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杨衍富压力容器常用材料的基本知识1、压力容器用钢板选用时应考虑:①设计压力;②设计温度;③介质特性;④容器类别。
2、从材料力学性能来说,升温等效于升压,降温将导致钢材的脆性增加。3、对同一种材料来说,随温度和板厚的增加,其许用应力则降低。
因而当容器壳体的名义厚度处于钢板许用应力变化的临界值时,应考虑此问题。如处于16mm的Q235-B、Q235-C和16mm、36mm的Q345R都会发生许用应力跳档现象。
4、钢材的强度和塑性指标可通过拉伸试验和冷弯试验(室温下进行)获得。5、板材供货时薄板以热轧状态供货,厚板以正火状态供货(因强度和韧性下降)。
6、压力容器用钢板当达到一定的厚度时,应在正火状态下使用,即使用正火板,如用于壳体厚度>30mm的Q345R钢板必须要求正火状态下供货和使用。需注意:正火仅对板材而言,而非整体设备。
(热轧板呈铁红色,正火板呈铁青色)。7、压力容器用钢与锅炉用钢类同,首先要保证足够的强度,还要有足够的塑性,质地均匀等。
因此,必须选用杂质(S、P)和有害气体含量较低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均为镇静钢。且为保证受压元件材料的焊接性能,一般须控制材料的含碳量≤0.25%。
材料的含碳量升高,则其冲击韧性下降,脆性转变温度升高,在焊接时容易产生裂纹。③、防止措施。
压力容器用材料标准案例 案例编号 P001-1 材料牌号 River Ace 610A 适用标准 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 JB4732-1995 《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 批准日期 2002 年3月18日 失效日期 2007 年3月18日 咨询: 是否允许采用经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评审通过的日本川崎制铁株式会社生产的River Ace 610A调质高强钢设计制造依据GB150和JB4732标准的冷压成形球形储罐。
回复: 根据River Ace 610A材料的评审意见,在满足下列要求的前提下(a)~j)),日本川崎制铁株式会社生产的River Ace 610A板材可用于设计、制造GB150和JB4732标准范围内的冷压成形球形储罐。 a) 板厚范围12mm~60mm b) 设计温度范围如下: 板厚 mm 设计温度 ℃ 12~38 -30~100 >38~60 -20~100 c) 本材料应满足表1的化学成分要求及表2、表3的力学性能和冷弯要求。
d) 钢板的热处理状态应为淬火+回火,回火温度应不低于600℃。 e) 对应于GB150标准的许用应力取值为203MPa;对应于JB4732标准的设计应力强度取值为235MPa。
f) 本材料用于承受外压作用的设备本体时,材料生产方应向设计部门提供相应的外压设计曲线,该设计曲线应经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备案。 g) 本材料应用于疲劳场合,材料生产方应向设计部门提供本材料的疲劳设计曲线。
该疲劳设计曲线应经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备案。 h) 应选用相适应的焊接材料(焊条、填充焊丝、焊剂等)对该材料施焊,施焊前应针对该材料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按JB4708标准执行。
i) 设计单位应考虑材料对介质的相容性,特别是应力腐蚀问题。 j) 当钢板厚度大于40mm时,设计单位和制造、安装单位应在充分试验研究的基础上确定焊接工艺和热处理工艺。
表1 化学成分(重量%) C Si Mn P S Ni Cr Mo V B Ceq Pcm ≤0.09 0.15~0.55 1.20~1.60 ≤0.020 ≤0.010 ≤0.30 ≤0.30 ≤0.30 0.02~0.06 ≤0.003 ≤0.42 ≤0.20 备注:1.必要时可添加表1之外的其他微量合金元素。 2.Ceq=C+Mn/6+Si/24+Ni/40+Cr/5+Mo/4+V/14(%) 3.Pcm=C+Si/30+Mn/20+Cu/20+Ni/60+Cr/20+Mo/15+V/10+5B(%) 表2 拉伸和冷弯性能 σs MPa σb MPa δ 冷弯试验 厚度 mm 试样 (%) 弯曲角度 弯曲半径 试样 ≥490 610至710 ≤16 JIS Z 2201No.5 ≥19 180° 厚度*1.5 JIS Z 2204 No.1 横向取样 >16 JIS Z 2201No.5 ≥27 >20 JIS Z 2201No.4 ≥19 表3 冲击性能 板厚 mm 试验温度 ℃ AKV J 试样 三个试样平均值 一个试样最低值 12~38 -30 ≥47 ≥33 JIS Z 2202 V型缺口10*10*55(mm) 横向取样 >38~60 -20。
一、压力容器的分类:压力容器的使用极其普遍,型式也很多。
根据不同的需要,压力容器有若干种分类方法。 按容器的壁厚分为薄壁容器(壁厚不大于容器内径的十分之一)和厚壁容器。
按壳体承受压力的方式分内压容器(壳体内部受压)和外压容器。 按容器的工作壁温分为:高温容器、常温容器、低温容器。
按壳体的几何形状分为:球形容器、圆筒形容器、圆锥形容器、轮胎形容器等。 按容器的制造方法分为:焊接容器、铸造容器、锻造容器、铆接容器和组合式容器。
按容器的放置方式分为立式容器和卧式容器。 总之,各种不同的分类方法都是从各个不同需要的角度来考虑的。
但从使用的角度考虑,常把压力容器分为两大类,即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这两类容器由于使用情况不同,对它们的技术管理要求也不一样。
