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的时间根据各省份的安排,各有不同。
自考的时间安排大体分为三种情况:
1、每年1月、4月、10月,比如深圳自考,每年就是这个安排。(广东省和四川省)
2、每年4月、10月、1月、7月各增加一次(增考)。1月考生可以重复考去年10月考过的科目,7月则可以考试4月考过的科目,这样考生可以增加考试机会,提高通过的概率。(江苏省)
3、每年4月、10月两次。(全国大部分省份都是这个安排。)
一般来说,自考一年大概可以考2-4次,每次考试的时间为考试月份的第二个或者第三个周末,提前三个月报考。
4次。
全国自学考试时间一般如下: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自2015年起大部分地区已将考试次数调整为4月和10月两次,详细情况请咨询所在地自考办。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扩展资料:
自学考试专业的课程设置分为:
1、公共基础课:所有专业或者同类专业应考者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其他内容提供方法论不可少的课程。
2、专业基础课: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基础课是为了应考者掌握专业的知识,学习专业的科学技术,发展我们有关能力打下基础。像工商企业管理(本)专业中的《管理学原理》和电子商务专业的《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这类的,就属于基础课了。
3、专业课: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简称专业课)。
4、选修课:有限制的选择自己需要的科目进行学习。选修科目的选择是有限制的,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简单说就是给我们一些选修科目,自己挑着学。考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想考的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安排在每年4月和10月各举行一次,除此之外,又于每年1月、7月各增加一次
考试,7月份的考试重复开考4月份自考中已开考过的部分课程;1月份的考试重复开考前一年10
月份已开考过的部分课程,为考生增加考试机会,帮助考生尽快取得合格成绩。每年1月和7月增
加的考试,称为增考。原则上增考只接受老考生报名,但是新生自愿要求参加增考也可以报名。收
费标准为每门二百元。报名时间与4月、10月自学考试同步,上半年为5月25日一31日,下半年
为12月1日一7日。实践调整,目前开考种植、养殖、管理、机电工程四大类15个专业方向及秘书、法律(农村自考实验
区法律专业已于2005年5月停止接纳新考生)两个专业。凡按各大类各专业方向的考试计划的要
求,获得不少于12门课程的合格成绩,且通过综合实践考核,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的考生,可取得
相应专业的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农村自考实验区专业的报名考试方法及毕业证书与其它专业
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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