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规程 园区门岗警卫岗位标准 1、负责监控人员、车辆和物品的进出情况,大型货车、送货三轮车一律指引按路线出入。
对危险物品和可疑人员的进入要进行有效控制并报告。 2、注意疏散门前三包区的闲杂人员及无照摊贩,劝阻破坏和污染环境卫生的行为。
3、疏散在门前长时间停留的各种车辆,保持交通畅通,劝阻在行车道存放物品的行为。 4、回答宾客的问题,但不得泄漏公司的机密和涉及业主的情况。
发现有拍照、摄像的人员,应问明原因,并告知其联系部门。未经批准,不得继续。
5、制止精神病人、乞丐、闲杂、流窜人员进入,劝阻衣冠不整的人员进入园区。对强行闯入园区的人员,应立即通知巡逻警卫跟进监控。
6、负责门前车辆、交通秩序,保证车辆安全进出。农用三轮车禁止进入园区。
7、维持出租车候车区的秩序,控制出租车数量。 8、执行礼仪服务职责,向宾客行礼、问候。
9、检查出入园区车辆的车证,向无证及访客车辆指引停车地点,协助车位使用人持卡出入园区。运送沙子的货车,进入园区前,必须将沙子装袋。
空驶出租车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 10、值勤时表情自然,使用礼貌用语。
控制进入园区的人员,区分业主及访客,随时与监控中心及巡视警卫保持联系,防止无关人员随意游动,保证区域安全。 11、主动向每一位业主和客人表示问候,指引访客履行会客登记手续,并积极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客人进出顺利,体现出良好的服务意识。
12、注意观察进入园区的人员情况及周围环境,严禁小商小贩进入园区兜售商品及发放各类宣传品。 13、工作中注意发现公安机关通缉对象,如遇公安部门人员来园区执行公务时,应先通知安保部领导,不得擅自未经请示就配合工作。
14、随时听从安保部办公室的调遣安排,完成临时交给的任务。 15、熟悉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情况(包括所在公司,楼号、房号等)。
遇有业主家中安装空调时,要及时通知工程部。 16、制止衣冠不整、精神异常人员进入园区,禁止外来人员带宠物进入园区内。
17、遇有业主需运送大件物品,应主动帮助提携,由业主本人签字后,方可放行。陌生人持物外出,应查验、核对《出门许可证》,《出门许可证》需由物业服务部盖章方为有效。
18、当班期间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到现场解决处理。 巡逻警卫岗位标准 1、各巡逻警卫员接岗后、换岗前及完成一个巡视过程后,要集体对园区进行一次整体巡逻。
巡逻时注意保持队列整齐,步伐不宜太快。熟悉园区内重点要害部位。
在楼内巡逻期间,可乘电梯到楼宇顶层,然后步行向下巡视。在园区内巡视,必须三人列队行进。
2、熟知灭火器及消防栓的位置、数量及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通道位置。发生火情或紧急情况,除立即向上级报告外,还需负责客人的安抚、疏导工作,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3、在楼层或非开放区域巡逻时,遇陌生人要进行盘问,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层或其它非开放区域。发现可疑情况,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注意可疑人动向。
紧急情况须在1—2分钟内赶到现场。 4、监督并协助各部门员工认真执行公司规定和各部门安全制度。
严禁在岗位上与任何人员闲谈。 5、维护园区内公共场所的正常营业秩序,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工作。
发现扒手或其它可疑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阻止非法行为,劝阻不受欢迎的人员离开园区。 6、监护园区内物品,发现损坏及时上报。
维护园区内的正常秩序及良好环境(如:制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践踏草坪、乱倒垃圾等),对严重扰乱秩序的且态度恶略的人员,交安保部处理。 7、严格按要求巡查各部位,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如:业主房门未锁、异常响动、异味、易燃物的堆放、公共设施损坏等,要做好异常情况记录并当场妥善处理。
8、夜间加强园区周边区域(四周围栏、巡视盲区)的巡视,要做到阶段布防,点、面结合。每结束巡视一周,要在固定位置定岗、定人。
主动向区域警卫人员了解本岗安全情况。 9、注意发现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如有发现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节假日期间,要密切注意业主在园区或楼内燃放烟花爆竹、烧着纸张的情况,及时制止,作好记录。 10、遇有老人、小孩上下台阶或业主提携大件物品,应主动帮忙。
门前随意停放的自行车,应立即搬入存车处指定位置,并做好记录。 11、巡视记录真实填写,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
消防中控值机员岗位标准 1、中控室值班员应认真遵守中控室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服从消防主管的直接领导。 2、中控室必须24小时坚守值班岗位,值班员工作中必须集中精力、头脑清醒、反映敏捷、快速认真地确认和处理每个报警。
3、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 4、当班人应尽职尽责,工作期间认真遵守公司劳动纪律,不得脱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 6、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7、熟悉园区建筑结构和布局,检查报警要准确、迅速,不能凭经验办事。 8、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有效的组织现场人员扑救。
既然是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的培训,那么应该让你们的物业员工熟悉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有清楚的了解,同时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更好的服务小区业主。
物业管理条例,是这样的内容。物业管理条例全国统一正式实行。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出台10年后,新物业管理法规《北京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明日开始正式实行,此《条例》包含了业主大会、公共设施、物业费、停车位、小区管理等多项与业主密切相关的内容,细则共104条。《条例》针对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现状,引入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形式,符合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具有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确有困难无法成立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大会但无法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等相关情形,可由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业主、物业代表人组成物业管理委员会,推动成立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期满仍未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重新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的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除了推动成立业主大会的职能外,物业管理委员会还会承担起协商物业管理费、车位使用、公共设施管理等责任。
以物业服务费为例,《条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人进行协商,并适时调整。同时,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物业服务项目清单,明确服务标准和内容,行业协会发布物业服务项目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供协商物业服务费时参考。
这意味着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拥有了相对自由的议价空间,服务品质将成为物业费高低的决定因素。小区居民较为关注的停车难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如实公示、及时更新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标准和方式,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车库的出售和出租情况等信息。
