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准备。主要包括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及演练、值守应急、监测预警、应急保障、宣教培训等。
2.应急处置。主要包括响应速度、指挥协调、信息公开、处置效果等。
3.善后处理。主要包括调查评估、恢复重建、事后评估等。
4.社会评价。主要包括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改进度评价等。
(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考核内容。
1.应急准备。主要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及演练、值守应急、监测预警、应急保障、宣教培训等。
2.应急处置。主要包括响应速度、指挥协调、信息公开、处置效果等。
3.善后处理。主要包括调查评估、事后评估等。
三、考核方式
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工作在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应急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概念
第二节 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论
第三节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 制度建设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
第四节 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第五节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六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七节 建设项目“三同时”
第八节 安全生产检查
第九节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监察
第一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监察
第三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四章 安全评价
第一节 安全评价的分类
第二节 安全评价的程序
第三节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第四节 安全评价方法
第五节 安全评价报告
第六节 安全评价管理
第五章 职业危害预防和管理
第一节 职业卫生概述
第二节 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简介
第三节 职业危害识别、评价与控制
第四节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第五节 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
第六章 应急管理
第一节 预警的基础知识
第二节 预警系统的建立和实现
第三节 预警控制
第四节 事故应急管理体系
第五节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第六节 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七章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
第一节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分类
第二节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第三节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第四节 事故处理
第八章 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第一节 统计基础知识
第二节 职业卫生统计基础
第三节 事故统计与报表制度
附录一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附录二 职业病目录
附录三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附录四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参考文献
基层的应急能力是全部应急管理的基础。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我市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能力有了明显提升,但基层应急管理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基层应急组织机构还没有完全落实,个别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无人抓;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基层应急预案普遍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基层应急机制还不健全,预测预警体系和信息报告制度还不规范;基层应急准备特别是应急资源准备不足,先期处置能力较弱;基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滞后,群众自救互救能力较低。此外,我市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事故灾难隐患较多,基层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诱因复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对此,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有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抓基层就是抓大事的意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地把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第一条
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第二条
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第三条
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四条
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五条
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第六条
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第七条
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第八条
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第九条
室内装修装饰不应采用易燃材料。
第十条
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第十一条
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第十二条
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第十三条
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第十四条
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第十五条
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第十六条
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第十七条
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第十八条
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第十九条
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第二十条
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等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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