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节 录音录像 第四十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一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实际操作中,内部分享,大家学习用,你个人也没有盈利在里边,一般谈不上违法。
犯法的,没有经过别人的允许就用作商业用途就违法。
主要范围 1。著作权和邻接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对于科技成果奖励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数据库特别权利、商品化权等能否成为独立的知识产权,在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 版权法 确认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权利,规定因创作、传播和使用作品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作者有权控制和处理自己的作品,有权分享因作品被使用而产生的经济利益,是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形成的现代版权概念。 主要内容 各国因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观念不同,版权立法的原则和对作者保护水平亦不相同,但版权法包含的内容大体相似。
一部版权法一般在以下几个方面均有明确规定: ①版权的主体 (可以享受版权的个人和法人); ②版权的客体(可以给予版权的作品); ③版权的内容(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④版权的归属;⑤版权的保护期限; ⑥版权的继承; ⑦版权的转让或使用许可; ⑧版权的限制; ⑨侵犯版权及其处罚; ⑩版权管理(或登记)机构。 对于你提出的“在公众号上获取盗版课程视频资源违法吗”问题,在公众号上获取盗版课程视频资源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有人说我天天就这样干为什么没有警察找你。
在网上传播他人视频的行为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以下权利
1. 侵犯他人肖像权,可以要求中止行为
2. 侵犯他人隐私权,可能构成侮辱罪
判断构成何种违法行为应当依据视频中的内容。一般分为侵害隐私和不侵害隐私两种情况。
大多数情况下,被拍摄者在公共场合的行为不会被认为属于隐私,因为公共场合下的行为,任何理性人都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被传播,网络传播只是加速了此传播的过程。
实际在我国对隐私的认定没有明确的标准,司法实践中是作为名誉权进行保护。如果拍摄方虚构事实传播虚假消息,对被拍摄者造成社会评价的降低,则可以请求法院中止对方的行为。但是任何信息一旦传播到网上,往往很快就人尽皆知,而人们很少重视道歉和更正后的信息。所以目前隐私权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
但是如果传播的信息具有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情形,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构成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另一种情况是并不损害他人隐私。如果视频不侵犯他人隐私,一般不构成其他违法行为,除非将该视频用于商业行为,则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被拍摄者可以要求中止侵害
偷拍、散布他人“车震”照片、视频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可处十日以下拘留、罚款等。 散布他人“车震”的照片、视频,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达到一定数量的,也按照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如果遇到他人故意公然“车震”,法律也赋予了公民举报此类违法行为的权利。
但需要注意的是,所拍的照片、视频等作为证据,只能用于向执法机关举报,而不能放在网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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