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止自学考试暂时不会,但是随着高考越来越社会化,取消自考是一个必然趋势
自考:废除不如规范
近日,著名教育家、武汉大学前校长刘道玉在《彻底整顿高等教育十意见书》中呼吁对高等教育进行一次彻底整顿。十意见之一就是要“废除自学考试制度”。刘道玉认为,“取消自学考试制度,是整肃高等教育学风的需要,是严格大学文凭标准、净化人才市场的需要”。(《长江商报》3月3日)
当前,全国平均大学入学率已超过23%,广东省2009年甚至要达到78%,学历、学位、学术掺杂掺假严重,高等教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但并不能就此认为“高等自学考试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笔者以为,自学考试改革比完全废除更有效,毕竟不合规范的自考院校和考试舞弊现象是少数,不能因为存在少数不良现象就否定了这项制度。
说到底,教育部的确应当整顿、规范高等教育,该打药的要打药,该剪枝的要剪枝,该除苗的要除苗,坏死的要坚决挖掉。针对自学考试而言,笔者以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应当在深层次上予以规范、完善,而不是否定。自学考试是高等教育中很严格的教育。自考生起早贪黑,挤时间学习,没有老师指导,不了解考试重点,一门课程往往需要考多次才能通过。我们不能因为个别自学考试者舞弊就否定全部,更不能否定自学考试的价值。
自学考试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全国普通高考的一个补充,在培养高素质人才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我们不能因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大、自考生减少、存在舞弊等就彻底否定自学考试为那些没有机会上大学的人铺就的一条成才道路。如果我们废除了自学考试便能解决社会就业、提高学历价值、端正学术作风等,那笔者倒认为取消自学考试,只争朝夕,一天也不要留了。可现实是,社会问题不是废除个什么、建立个什么就能简单解决的。此外,每个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因此,废除自学考试制度也应当拿出相应的对策,即如何解决没有机会进入高校接受高等教育的那批人的求学问题,以使人人都可以享有教育权。
教育出了某些问题,我们需要做的是想办法解决问题,而不是去回避,甚至“一棒子打死”。“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简单地废除自学考试对于解决社会问题无济于事,建立完善的问题解决机制才是我们从根本解决问题的关键。因此,现在谈论自学考试废除与否,有点不合时宜。自学考试作为有着中国特色的终身教育,不是办不办的问题,而是如何办的问题。看到问题,承认不足,依法完善,才是根本。
目前,我国不会取消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且参加自考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全部科目并成绩合格,即可申请毕业。自考实行宽进严出,证书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含金量高于其他成教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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