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应当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煤矿矿长须经培训考核,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第三条 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煤矿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方可上岗作业。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门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四条 矿井应有及时填绘的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等图纸资料。
采、掘工作面应有作业规程。
第五条 矿井应有至少两个独立的能够行人并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距离不得小于30米。
井下每一个水平、每一个采区至少有两个便于通行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
第六条 矿井在用巷道净断面应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设置安全生产设施的需要。
矿井主要运输巷、主要风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米,采区上、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1.8米,回采工作面出口20米内巷道的净高不得低于1.6米。
第七条 采煤工作面至少保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另一个通到进风巷。
因煤层赋存条件限制确实不能保持2个安全出口的,必须制定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太多了具体可以在下面查法律法规的网站
/dictionary/index.asp查一下煤矿安全就有很多了
煤矿安全管理的重点是:
一、严查“三违”
煤矿“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它是安全工作的万恶之源,严查“三违”是每个安全检查员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细查隐患
及时发现井下所有设备、设施和所有有人活动(包括行走路线)范围内的环境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隐患,是保证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又一根本措施。 安全隐患有一般、重大和紧急隐患三种类型。一般隐患是指不会马上酿成事故且不会酿成重大事故的隐患,对这种隐患要“三定”处理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酿成重大事故的隐患,安全检查员要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处理好以前不准作业或生产,并且安全检查员应盯在现场,监督其整改处理。紧急隐患是指情况紧急,随时或马上就会造成事故的隐患,安全检查员要立即果断地把现场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尽快汇报调度。
“三违”行为也有类似隋况,也有一般、重大和紧急“三违”现象,在处罚上和现场对待处置上也应参照三种隐患的办法去做。 反“三违”、查隐患,是煤矿安全生产最重要的一道防线,也是安全检查员工作的主要内容。
三、查“一通三防”
安全措施的落实 一通三防,是指加强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灾事故。它是每个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杜绝重大事故,实现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所以煤矿安全检查工作和安全检查员都要把“一通三防”做为安全检查的重中之重,本书安全检查技术章节中还要具体叙述,这里不再详述。
四、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重点查各种司机、放炮员、瓦斯检测员、电工等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操作,按严重违章处理并追究允许、安排无证上岗的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查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学习考试情况
煤矿有三大规程即《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操作规程》和《技术作业规程》,还有《各工种岗位作业标准》、《防止重大事故措施》、《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以及局矿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措施。相对应的各单位都有对这些规章制度的编制、审批、贯彻学习和考核规定,安全检查员可以通过班前会了解,也可到井下现场抽查,具体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审批手续不全、学习考试不认真的提出检查整改意见,尤其要把住无章不准作业、无规程不准开工投产的关。对无章作业、无规程开工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六、查工程质量、操作质量、设备完好
工程质量、操作质量和设备完好是煤矿安全工作的基础,安全检查中应随时随地对工程质量、操作质量、设备完好和电气防爆进行检查,必要时要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对待,严肃处理。
七、查区队的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教育和规程学习
一查活动开展形式,是否有主要干部主持,二查是否有专题和内容,三查是否有签到和记录。
八、查区队干部跟班上岗情况
区队干部靠前指挥、跟班上岗,是煤矿安全工作的一大特色和优良传统,也是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的需要。作业现场,尤其是采煤掘进工作面,多工种、多单位交叉作业现场,危险性和工作难度较大的作业现场(如运输综采液压支架等),尤其需要干部到岗到位,加强指挥和组织工作。对此安全管理部门要指派责任心和业务能力较强的安全检查员或安全干部到场监督检查。
九、入井安全检查
人井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针对《煤矿安全规程》对入井人员的具体规定而进行的安全检查活动。凡是入井的人,无论工种和职业,也无论是管理干部还是普通生产工人,都必须遵守人井须知和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检查人员的安全检查,并且要互相监督,共同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十、检查工业卫生与文明生产情况
(1)所有巷道和作业点都应干净卫生,无积水、无浮煤浮矸、无杂物,材料应在材料场码放整齐并且不影响行人通风和行车。
(2)各种管线电缆都不准拖地,应按规定要求吊挂敷设并且整齐规范。
(3)大巷要按规定刷白刷浆和水洗,照明安全。各种巷道都要支护良好不得失修。
1、要保护好各种安全生产设施、装置、安全标志牌和测量标志。严禁擅自动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设备,无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2、不得单独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更不准单独一人进入偏僻地带和危险区。
3、入井作业人员应掌握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之前必须撤离危险区。
4、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岗位安全管理规定,听从监督指导,不违章操作,不冒险作业,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
5、遇到突然停电,应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方。
6、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要随时检查支护情况,发现顶、帮松动或脱落,应立即躲开或站到安全地点进行清理。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或信号标志。
7、严格劳动纪律,不准在井下生火取暖,大声喧哗、打闹、睡觉和串岗。不准在井下吸烟。
8、在井下需要休息时,应选择顶板完整、支架完好、不妨碍工作、不妨碍行车、通风良好的安全地点。不要在密闭墙跟前或盲巷内休息。这些地点通风不良,容易积聚有害气体。
煤矿安全知识问答以问答的形式,全面系统地介绍了煤矿安全生产各方面的基础知识,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矿井通风以及有关瓦斯、煤尘、火灾、水灾、顶板、机电、运输等各类事故的防治,重大事故抢险救灾的原则、自救互救、创伤急救等。《煤矿安全知识问答(第3版)》既可作为煤矿安全培训教材,也可供各级煤矿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学习参考。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煤炭工业全体职工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一、入井须知
1、煤矿是高危行业,入井前要吃好、睡好、休息好,千万不能喝酒,以保持充沛精力。
2、明火和静电可导致瓦斯爆炸及火灾,不能穿化纤衣服和携带香烟及点火物品下井。
3.入井前要随身佩带矿灯、佩戴安全帽、携带自救器,配备不齐或设备不完好不能入井工作。
4.携带锋利工具时,要套好护套,防止伤人。
5.通过班前会可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掌握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因此要按时参加班前会。
6、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听从指挥,排队入井,接受检身。
1、《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
2、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劳动防护用品
3、《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4、伪顶 直接顶 基本顶
5、瞬发电雷管 特殊电雷管
6、保护接地、漏电保护和短路保护
7、上方 0.3m
8、瓦斯电闭锁 双风机双电源
9、20m 1.6m 1.8m
10、1% 严禁装药放炮 1.5%
11、15m 1%报警 1.5%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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