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
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菁英很高兴为您解答,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
网签的流程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2.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3.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4.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注: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
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菁英很高兴为您解答,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
网签的流程
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
2.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
3.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4.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注: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
1.签署合同之前必须查产权
在签署合同之前,除了前期进行初步的产权查询外,还要亲自进行产权的确认,特别是对于二手房的交易,产权确认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你应当在卖方或者中介的陪同下,亲自拿着卖方的房产证当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的核实。 只有在你对产权状况熟悉后,才能和卖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新房也同样如此,一般来说,新房的查询核实主要是查询核实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信息。
2.认真阅读任何一项交易条款
合同签署是至关重要的,你在交易过程中,必须提前对标准合同中需要约定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学习,请你细读标准合同格式中的任何一个条款。
3.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卖房业主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新房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4.保留任何费用的发票
对于房产交易来说,交易过程中会有很多税费的发票,也有各种其他费用的发票,这些都是重要的交易资料的一部分,必须妥善地保存。当交易产生纠纷时,发票是重要的证明文件,并且,发票本身就是交易过程中某些环节要提供的资料,尤其是各种税费的发票,必须保留齐全。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没有完税单,是办不下来的。
买新房的时候,同样也要注意保留发票,而且要主动向开发商索取各种费用的发票,比如,交了订金,你就应当向开发商索取定金发票,至少也是盖有公章的收款收据。
5.不轻易签订委托书
委托书是一种授权书,你一旦与别人签订关于某些事情的委托书,则代表你将某些事情的权利和义务交给了被委托人。通常情况下,买房过程中,会涉及两种不同情况的委托,一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产权确认、按揭贷款申请、贷款发放进度跟进、过户手续办理等事宜,你和中介结构签署的经纪服务协议,其实就是一种委托书,等于是你委托了中介帮你办理买房的事情,而你同时支付给中介服务佣金。二是委托了开发商办理房产的按揭手续办理、房产证的办理等。对开发商的委托,通常并不需要签委托书,是一种隐性的委托。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也会主动帮你办理按揭贷款的手续,并且办理房产证。对于任何形式的委托,你都应当有所知晓,当你认为某项委托并不需要时,可以与中介或开发商具体约定,比如说,关于首期房款的支付,你亲自转账。
6. 购房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
买房作为一件大事,每个人都希望可以顺利完成每个环节住进精挑细选的房子。但是总有一些意外发生。这里给您介绍一下购房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
首先要知道购房发票丢失了,房产证还是能办理的,但是需要更长的办理时间,也会浪费您很多精力去办理手续。这种情况发生后,您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然后,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最后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购房者还需要到开发商处查询发票底联,开发商处会有存底,可以给购房者出具购房证据,购房者可带着购房证据前往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除了收楼、房产交易过程需要购房发票外,在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也需要出具购房发票,因此提醒大家务必妥善保存好这些证明,以备不时之需。不过一些开发商在购房时不开具发票,而只是开具收据,等到收楼时持收据换取发票。如果您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取公积金,可以拿着购房时开具的契税发票、购房收据和购房合同代替购房发票,到银行办理业务。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购房发票丢失后,虽然还是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一件比较劳心劳力的事,所以买房的朋友们一定要好好保管购房相关票据,以免给自己造成不便。
房地产基础知识 一、房地产:房产和地产的总称,也叫“不动产”。
房地产的形态:1、单纯的土地;2、单纯的房屋;3、土地和房屋的综合体。 房产是房屋及其权利的总称,地产是土地及其权利的总称; 房地产是土地附在土地上不可分割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不可分离的物质及其权利构成的财产。
(构筑物是指不能进入的建筑,如:烟筒、树、路等) 房地产按类型分为:1、住宅用(70年);2、生产用(50年);3、经营用(门头等,50年);4、行政用(市政府、法院等,50年);5、其他用(学校,博物馆等)。 二、房地产业:从事房地产经营管理服务性企业的总称。
