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规定:一、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二、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小于0的余额就是留抵税金,留抵税金没有期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税务基础知识有:
1.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纳税义务或者扣缴义务以后向国家纳税款或者解缴税款的期限。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应当承担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
3.起征点:又称征税起点,指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应当征税的数量界限(起点)。计税依据数额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按照计税依据全额征税。
4.纳税自查:基本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①自查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②自查遵守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情况;
③自查生产经营管理和经济核算情况。
5.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6.企业所得税:顾名思义,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所得(大约可理解为利润,虽然严格来说不一样)征税。
7.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执行“先比对、后扣税”办法。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尚未取得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的已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进项税额。当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上述扣税凭证后,应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按规定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你应该先计算出你的进项税额总和和销项税额总和,然后带着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税务局去进行认证,他们会告诉你哪些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然后用你的销项税额减去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你当月应交的增值税额普通发票因为是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是含税的,所以不可以抵扣,必须全部计入采购成本请问你是不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对方给你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你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全部计入成本###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两类: 一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另一类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以票抵税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计算抵税 (1)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 (2)外购运输劳务: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 (3)生产企业收购免税废旧物资: 进项税额=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10%。
注意: (1)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注:13%的扣除率自2002年1月1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扣除率为10%)。
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包括农业特产税)*13% 注意问题:第一,购买的免税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个人、单位、小规模纳人)自产自销的种植或者养殖的初级农业产品;第二,其买价仅限于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含农业特产税)。 应用举例:某。
工资薪金税目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1300元。 即: (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即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津贴和补贴。 (1)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2)符合税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贴。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只允许在国家财政规定的范围内,超过部分也是要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补充养老保险金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通讯补助的扣除标准各地不一,总体上来讲,标准之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出标准的应并入工薪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是2017个人所得税可抵扣的项目。
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方式的企业,购买货物或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财税2016第36号文件附件一规定的抵扣范围,才能抵扣。
抵扣时,在网上勾选进项票,记入“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的借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上期留抵
认证的当期必须申报,这样就抵扣了。
不是所有的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都能抵扣的;
也不是所有的增值税发票都能抵扣的;
财税2016第36号文件附件一: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 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原辅材料、销售产品发生的税额后,在计算应缴税额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具体抵扣规则如下:
1、抵扣进项税,需要先进项认证,然后填写相应的申报表。
2、对于认证相符或进行勾选确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在认证相符或勾选确认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
3、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可以和销项税抵,如进项税多可做为留抵税,用于以后月份抵扣若销项税多则应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款。
4、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有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款和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款。
5、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6、纳税人支付运输费用,可以根据运费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乘以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7、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以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10%计算抵扣进项税。
8、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价款((外购原料、燃料、动力)*扣除率。
扩展资料:
15种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的情形:
1、票款不一致不能抵扣
2、对开发票不能抵扣
3、非正常损失材料发票不得抵扣
4、没有销售清单不能抵扣
5、2009年前按2%征收的固定资产不能抵扣
6、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不能抵扣
7、购进货物退回或折让收回的已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8、获得的专票超过180天不能抵扣
9、固定资产发生以下三种情况不能抵扣
10、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的四种进项不允许抵扣
11、票据无法通过有关部门认证的不能抵扣
12、个别减免税相关情况不能抵
13、作废及停止抵扣期间的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
14、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15、增值税劳务划分不清的无法抵扣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增值税抵扣
百度百科-抵扣进项税额
抵减和增值税抵扣是不同的概念,但从名称和使用范围来看,就是不同的,会计对于发票和抵税的处理的方法也是完全不同的,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有一些财务会计人员却不是很清楚,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那么发票和抵税是什么关系是什么呢?
增值税抵扣适用范围是一般纳税人,主要是一般纳税人在提供修理修配、销售货物或者销售不动产或者提供其他服务的时候,根据收入计算的销项税,扣减买进货物或者服务时取得的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这种用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的行为,就是增值税抵扣。
一、能够进行抵扣的一定要有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和进项税额有关系。那么,目前税法中规定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六的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指的是:
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货物运输增值税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标明的增值税额
3、农产品收购、销售发票
4、铁路运输费用计算的凭据
5、税收缴款的完税凭证
6、过桥过路费的同行发票
只要企业合法取得上面几类发票,就可以按照规定计算进项税额,然后进行增值税抵扣。
增值税抵减
增值税抵减所适用的范围包括了所有的纳税人,没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分。增值税抵减是根据国家相关的税收政策,允许企业的有些之初在企业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时候进行抵减。
具体政策:纳税人在购买税控专用设备和缴纳的服务费,是增值税抵减项目。
二、增值税抵扣和增值税抵减的区别
首先,要进行增值税抵扣,先要有增值税扣税凭证,企业根据举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与收入对应的销项税额,然后根据这个计算应缴纳税金。而增值税抵减则要取得符合政策规定的专用发票,才能进行抵减;
其次,增值税抵扣只相对一般纳税人来说;增值税抵减就不分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都可以享受;
再次,只要企业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抵扣凭据,那么就可以进行抵扣,但是增值税抵减就有严格的要求。比如税控专用设备,也只是在第一次购买的时候才能进行抵减,第二次就不能了。
最后,增值税抵扣所计算的可抵扣税金应计入“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增值税抵减所允许的税金,一般纳税人冲减“应交税费-本月未交增值税”或者“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发票和抵税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弄清发票和抵税是什么关系,有利于会计财务人员对日常财务问题的正确处理,对于这个问题而言呢,由于时间和篇幅有限,小编也只能为大家解读这么多了,如果大家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律图网站的律师。
购置固定资产取得的专用发票上列明的进项税额经过认证相符后,可以做为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指的是增值税的计算(当然也可以取得运费、海关完税凭证来抵扣款。
而购买无形资产取得的专用发票也可以抵扣,但要注意以下几点: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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