我国和其它许多国家对这两类容器都分别制订有不同的管理章程和技术标准、规范等。为便于技术管理,每类容器还可以按它的压力或用途再予以细分。
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除了用作运输贮存气体的盛装容器以外的所有容器。这类容器有固定的安装地点和使用地点,工艺条件和操作人员比较固定,容器一般是用管道与其它设备相连。
根据我国《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可将这类容器分为低压(设计压力为0.1MPa~1.6MPa,代号L)、中压(设计压力为1.6MPa~10MPa,代号M)、高压(设计压力为10MPa~100MPa,代号H)、超高压(设计压力大于100MPa,代号U)四个压力等级。此外,按照压力容器的工艺用途可将固定式压力容器分为:反应压力容器(代号R)、换热压力容器(代号E)、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及储存压力容器(代号C)。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主要作用是贮装和运输有压力的气体或液化气体,容器在气体制造厂充装气体,然后运送到使用单位使用。这类容器没有固定的使用地点,一般也没有专职的使用操作人员,使用环境经常更换,管理比较复杂,因而也比较容易发生事故。
按照容积的大小和结构形式,移动式压力容器以可分为气瓶和槽(罐)车两大类。 为了有区别地对待安全要求不同的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和监督检查,包括设计图样的备案和审批、容器制造厂条件的审查、日常使用中的定期检验与上报,以及某些技术条件的要求差别,我国《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将其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分为三类: 低压容器(第2、3款规定的除外)为第一类压力容器。
下列情况之一为第二类压力容器。 中压容器(除第3款规定的); 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等危害介质的低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 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低压容器; 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搪玻璃压力容器。
下列情况之一为第三类压力容器。 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中压容器或设计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等于0.2MPam3的低压容器。
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等危害介质且设计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等于0.5MPam3的中压反应容器或设计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等于10MPam3的中压储存容器。 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高压容器。 1、按压力等级划分:按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分为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四个压力等级,具体划分如下: (一)低压(低号L)0.1MPa≤P<1.6MPa (二)中压(代号M)1.6MPa≤P<10MPa (三)高压(代号H)10MPa≤P<100MPa (四)超高压(代号U)P≥100Mpa2、按压力容器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作用原理划分:按压力容器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作用原理,分为反应压力容器、换热压力容器、分离压力容器、储存压力容器。
具体划分如下: (一)反应压力容器(代号R):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的压力容器,如反应器、反应釜、分解锅、硫化罐、分解塔、聚合釜、高压釜、超高压釜、合成塔、变换炉、蒸煮锅、蒸球、蒸压釜、煤气发生炉等; (二)换热压力容器(代号E):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热量交换的压力容器,如管壳式余热锅炉、热交换器、冷却器、冷凝器、蒸发器、加热器、消毒锅、染色器、烘缸、蒸炒锅、预热锅、溶剂预热锅、蒸锅、蒸脱机、电热蒸汽发生器、煤气发生炉水夹套等;(三)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流体压力平衡缓冲和气体净化分离的压力容器,如分离器、过滤器、集油器、缓冲器、洗涤器、吸收塔、铜洗塔、干燥塔、汽提塔、分汽缸、除氧器等; (四)储存压力容器(代号C,其中球罐代号B):主要是用于储存、盛装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等介质的压力容器,如各种形式的储罐。 在一种压力容器中,如同时具备两个以上的工艺作用原理时,应按工艺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来划分品种。