房地产产业的主要内容: 1、土地的开发和再开发; 2、房屋的开发和建设; 3、地产的经营(包括土地权的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 4、房地产经营(包括房屋的买卖、租赁、抵押); 5、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信息、测量、律师、经纪、公证等); 6、房地产物业管理; 7、房地产金融(包括信息、保险、金融投资等)。 三、房地产的特性 1、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是自然生成物,位置不可移动,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因此决定房屋不可移动、固定性,使房地产受地理位置的限制; 2、地域差别性:每一个地区或者同一地区不同位置的房地产价值也不相同; 3、房地产的高质耐久性; 4、房地产具有保值、增值性,前提是国家的政局稳定,由土地性质决定,土地有限、不可再生,但人们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大、增加,物以稀为贵,房地产作为龙头产业,税收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
一、房地产的概念 ▲房地产的含义 房地产具体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地上的附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两者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包括: a) 土地 b) 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 c) 房地产物权 注:房地产物权除所有权外,还有所有权衍生的租赁权、抵押权、土地使用权、地役权、典当权等。
▲房地产业与建筑业的区别 房地产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及维修、装饰、服务等多种经济活动的具有高附加值的综合性产业,它与建筑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建筑业从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维修等生产过程,它的生产结果是建筑物或构筑物。
房地产业是发包方,建筑业是承包方,房地产业归属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多种服务的第三产业,建筑业归属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属第二产业。 ▲房产、地产两者间的关系及差异 房产指各种明确了权属关系的房屋以及与之相连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地产是指明确了土地所有权的土地,既包括住宅或非住宅附着物的土地(以及各地段),又包括已开发和待开发土地。
我国的地产是指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房产与地产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必然的联系,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a) 实物形态上看,房产与地产密不可分; b) 从价格构成上看,房产价格不论是买卖价格还是租赁价格都包含地产价格; c) 从权属关系看,房产所有权和地产所有权是联系再一起的。
差异包括几个方面: a) 二者属性不同;b) 二者增值规律不同;c) 权属性质不同;d) 二者价格构成不同。 二、房地产的特征 ▲房地产的自然特征 a) 位置的固定性;b) 使用的耐久性;c) 资源的有限性;d) 物业的差异性。
▲房地产的经济特征 a) 生产周期b) 资金密集性c) 相互影响性d) 易受政策限制性e) 房地产的增值性 注:房地产增值就是房地产价值在较长时间序列上呈不断上升趋势的规律。其主要归功于房地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
三、房地产的类型 按用途划分: a) 居住房地产b) 商业房地产c) 旅游房地产d) 工业房地产e) 农业房地产 房地产住宅的层数划分的规定: 低层住宅为1-3层? 多层住宅为4-6层? 小高层住宅为7-11层 中高层住宅为12-16层? 16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房地产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凡与省市规划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四、房屋建筑结构分类标准 类 型 内 容 编号 名称 1 钢结构 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材料建造的,包括悬索结构。 2 钢、钢筋混凝土结构 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钢筋混凝上建造的。
如一幢房屋一部分梁柱采用钢筋混凝土构架建造 3 钢筋混凝土结构 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上建造的。包括薄壳结构、大模板现浇结构及使用滑模、开板等先进施工方法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 4 混合结构 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
如一幢房屋的梁是用钢筋混凝土制成,以砖墙为承重墙,或者梁是木材制造,住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 5 砖木结构 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砖、木材建造的。如一幢房屋是木制结构房架。
砖墙、木柱建造的 6 其它结构 凡不属于上述结构的房匿都归此类。如竹结构、砖拱结构、窑洞等 五、房地产专业名词 1、常用名词 ◆五证: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建设工程开工证;d.国有土地使用证;e.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两书:a《住宅质量保证书》、b《住宅使用说明书》; ◆房地产证:是房屋土地所有权属二合为一的凭证,是房地产权属的法律凭证; ◆房地产市场:主要包括地产买卖、租赁市场。
含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 ◆一级市场: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按土地供应计划,采用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以土地使用合同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年限、规定的用途及一定的价格出让给房地产发展商或其它用土地者的市场; ◆二级市场:是指房地产发展商根据土地使用合同的要求将建好的房屋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单位或个人的市场; ◆三级市场:是指单位、个人之间的房地产产权转让、抵押、租赁的市场,它是二级市场基础上的第二次或多次转让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市场; ◆房地产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具体内容是产权人对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对土地使用的权限,包括开发权、收益权、处置权。
