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社保转移。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成人专科、本科只要具有大专及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可以迁入成都户口。
条件:
1、具有大专及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按文件规定办理)。
3、如需挂靠成华区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以下简称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须托管在区人才交流中心。
材料:
1、《成都市社会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
2、加盖鲜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学校、律师事务所、事业单位等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4、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宣布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45周岁以下),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若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有意愿落户双流区且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至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大厅1号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28-85834707)。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人才引进入户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人才落户新政 满足人才落户需求
可以,但是你想通过人才落户是不可以的。
成都落户政策中对学历的要求是:只允许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三本、专升本都算在其中;但网教、成教、自考类不行;但是你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落户,比如购买社保,或者投资落户。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办理所有流程,分为四个区域:
①学历查询区;②③审核区;④办理区。分别到以上四个区准备材料、审核及办理。
▲材料准备:
1、政务大厅前台背后自助打印区在学信网(.cn)上打印纸质学历。
2、①号窗口查询本人房屋信息。
3、无住房入户集体户:打印本人全市无房证明。
新区有住房入户房屋(不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打印《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表》和《房屋信息摘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1份复印件。
4、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5、领取《集体户挂靠人员信息登记表》(审核区现场找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填写即可)。
6、领取《入户申请表》(也可以上公安官网上下载)。
▲材料审核:
1、无住房入户集体户:审核区①号窗口人才事业发展中心领取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页。领取审核号,等待公安办证中心叫号审核。
2、新区有住房入户房屋(不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直接领取审核号,等待公安办证中心叫号审核。
3、省内户口迁移需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实有人口登记。
▲入户办理:
审核通过后只能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中一种方式办理:
方式一:现场排队取号。
方式二:现场排队取预约号。
方式三: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预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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