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的概念解释 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上,长期存在着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制度。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对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废除了这一反动制度,开辟了民族平等团结的新纪元。
此外,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还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歧视行为。 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 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繁荣发展。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切关系。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56个民族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关系,团结一致,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
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
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编辑本段历史渊源 中国各民族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这是我们的民族国情的重要特点。
把中国各民族维系于一个统一的大家庭中而又世代传承的有三个纽带:一是国家的长期统一;二是各民族相依并存的经济文化联系;三是近代以来各民族在抵御外来侵略和长期革命斗争中结成的休戚与共的关系。 早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就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结束了长期诸侯割据的局面,统一了战乱频仍的中国,建立起多民族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从秦朝以后,两千多年中,特别是经过汉、唐、元、明、清几朝的努力,统一不但得以维持,而且不断地巩固和发展。虽然在一些朝代,一些地区某种程度上仍旧保留过封建割据的状态,有时还出现过公开的分裂,但从整个历史发展来看,统一始终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
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中国古代各民族大体上早已以中原为中心频繁交往,渐成统一之势。秦朝以后国家基本统一的局面,进一步强化了中国各族人民长期交错杂居,共同劳动,开拓疆土,密切往来的在经济、政治、文化上的互相依存的关系。
这就造成了中国一个民族完全集中在一个地方的情况很少。比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是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地方,除了维吾尔族之外,还有12个世居民族长期交错杂居在这里。
西藏自治区,藏族占了人口的绝大部分,但仍有汉、回、门巴、珞巴等民族杂处其中;而从整个藏族来看,居住在西藏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其余的则同其他民族交错杂居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省区。云南省也是20多个民族杂居在一起。
现在全国大部分的县,都有两个以上的民族杂居在一起。就是汉族这个人口最多的民族,也是长期由许多民族混血形成的,并且经过人口的迁移、流动,又造成许多汉族人口与少数民族相互杂居的局面。
历史上各民族的经济与文化交流,极大地促进彼此之间的实物交换、技术传授以及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相互吸收,更重要的是,由于人口迁移和交错杂居所形成的媒介纽带作用和产生的深远影响,成为各民族及其相互之间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这种不可分割的联系还表现为各种生产品相互需要,在长期历史过程中互通有无,由来已久。
这正是中国各民族在历史上不可分割的经济联系的反映。这些经济联系又是各民族政治上密切结合的物质基础。
到了近代,全国各民族间的经济,都通过国内一系列的大小市场而更加密切联系起来。从历史的全过程来看,各民族的互助合作、取长补短,国家的长期统一对各民族的发展是有利的。
当然,也应该指出,旧中国两千余年的漫长的封建社会和百年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本质上仍然是民族不平等的社会,存在着民族歧视、民族隔阂、民族压迫,甚至在一些历史时期和一些地区,民族关系中也出现过民族战争和民族仇杀。中央王朝实行的民族压迫政策,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少数民族社会的发展,也破坏了各族人民的友好关系。
特别要指出,到了近代,由于遭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和压迫,共同的命运和斗争更是把各族人民紧紧团结在统一的祖国怀抱之中。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后,在东南沿海,满族、蒙古族、藏族、土家族、苗族、羌族、彝族等民族的官兵就参加了抗击英国侵略者的斗争,涌现出像土家族的陈连升、蒙古族的裕谦、满族的海龄等一批少数民族的爱国将领。
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沙皇俄国通过不平等的条约割占了中国东北、西北约15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激起了中国东北、西北边疆各族人民的强烈反抗。东北的满族、朝鲜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赫哲族人民都参与了反抗沙俄侵略者的斗争。
在新疆,维吾尔族、回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满族、汉族、柯尔克孜族、达斡尔族、锡伯族、塔吉克族等族人民也同沙俄侵略者展开了英勇的斗争。在这之后,新疆各族人民又挫败了英、俄等帝国主义企图分裂中国新疆的阴谋。
在西南边疆,藏族等少数民族与英、俄帝国主义进行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斗争。
“五观”: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教育。
“四个意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的教育。“三个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
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四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教育。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教育。“三史”: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教育。
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反对宗教极端势力、反对暴力恐怖势力的教育。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的教育。
有关民族团结教育的其他内容。民族团结教育是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性,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即“一条道路”、“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六观”的教育,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坚定性。
一个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两个共同”: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三个离不开”思想: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 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四个认同”: 对伟大祖国的认同, 对中华民族的认同, 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五个维护”:维护社会主义民主,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维护祖国统一, 维护民族团结。“六观”: 树立科学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民族观、宗教观、祖国观。
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政治前提和基础,是马列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也是新中国60年所实行的最根本的民族政策. 正确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三项原则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
具体表现: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没有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没有民族平等和团结,就不会实现共同繁荣。
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的发展,又是民族平等,团结的物质保证,没有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最终会影响民族团结的巩固和民族平等的全面实现。
1·、自觉加强学习。要自觉加强学习,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
2、立足本职岗位。要立足本职岗位,以实际行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3、坚持原则、明辨是非。要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旗帜鲜明地与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作斗争。
4、积极引导青少年。要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贯穿青少年成长成才各阶段,引导各族青少年准确掌握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国家观,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感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责任感,努力培养造就千千万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5、社区责任。社区基层组织要把加强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作出具体规划安排,依托社区的各种活动阵地,组织开展富有吸引力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5、营造良好环境。社会要积极营造培养青少年民族团结意识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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