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的,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可以继续使用; ◆三通一平:是指水通、电通、路通及场地平整; ◆七通一平:是指水通、电通、路通、排水通、排污通、通讯通、煤气通及场地平整; ◆红线图:又叫(宗地图),是按一定比例尺。
我国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签约无效,合同主体不相符签约也无效, 无效的合同,在合同中所约定各项条款或细节、补充部分对签约双方均无法律 约束力。
所以,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签字前,首要弄清甲方是谁?他具不具备与 你签约的主体资格。作为购房者,宜从以下六方面查验甲方的主体资格。
1、开发单位、销售单位、所有权人是否一致。如果你所购买房屋,开发 企业执照的公司名称、销售许可证上的销售单位、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说明 与你签约的甲方单位有“挂羊头卖狗肉”问题。
2、卖房者与所卖之房的产权所有人是否相同。须知,并不是凡是有公司 营业执照、手持图章的人都可以和你签约卖房。
卖房单位和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名称要相同。卖期房的,要看其是否有所卖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卖 现房的,要看其是否有所卖房屋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如有,则表明该房 屋可以办到产权证。 3、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是否都具备预售资格。
有的小区一期所建造的商 品房,交纳了地价,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具备了合法销售权;而二期工程建造 的商品房,由于未交纳地价或其它原因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有的就使用一期工 程的预售证去预售二期工程建设的房屋,以期尽快收回资金,这也属于“不具 备合同主体资格”。 一旦签上这种合同,风险自然很大。
4、总公司与分公司都拥有合法销售权。许多房地产公司都有下属分公 司、子公司或者销售公司。
如与你签订购房合同的甲方是该开发公司属下的分 公司或销售公司,则该分公司或销售公司未取得该总公司正式的书面法定代表 人签字的委托文件,该分公司或销售公司则无权销售,更无权作为签约甲方的 主体资格签订购房合同。 5、房屋中介代理是否具有正式委托的文件。
房屋中介机构作为该楼盘的 营销总代理,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该代理公司必须具有房地产管理部 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纪人证书》。二是该代 理公司必须具有经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执照的营业范围内必须 有代理营销房屋的项目。
只有这样,该中介代理公司、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 资格,才有权与购房者签订房屋出售合同。 6、合同签约人是否具备签字资格。
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的签字人,必 须是该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公司其他人都无权签字。也就是说,签字人必须与 该公司《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名字相一致,如果是销售部经理或营销员代表 甲方与购房者签约,要取得该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必须同时附上该公司法定代 表人对销售经理或代表签约权的正式书面委托。
注意事项: ①购房人应首先了解即将购买的房子开发商是否已与银行签约。
②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交付定金,为避免纠纷,协议上应阐明如果银行不同意贷款时订金付款方式等如何处理。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与“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法律含义却截然不同。
“定金”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合同法》规定,可以将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不履行定金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卖房人或发展商不履行定金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一词在法律上没有明文的规定,一般仅只表示一种预先支付的价款,不存在违约责任的赔偿问题。 ①简单地说,就是订金可以退,而定金则不可退。
②定金支付后,支付首期款的期限,以定金协议为准。 六大购房签约必知注意事项 1、签署合同之前必须查产权 在签署合同之前,除了前期进行初步的产权查询外,还要亲自进行产权的确认,特别是对于二手房的交易,产权确认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你应当在卖方或者中介的陪同下,亲自拿着卖方的房产证当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的核实。只有在你对产权状况熟悉后,才能和卖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新房也同样如此,一般来说,新房的查询核实主要是查询核实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信息。 2、认真阅读任何一项交易条款 合同签署是至关重要的,你在交易过程中,必须提前对标准合同中需要约定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学习,请你细读标准合同格式中的任何一个条款。
3、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 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卖房业主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比如,新房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4、保留任何费用的发票 对于房产交易来说,交易过程中会有很多税费的发票,也有各种其他费用的发票,这些都是重要的交易资料的一部分,必须妥善地保存。
当交易产生纠纷时,发票是重要的证明文件,并且,发票本身就是交易过程中某些环节要提供的资料,尤其是各种税费的发票,必须保留齐全。 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没有完税单,是办不下来的。
买新房的时候,同样也要注意保留发票,而且要主动向开发商索取各种费用的发票,比如,交了订金,你就应当向开发商索取定金发票,至少也是盖有公章的收款收据。 5、不轻易签订委托书 委托书是一种授权书,你一旦与别人签订关于某些事情的委托书,则代表你将某些事情的权利和义务交给了被委托人。
