起,成为自学考试本科生的最后的毕业档案。
扩展资料:自考毕业手续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证”。
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自考毕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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