3、按介质毒性程度的分级和易燃介质划分:介质毒性程度的分级和易燃介质的划分如下: (一)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程度和易燃介质的划分参照HG2066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的规定。无规定时,按下述原则确定毒性程度:1、极度危害(I极)最高容许浓度<0.1mg/m3 2、高度危害(II极)最高容许浓度0.1-<1.0mg/m3 3、中度危害(III极)最高容许浓度1.0-<10mg/m3 4、轻度危害(IV极)最高容许浓。
一、压力容器的分类:
压力容器的使用极其普遍,型式也很多。根据不同的需要,压力容器有若干种分类方法。
按容器的壁厚分为薄壁容器(壁厚不大于容器内径的十分之一)和厚壁容器。
按壳体承受压力的方式分内压容器(壳体内部受压)和外压容器。
按容器的工作壁温分为:高温容器、常温容器、低温容器。
按壳体的几何形状分为:球形容器、圆筒形容器、圆锥形容器、轮胎形容器等。
按容器的制造方法分为:焊接容器、铸造容器、锻造容器、铆接容器和组合式容器。
按容器的放置方式分为立式容器和卧式容器。
总之,各种不同的分类方法都是从各个不同需要的角度来考虑的。但从使用的角度考虑,常把压力容器分为两大类,即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这两类容器由于使用情况不同,对它们的技术管理要求也不一样。我国和其它许多国家对这两类容器都分别制订有不同的管理章程和技术标准、规范等。为便于技术管理,每类容器还可以按它的压力或用途再予以细分。
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除了用作运输贮存气体的盛装容器以外的所有容器。这类容器有固定的安装地点和使用地点,工艺条件和操作人员比较固定,容器一般是用管道与其它设备相连。根据我国《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可将这类容器分为低压(设计压力为0.1MPa~1.6MPa,代号L)、中压(设计压力为1.6MPa~10MPa,代号M)、高压(设计压力为10MPa~100MPa,代号H)、超高压(设计压力大于100MPa,代号U)四个压力等级。此外,按照压力容器的工艺用途可将固定式压力容器分为:反应压力容器(代号R)、换热压力容器(代号E)、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及储存压力容器(代号C)。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主要作用是贮装和运输有压力的气体或液化气体,容器在气体制造厂充装气体,然后运送到使用单位使用。这类容器没有固定的使用地点,一般也没有专职的使用操作人员,使用环境经常更换,管理比较复杂,因而也比较容易发生事故。按照容积的大小和结构形式,移动式压力容器以可分为气瓶和槽(罐)车两大类。
为了有区别地对待安全要求不同的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和监督检查,包括设计图样的备案和审批、容器制造厂条件的审查、日常使用中的定期检验与上报,以及某些技术条件的要求差别,我国《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将其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分为三类:
低压容器(第2、3款规定的除外)为第一类压力容器。
下列情况之一为第二类压力容器。
中压容器(除第3款规定的);
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等危害介质的低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
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低压容器;
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搪玻璃压力容器。
下列情况之一为第三类压力容器。
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中压容器或设计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等于0.2MPam3的低压容器。
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等危害介质且设计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等于0.5MPam3的中压反应容器或设计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等于10MPam3的中压储存容器。
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高压容器。
1、按压力等级划分:
按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分为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四个压力等级,具体划分如下:
(一)低压(低号L)0.1MP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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