通常情况下,买房过程中,会涉及两种不同情况的委托,一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产权确认、按揭贷款申请、贷款发放进度跟进、过户手续办理等事宜,你和中介结构签署的经纪服务协议,其实就是一种委托书,等于是你委托了中介帮你办理买房的事情,而你同时支付给中介服务佣金。 二是委托了开发商办理房产的按揭手续办理、房产证的办理等。
对开发商的委托,通常并不需要签委托书,是一种隐性的委托。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也会主动帮你办理按揭贷款的手续,并且办理房产证。
对于任何形式的委托,你都应当有所知晓,当你认为某项委托并不需要时,可以与中介或开发商具体约定,比如说,关于首期房款的支付,你最好亲自转账。 6、购房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 买房作为一件大事,每个人都希望可以顺利完成每个环节住进精挑细选的房子。
但是总有一些意外发生。这里给您介绍一下购房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
首先要知道购房发票丢失了,房屋产权证还是能办理的,但是需要更长的办理时间,也会浪费您很多精力去办理手续。 这种情况发生后,您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
然后,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最后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购房者还需要到开发商处查询发票底联,开发商处会有存底,可以给购房者出具购房证据,购房者可带着购房证据前往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除了收楼、房产交易过程需要购房发票外,在首次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也需要出具购房发票,因此提醒大家务必妥善保存好这些证明,以备不时之需。不过一些开发商在购房时不开具发票,而只是开具收据,等到收楼时持收据换取发票。
如果您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取公积金,可以拿着购房时开具的契税发票、购房收据和购房合同代替购房发票,到银行办理业务。 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购房发票丢失后,虽然还是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一件比较劳心劳力的事,所以买房的朋友们一定要好好保管购房相关票据,以免给自己造成不便。
买房、签约时应注意如下; 1、尽可能选择购买现房或者是选择购买准现房,这样可以规避不少的购房风险,如:窗台的高低、净高太低、阳台设计不合理、房屋太小、管道设备层、房屋烂尾、室内有害气体、改变房屋结构等房屋表面的质量问题。
2、在签约时最好是一步到位直接签订购房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签订房屋认购书等,否则,购房者容易处在被动和受制约的位置。 实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
虽然在双方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之前,从法律上角度老说一般定金是可以退还的,但是尽量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3、按照法律规定,将开发商在楼书中或者是广告中所作出的承诺尽量都要写进购房的补充协议当中。
若是开发商不同意写入购房补充协议中,事前可准备一部小录音机,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录下来。 4、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涨价等)。
5、列明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 6、注意律师代表谁目前在房地产领域,办理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有3种,其中包括:开发商的律师、银行的律师、业主的律师。
只有业主自己聘请的律师才能替业主自己说话。 7、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注意审查出卖人提供的补充协议),或集体签约;并写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退房或不退房。
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很多业主合同签完后,除了自己的签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文字都是别人的字体,这样太被动。
办理步骤及程序如下: 1、购房需签订以下合同:商品房(住宅及有产权车位)购买合同和补充协议(一式五份);地上车位、机械车位、人防车位合同(一式四份);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停车场车位管理协议、业主临时管理公约及承诺书(一式两份)。
购房合同上所有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均需到合同签订现场签字并按手印,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2、按揭贷款合同:总队机关干部按揭贷款银行选择指定银行,购房合同上所有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本人及配偶均需到贷款银行办理,如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3、房屋预告、预抵押、转抵押、正式抵押登记(选择按揭贷款的买受人需办理)购房合同上所有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需到双流县房管局办理,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4、房屋分户产权证:购房合同上所有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需到双流县房管局办理,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5、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需到双流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6、委托公证:办理购房合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签订,房屋预告、预抵押、转抵押、正式抵押登记,房屋分户产权证,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事宜;办理房屋预告、预抵押、转抵押、正式抵押登记事宜;办理房屋分户产权证、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事宜;委托书格式由总队统一提供,相关授权事项不得删减。
按照规定交纳抵押房产保险费。(保险费=贷款金额*贷款年限*保险年费率,其中保险年费率按贷款年限定有不同的标准。
同时,需要本地户口的担保人;另外,如果您无固定的收入来源,在办理按揭时有一定障碍。办理按揭需要有单位收入证明,由于每个银行对此的规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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