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重点在于:
1、经济法概论
(1)法和经济法的概念
(2)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3)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2、会计法律制度
(1)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2)会计核算
(3)会计监督
(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5)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经济法特点: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新兴的法律部门,与传统的相邻法律部门相比,其主要特点有:
一、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
经济法的产生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它把调整的重点始终放在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证经济关系的正确确立和有序的进行上,以形成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
二、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相比较,在调整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上,各有自己的主导思想。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它以社会利益为基点,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社会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此基础上处理和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
三、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发达的法
只有当商品经济成为社会的主导,经济法才会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因而经济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
四、经济法是以经济为目的的法
经济法始终调整经济关系,调整的目的就是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而且在这个调整过程中甚至会有意使局部利益或个体利益有所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重点在于:1、经济法概论(1)法和经济法的概念(2)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3)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2、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法律制度概述(2)会计核算(3)会计监督(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5)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经济法特点: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新兴的法律部门,与传统的相邻法律部门相比,其主要特点有:一、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经济法的产生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它把调整的重点始终放在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证经济关系的正确确立和有序的进行上,以形成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二、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相比较,在调整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上,各有自己的主导思想。
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它以社会利益为基点,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社会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此基础上处理和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三、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发达的法只有当商品经济成为社会的主导,经济法才会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因而经济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
四、经济法是以经济为目的的法经济法始终调整经济关系,调整的目的就是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而且在这个调整过程中甚至会有意使局部利益或个体利益有所损失。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法。
原发布者:凤舞九天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因生产经营需要,协商后可延长时间的,每日不得
第一章 总论2113
第一节 法律基础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第三节 法律责任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5261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三节 银行卡
第四节 预付卡
第五节 结算方式
第六节 票据的一般规定
第七节 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第八节 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二4102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 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五1653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 其他税收专法属律制度
第一节 关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 契税法律制度
第四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五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
第六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
第七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第八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第十节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第七章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第二节 税务管理
第三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
第四节 税务行政复议
第五节 税收法律责任
楼主你好!先来说说在我国都有哪些法,法律范围很广,并且有不同的标准划分,普通公民需要掌握的和法律工作者需要掌握的范围不一样。
大的方面分为公法和私法,由每个部门法和单行条例等组成;部门法分为宪法(宪法为国家基本大法),法理,民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知识产权法)及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商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票据法、保险法),经济法(包含竞争法、消费者法、银行业法、证券法、财税法、劳动法、土地法与房地产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制史,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法,大体就以上这些吧,一般来说要掌握民法,刑法,经济法,商法,行政法及一些个程序法,就足以应付生活中发生的法律问题。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咖啡少年2第一讲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法的特征。
1、制定或认可2、以权利义务为内容3、强制性4、普遍性5、程序性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政体: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国体: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政体: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公民的基本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人的身体不受非法逮捕、拘禁和搜查,人格尊严不受非法侵犯,住宅不受非法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社会经济权(财产权利、劳动权利、休息权利,受教育权利)。
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与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第二、三讲民法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和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6。
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含义: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属于国内法的体系,但他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不是一切经济关系,更不是经济关系以外的其他社会关系。财产赠予关系、财产继承关系虽然是经济关系,但是不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经济法律关系、人身关系等不是经济关系,更不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三、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是独立的法的部门,因为他的调整对象有特定的范围,他只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且其调整对象同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的。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它所具有的重大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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