此外,对于对于前期物业,《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建设单位销售房屋前,应当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具体期限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前期物业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前期物业服务人,期限届满,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前期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服务。限未满或者未约定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其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一是常规性的公共服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②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③环境卫生的管理; ④绿化管理; ⑤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⑥车辆道路管理; ⑦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二是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①日常生活类; ②商业服务类; ③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④金融服务类; ⑤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⑥社会福利类; 三是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
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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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行业是一个和社会稳定、群众利益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行业。从目前来看,整个行业特别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比较多。
要逐步改变这一状况,需要从几个方面着手:首先,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其次,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市场竞争的残酷性,有危机感和使命感,努力把服务管理工作做得更好;第三,要切实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业主委员会委员一定要树立为全体业主服务的意识,要熟悉物业管理的运作规范,要懂法,会依法支持和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依法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利;第四,要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通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逐步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物业管理基础知识概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推行的是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化、市场化管理体制,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对象是物业及物业的业主和使用人。物业管理是集管理、经营、服务为一体的有偿劳动,实行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的经营管理模式,最终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管理目标。
本章从阐述物业及物业管理的基本概念着手,着重论述物业管理的概念、内容及作用,目的是使读者对物业管理有一个总体认识。物业及物业管理的概念房地产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经济资源,是社会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而带来的对物业管理业务的需求已经摆在开发商和业主面前,对这一部分经济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经营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
国际上通行的物业管理已经运行了一个多世纪,而中国的物业管理服务是在改革开放、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才出现的。物业管理在中国是蓬勃发展的一个新兴行业,是正在发展完善的新生事物。
结合目前许多物业管理企业的成功经验,对物业管理的理论进行探讨和挖掘,对于形成科学合理的、有中国特色的物业管理理论和方法,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工作。业主自治组织:业主与业主大会一、业主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一般是指拥有物业所有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及与购房人长期共同居住的自然人。业主是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和相关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人,是物业的主人,是物业管理权的主体。
业主有权直接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即业主的自治自律管理。二、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自治自律组织。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设立的第一步就是机构建设,这是保证物业管理企业正常运转、承担和完成各项业务的前提,也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依法成立并必须经有关部门的资质审查。
物业管理企业的机构设置与部门职能的划分,除了要考虑企业的业务量及业务复杂程度外,更重要是要体现人员精干、工作高效的原则,从而使企业充满活力并具有竞争力。建设部于2004年5月1日颁布施行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各资质等级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不同.物业管理的前期工作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是指开发商邀请拟从事所开发项目物业管理的有关人员,参与该物业的可行性研究、物业规划、设计、施工等阶段的讨论并提出建议,从物业管理和运作的角度为开发企业提出规划、设计、设备选用、施工监管、工程竣工、验收接管、房屋销售、房屋租赁等多方面的建设性意见,并制定出物业管理方案,为以后的物业管理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一、物业规划在物业的规划设计阶段,建筑设计人员从功能设计上考虑得多,对物业管理考虑得少,这样会给接管的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带来问题,因此,物业管理人员欲在物业管理前期介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具备物业规划的基础知识。
物业规划主要是指居住区的规划。居住区是构成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居住区的规划是满足居民的居住、工作、休息、文化教育、生活服务、交通等方面要求的综合性建设规划。
居住区规划一般由房地产开发商制定,它的任务是为居民经济合理的创造一个满足口常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舒适方便、清洁、安宁和优美的环境。物业管理。
