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当地的高管局或者交通厅之类的网站找找招聘信息,一般考的也就是些公共基础.你先要了解一些交通常识: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第八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
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第八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
第八十五条 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参照本节的规定执行。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
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
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原件身份证进入考场。
主要包括行测历年真题、行测模拟试题、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资料分析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高速收费员录用办法: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思维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公布成绩,由考生在《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面试成绩由局人事处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
(二)笔试
笔试采取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组卷,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原件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录用
按笔试70%、面试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60分以上的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对拟录用人选由各分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理。体检指标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对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录用资格,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扩展资料
工作条件及待遇
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收费员属省高管局劳动合同制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省高管局有关规定,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收费员实行倒班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节假日正常倒班,当班期间,省高管局提供住宿条件,交通、伙食、生活等费用自理。
收费员工资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分配方案(试行)》执行,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试用期过后月工资为2000元以上(不含单位缴存的40%“五险一金”部分,含个人缴纳的18%“五险一金”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吉林高速公路招聘981名收费员公告
《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交通基础知识》。
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预计高速公路招聘收费人员的考试科目是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考生可以提前做好准备,顺利备考。
高速公路分还贷型和经营性高速公路,还贷型是事业单位,经营性是企业,考试无非就是些收费政策什么的,普通收费员有高中学历就可以。
等级考试的范围仅限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编制的相关法规和管理规章,一般应该有收费员培训教材和工作手册。
招工考试一般不涉及专业知识,主要范围是高二水平的语文、数学和外语,还有半年内的时事政治,可以参考《半月谈》杂志的相关栏目。 等级考试的范围仅限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编制的相关法规和管理规章,一般应该有收费员培训教材和工作手册来辅助你。
扩展资料
高速公路收费员要求:
1.掌握过硬的收费业务技能
要掌握过硬的收费业务技能。发展我们要熟练掌握各种车型判别,在收费过程中点钞、识钞、找零、给票的动作要迅速快捷,所以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人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既然选择了收费工作,就应该干好它,不能有“得过且过”的思想,要一直努力干下去。
2.坚持正确的工作态度
要坚持正确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工作热情。在收费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无卡、U型、超时等非正常车辆,如何处理好特殊情况并向司乘人员做好解释工作,是每一名收费员经常要面对的问题。正确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工作热情是我们处理问题的有效方法,我们在收费过程中要实行微笑服务,对每一位司机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传情”,切实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语、走有送声。收费员还需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
3.奉献精神
要有奉献精神。既然选择了收费工作,那就选择了奉献。我们要将微笑服务送给每个过往的司机,奉献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
总之,要做一名合格的收费员,不但要有过硬的收费业务技能、正确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工作热情,还要有一种奉献精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更好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 收费员 考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大同招聘高速收费员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以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在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本人。大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公开招聘收费人员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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