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可以到东莞市自考办去报名的。
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教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2.什么人可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本科两个层次,专业类型可分为专科专业、本科(可分为基础科段和本科段)专业和独立本科段专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
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或专科毕业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何进行管理?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
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考生取得一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5.毕业条件和毕业时间? 考生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6.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同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7.报名、报考及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的考试时间一年共两次,具体为:四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和星期天,十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和星期天(另外,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还有自己的考试时间),各地的报名时间一般在考试前的一至四个月内,所以请考生以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报名、报考及考试时间为准。
8.实践环节考核、报名时间? 请与各主考院校联系9.英语听力和口试报名、考试时间? 每年5月、11月最后一周报名,6月、12月第一周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在西安外语学院。10.何时何地报名? 按照各地市规定的报名时间,考生可按自己的志愿,在任何地市所设的报名点报名。
11.报名时对考生有什么要求? 首次报名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报名。报名时须按规定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以下简称"《报名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课程卡》(以下简称"《报考课程卡》")。
交纳照片和报名、考试费,领取省自考办统一印制的《准考证》。 非首次报名者经核验已发的《准考证》及规定的有关证件外,只须填写《报考课程卡》。
准考证号在首次报名时确定,并由报名点在考生报名时按全国统一规定的十二位数字编排,格式如下: XXXXXXXXXXXX位1-2地(市)代码 位3-4县(区)代码 位5-6报考年度 四月份考试为1,十月份考试为2 上半年其它考试为3 下半年其它考试为4 《准考证》中的考生序号必须以县(区)为单位不分专业依次排列。 12.考生如何选择报考的专业及课程? 根据自己原来掌握知识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发展前途的专业; 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报名手册)的要求,在自己所选专业栏内任选1~4门课程考试。
13.考生何时领取考试通知单 在离每次考试前一个星期左右在报名点领取考试通知单。 14.报名报考有关收费? 参加高考教育自学考试的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每科次收报名考试费18元。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委托开考专业每科次收报名考试费31元。15.考生如何参加考试? 考生本人凭《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等规定的证件参加考试。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违反考试规定和《考生守则》的考生按有。
东莞2008下半年自考7月15日起开始报名
加入时间:2008-07-02 编辑:GG 来源:广州日报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获悉,200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将于10月25日~26日进行,自考报名、报考工作定于7月15日开始。考生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和上网进行报名。
据悉,对于首次参加自学考试报名的新生,须先进行预报名,然后进行正式报名。考生预报名时,先登录广东自考网 ,按照程序指引进行预报名;预报名完成后,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凭预报名号于7月15日~20日到东莞市电视大学、长安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塘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厚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望牛墩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石龙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进行摄像和正式报名。新生完成报名后,可通过电话或上网形式进行电子报考。
而未进行电子摄像的旧考生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以上现场报名点拍摄电子照片后,才能通过电子报考方式进行报考;已拍摄电子照片的旧考生可直接到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签订缴费协议,通过电子报考方式进行报考。
据了解,已进行电子摄像的新、旧考生如选择通过电话热线96060、96040及网站 和 进行报考,不具备用电话和上网条件报名及报考的考生,可以在现场报名摄像期间(7月15日~7月20日),到各现场报名点办理报考科目手续。
东莞市自考办提醒参加自学考试报名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摄像点办理新生报名摄像确认手续,其中现场报名摄像确认及报考时间为7月15日~20日。通过电子方式报考科目时间为7月15日~7月31日。除以上规定时间,东莞市自考办不再延长现场报名摄像确认时间。考生可在7月15日~7月20日到东莞市电视大学领取单科合格证、办理转免考、补办准考证等业务。
在广东复省的报名报考程序都一样,自考,顾名思义,是要自己学习再参加考试的。
每年的1月15日左右开始和7月15日左右开始各有一次新生报名报考的机会。
先登录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以新生的名义预报名、再根据该系统的提示到指定的摄像制点(即正式报名点)摄像、获得正式准考证号、再通过网络(5184全省考生都可以报考、各地市可能还有自己的网站报考)、电话、或人工报考的方式报考当次考试的课程,注意、同一次考试只能通过一种方式报考,通过不同方式报考无效。1月报4月考、7月报10月考,获得准考证的考生以后可以在分别在11月、1月、5月、7月报考,参加1月、4月、7月、10月考试。
以上是针对社会考生而言的报考程序、当然如果你想参加培训班的话,则可以现在就报名报考、参加7月考试。
一般各人工报考点有自考书店、现在就可以买书学习准备7月或10月的考试。
望采纳!
广东省没有设立位于东莞市的自考主考院校,作为东莞的自考生可以报考广东省内的任何一所自考主考院校。广东省自考主考院校有:
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商学院、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湛江师范学院、佛山科技学院、嘉应学院、广东警察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汕头大学、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广东行政学院、深圳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自考主考院校:
自考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自考中每一专业唯一对应一个主考院校,但也有个别专业,专科段和独立本科段是由不同的学校来主考的,把所学专业全部通过并经过毕业论文答辩合格后就颁发主考院校的毕业证书,但并不等于只有主考院校能开设这个专业的学习,只要具有高等教育资质的学校,经当地省考委批准后可开设由其他学校主考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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