一、物业管理五大基础服务是:1、熟悉物业情况,做好验收接管 2、合理收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做好装修管理,及时处理装修隐患 4、管理服务,周到细致,透明度高 5、日常维修,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二、根据《天津 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2)电梯、智能系统等设备的运行服务;(3)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绿地、树木、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4)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5)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的服务、管理;(6)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服务、管理;(7)物业资料的查询服务和管理;(8)双方约定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三、新华网/local/2015-11/03/c_128387527.htm。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自行或者通过他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这是物业管理的名词解释。
在我们日常管理中要注意的就是三方面:1、服务;2、维护、3、成本核算。
服务:
1、满足客户合理的需求;
本着业主无小事的服务理念,对业主的需求一定要满足,当业主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时,我们要站在业主的角度考虑分析事情,并作出合理解释,帮助指引或联系解决问题的部门,切勿直接拒绝业主的需求。
2、注重细节;
服务就是我们的产品,产品的好坏决定了物业费的收缴程度,当我们展现自己的产品时,业主会关注产品的质量,而业主对产品的评价来源于日常的服务。文明用语、处理事情的快捷性、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等,这就要我们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
3、加强员工培训;
培训的目的就是更好的为业主提供服务。日常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文明用语、管理制度、公司的企业文化等。培训好了,员工素质提高了,服务质量就会明显提高。
4、熟悉物业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办法、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治安管理条例、消防法、环境法、等这些要熟悉,熟悉之后有利于处理纠纷,帮助您对事情的判断。
5、处理好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政府部门的关系要处理好,逢年过节要随喜,特别消防部门。
6、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很重要,一般情况下他们是为了自己的私利才会承担这个责任的,你在日常中多给些小恩小惠,一定要处理好关系才能更好的服务,不然你将万劫不复,一事无成。
维护:
设备的日常维护很重要,好的设备保证你的园区不会停止供电、停止供水、消防设备才能正常使用。那你就要制定日常的维护保养计划,步步跟进,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成本核算:
物业是企业,企业要利润,保证利润就要进行成本核算,人员工资、设备运营、绿化养护、供水供电费用,一一要核算,节流开支,保证公司的利润,你才能在企业站住脚
1、名词解释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 、业主: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为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义务人。
同时,在前期物业管理中,开发企业、房屋买受人以及合同约定有缴纳义务的房屋使用人、租赁人,均为物业服务费的交纳义务人。 3 、业主享有的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 、业主应该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5 、物业服务范围: 物业服务企业依照约定所涉及的具体内容,主要涉及建筑物的共有部分。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公共场所、公共设备及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2 )对每幢楼(除室内)的风貌、结构和环境的使用状况进行管理和维修保养;( 3 )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4 )消防安全工作;( 5 )日常的小修,急修项目或工程;( 6 )环境卫生工作;( 7 )征收管理费及其他费用,负责保管和使用管理基金;( 8 )确保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遵守各类物业规约,约束他们在使用公用地方和共同设施方面的违规行为;( 9 )其他方面。 如园林绿化,处理投诉,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交涉。
6 、物业服务收费: 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是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公共区域管理服务费用,与环卫部门收取的垃圾清运、处置等卫生费用,属不同性质的费用。
市环卫部门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是针对市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交通运输的业主、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城市暂住人口等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综合管理服务费、停车费和特约服务费。
综合管理服务费:包括清扫保洁及清运;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公共照明、通风、供电、给排水、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小修、养护所发生的人工、原辅材料费用等。 停车服务费:是指为维护保养停车场地设备设施、相关道路及管理所发生的人工、原辅材料费用等。
特约服务费:指物业服务企业受业主委托提供的户内维修、家政服务等收取的费用。 秩序维护不包含治安刑侦义务;物业区域内的公用水电费,应根据各物业区域的具体情况分摊。
停车服务费不包含车辆保管及保险费用。 7 、物业服务费的定价: 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由物业企业管理的普通住宅的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服务项目以及别墅区、非住宅区的物业实行市场调节价。 8 、空置房物业服务费: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物业买受人已接收、使用物业,但尚未办理产权手续的,物业买受人应交纳物业服务费。 9 、装修管理收费: 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与业主或装修企业约定装修保证金(押金)、垃圾清运、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工本费)等费用的具体标准。
此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与装修相关的费用 10 、物业服务企业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 ( 3 )按合同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 4 )可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建物、设备、设施、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与业主委员会议定后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 (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 7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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