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法规 -------------------------------------------------------------------------------- -------------------------------------------------------------------------------- 1、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人员有何要求? 高速公路,是指经国家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符合高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实习驾驶员不准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牌。规定安装安全带的车辆,其驾驶员和前排乘车人必须系安全带。
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准载人。
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准载人。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或载物长度和宽度超出车厢,高度超过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的,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并须悬挂明显标志。
2、高速公路的行车道如何区分?对各车时速有何要求? 高速公路以沿机动车行驶方向左侧算起,第一条车道为超车道,第二、第三条和其他车道为行车道。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
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90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机动车进人高速公路起点后,应当尽快将车速提高到50公里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
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按出口预告标志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然后经匝道驶离。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设计时速高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条车道上 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车道上行驶。
有四条以上车道的,设计时速高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第三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第四条车道上或者向右顺延的车道上行。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3、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的间距有何规定?机动车行驶中超车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正常情况下,当行驶时速10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100米以上;时速7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70米以上。
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应当减速行驶。机动车行驶中需要超越前车或者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以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再驶入需要进入的车道。
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驶入超车道的机动车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
4、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准进行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不准右侧超车;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除因停车驶人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5、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中发生故障应如何处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中,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上。
禁止在行车道上修车。机动车修复后需返回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
进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10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 6、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等作业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等作业时,应当按照交通部有关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交通控制的规定,实行作业交通安全控制。
夜间还须设置红色示警灯(筒)。作业人员应着安全标志服,戴安全标志帽。
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喷涂统一的标志颜色,行驶和作业时均应开启示警灯。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避让并减速行驶。
7、受严重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和施工影响以及发生交通车故致使交通受阻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受严重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和施工影响以及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交通受阻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限制车速、调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第八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五条 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第六十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法规 -------------------------------------------------------------------------------- -------------------------------------------------------------------------------- 1、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人员有何要求? 高速公路,是指经国家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符合高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实习驾驶员不准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牌。规定安装安全带的车辆,其驾驶员和前排乘车人必须系安全带。
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准载人。
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准载人。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或载物长度和宽度超出车厢,高度超过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的,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并须悬挂明显标志。
2、高速公路的行车道如何区分?对各车时速有何要求? 高速公路以沿机动车行驶方向左侧算起,第一条车道为超车道,第二、第三条和其他车道为行车道。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
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90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机动车进人高速公路起点后,应当尽快将车速提高到50公里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
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按出口预告标志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然后经匝道驶离。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设计时速高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条车道上 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车道上行驶。
有四条以上车道的,设计时速高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第三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第四条车道上或者向右顺延的车道上行。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3、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的间距有何规定?机动车行驶中超车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正常情况下,当行驶时速10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100米以上;时速7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70米以上。
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应当减速行驶。机动车行驶中需要超越前车或者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以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再驶入需要进入的车道。
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驶入超车道的机动车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
4、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准进行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不准右侧超车;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除因停车驶人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5、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中发生故障应如何处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中,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上。
禁止在行车道上修车。机动车修复后需返回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
进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10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 6、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等作业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等作业时,应当按照交通部有关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交通控制的规定,实行作业交通安全控制。
夜间还须设置红色示警灯 (筒)。作业人员应着安全标志服,戴安全标志帽。
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喷涂统一的标志颜色,行驶和作业时均应开启示警灯。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避让并减速行驶。
7、受严重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和施工影响以及发生交通车故致使交通受阻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受严重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和施工影响以及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交通受阻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限制车速、调换车道、暂。
一、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 高速公路是全封闭、全立交、控制出入口,设有中央分隔带及多种安全、管理、服务设施,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
高速公路包括中央分隔带、行车道、路肩、加速车道、减速车道、上坡车道、跨路桥、匝道、外环和内环、入口和出口等组成部分;行车道又分为内侧车道(亦称超车道)和外侧车道。 二、不准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 根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的规定,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准进入高速公路。
另在实习期的驾驶员不准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人不准进入高 速公路。 三、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前的注意事项 1.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和交通广播信息。
2.检查所驾车辆的技术状况:加速性能是否良好;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后视镜等设备是否正常。 3.为了防止因燃料、冷却水和机油不足而造成停车,在上高速公路前,必须对车辆进行下列检查:燃料是否充足;冷却装置是否漏水;冷却水是否充足;散热器盖是否拧紧;发动机油量是否合适;风扇皮带的松紧是否适度,有无损伤;轮胎的气压是否合适;轮胎胎冠花纹是否符合标准,有否破裂和割伤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4.检查货物装载状况。高速行驶时货物易滚落、飞散,因此,货物的捆扎应平衡、牢固。
5.随车携带"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等停车显示器材。 6.安排好行车计划。
长时间连续高速行车是危险的,要制订有适当休息的行车计划。 7.配备灭火器。
四、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的注意事项 1.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起点时,应当尽快将时速提高到50公里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驶入主车道时,不得妨碍已在主车道行驶的车辆,应在外侧车道行驶。 2.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汽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坐人应系好安全带。
驾驶员不得打电话,不得用耳机听录音机。货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载人。
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弃物品 3.车辆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小型客车在中间行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等在右边行车道上行驶。
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4.车辆行驶中不能任意变更车道,需要变更车道或者超越前车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再变更车道。
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驶入超车道的车辆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不得长时间占用超车道。
车辆不得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5.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最高时速不得高于110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所示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遵守交通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6.高速行驶中要避免猛打方向盘,遇有大风时,方向盘不易控制,要降低速度,谨慎驾驶,特别是在遂道和开凿的山路出口处,要注意侧风使方向盘偏斜。 7.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得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得进行试车和驾驶教练,不得在匝道上超车、停车。
8.车辆载运危险物品,或者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车辆装载规定的,须经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 9.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
时速为10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100米以上;时速为7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70米以上。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应当减速行驶 五、遇有低能见度气象情况时的注意事项 1.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
必须开启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2.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3.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4.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此时已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开启有关灯光,驶离雾区,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六、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该向后续车辆发出危险信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司机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在肇事车后100米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立即通过紧急电话报告交通警察或高速公路监控中心,简要叙述以下内容:事故地点、时间、状态(碰撞、翻车、燃烧等)、规模及人员伤亡情况。与此同时,其他人员应该采取措施,救护伤员,保护现场。
如有需要立即送医院救治的伤员,可向过往车辆发出求救信号,但不能试图强行拦截车辆求助或自行在行车道上抢救伤者。 七、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怎么办 1.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因故障等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右侧路肩上,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在车身后10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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