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工作
冠状病毒对热、有机溶剂和消毒剂敏感,一定的温度,75%酒精、乙醚、氯仿、甲醛、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紫外线均可灭活病毒。一般常用的消毒方式:手部(75%酒精);物体表面(84消毒液或沸腾消毒片);空气消毒(患者处置空间无人状态时使用过氧乙酸或者过氧化氢或紫外线消毒处理)。
除家用器具清洁,也要保持衣物清洁、房间地面清洁,外出回来的外衣、鞋子尽量放到阳台通风处。发现鞋底不洁时,及时清洁消毒等。
4)保持卫生间排水口地漏湿润卫生间内设有排污地漏,有的不止一个。卫生间有的温度高,或使用频率不高时,地漏的水封会蒸发,此时存在排污管道串气现象。简单的操作是在地漏口倒一点儿水,保持排水口地漏湿润即可。
近期,不少新闻媒体来函、来电申请采访有关预防接种知识,卫生部新闻办收集了有关问题,并组织专家解答了这些问题。
现集中答复如下:1。我国预防接种工作的成效预防接种工作是卫生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也是各国预防控制传染病最主要的手段。
通过预防接种,全球已经成功消灭了天花;迄今脊髓灰质炎(脊灰)的发病率下降了99%,包括中国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实现无脊灰野病毒传播的目标;全球因白喉、百日咳、破伤风和麻疹导致的发病、致残与死亡也显著下降,2003年就避免了200万因疫苗可预防疾病导致的死亡和60万乙肝相关死亡(肝硬化和肝癌)。 我国1978年开始实施免疫规划以来,通过普及儿童免疫,减少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结核、破伤风等疾病发病3亿多人,减少死亡400万人。
2000年我国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实施乙肝疫苗接种后,全国人群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从1992年的9。
75%降至2006年的7。18%,5岁以下人群已降到1%以下,因接种疫苗减少乙肝病毒感染者3000多万人。
乙脑、流脑等发病人数降至历史最低水平。乙脑、流脑等发病人数降至历史最低水平。
2007年国家实施扩大免疫规划,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将甲肝、流脑、乙脑、麻腮风等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扩大到14种疫苗防15种疾病。 在应对甲型H1N1流感过程中,接种疫苗成为重要的手段。
2。预防接种是安全的,发生异常反应概率很低免疫规划的对象是健康人群,其安全性历来受到各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重视。
疫苗在获得注册前都需经过严格的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疫苗在上市使用前都要实施严格的批签发制度。 在接种前、接种中、接种后都有完整的、科学的、规范的要求,保证预防接种的安全性。
预防接种是指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利用疫苗,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技术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以达到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从表面上看,预防接种主要是对易感者进行预防接种,其实在提高个体免疫水平的同时,必然会提高整个人群的免疫水平,有助于群体免疫屏障的形成。
当疫苗接种率达到一定水平时,即使有传染源侵入,由于大部分易感者接种了疫苗,得到了免疫保护,人与人之间辗转传播的机会大大减少,传染病的传播链已被人为阻断,传播的范围收到限制,减少了传染病扩散和蔓延的可能性。 3。
疫苗的分类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目前第一类疫苗以儿童常规免疫疫苗为主,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等,此外还包括对重点人群接种的出血热疫苗和应急接种的炭疽疫苗、钩体疫苗。 4。
有关预防接种的法律制度为了保障预防接种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前我国预防接种工作管理的法律制度依据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
《条例》对疫苗流通、疫苗接种、保障措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确定了政府对预防接种工作的保障机制;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规范了接种单位的接种行为。5。
疫苗的特性及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疫苗对于人体毕竟是异物,在诱导人体免疫系统产生对特定疾病的保护力的同时,由于疫苗的生物学特性和人体的个体差异(健康状况、过敏性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精神因素等),有少数接种者会发生不良反应,其中绝大多数可自愈或仅需一般处理,如局部红肿、疼痛、硬结等局部症状,或有发热、乏力等症状。 不会引起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仅有很少部分人可能出现异常反应,但发生率极低。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异常反应的发生率极低,病情相对较重,多需要临床处置。近几年,我国每年预防接种大约10亿剂次,但是经过调查诊断与接种疫苗有关且较为严重的异常反应很少,发生率很低。
6。有六种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2)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3)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4)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接种后偶合发病;(5)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
一、基因疫苗的诞生 自1796年英国医生琴娜(Jener)首次采用牛痘苗以来,疫苗已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应用,200多年来各种疫苗已经帮助人类战胜了包括天花在内的多种传染病.然而,现有的疫苗主要有两种:第一种疫苗是传统疫苗,即弱毒活苗和灭活苗,如鸡新城疫弱毒苗,猪瘟灭活苗,它是直接将无毒或减毒的病原体作为疫苗接种到人或动物体内,刺激机体免疫系统产生特异性免疫应答,从而预防疾病的发生;第二种疫苗是基因工程苗,它是通过基因工程,先分离得到具有强烈免疫原性但无毒性的抗原蛋白的编码基因,然后导入表达载体中,再在宿主细胞表达出重组抗原蛋白,经分离纯化后的重组抗原蛋白作为疫苗接种如重组乙肝疫苗。
但它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缺陷如:灭活疫苗难以诱发细胞免疫,需多次免疫注射;亚单位疫苗免疫原性差;减毒活疫茵存在毒性回升的危险等问题.因此,现在对一些传染病仍缺乏相应的安全有效的疫苗. 第三代疫苗基因疫苗的问世,为解决这些难题带来了希望.基因疫苗(genetic vaccine)又称核酸疫苗(nucleic acid vaccine)或DNA疫苗,是在基因治疗(genetic therapy)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基因治疗是从20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用于预防和治疗疾病的最具革命性的生物医学医疗技术,其原理是将人或动物的正常基因或有治疗作用的基因通过一定方式导入人体靶细胞以纠正基因的缺陷或发挥治疗作用,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目的。
1990年Wolff JA等在进行基因治疗试验时,以裸DNA注射作对照,结果意外发现裸DNA可被骨骼肌细胞吸收并表达出外源性蛋白。1992年Tang 、DC等首次证明经基因免疫产生的外源性蛋白质——人生长激素可刺激小鼠免疫系统产生特异性抗体,而且加强免疫后抗体效价增加,从而宣告基因疫苗的诞生。
(注:1) 概括起来,基因疫苗就是指将编码外源性抗原的基因插入到含真核表达系统的载体上,然后直接导入人或动物体内,让其在宿主细胞中表达抗原蛋白,该抗原蛋白可直接诱导机体产生免疫应答。抗原基因在一定时限内的持续表达,不断刺激机体免疫系统产生应答反应,从而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
二、核酸免疫的作用机理 目前对核酸免疫作用机理的认识主要还仅限于理论推测,且多数资料来自基因治疗试验,二者在作用机理上很相似。在基因免疫中,含病原体抗原基因的核酸疫苗被导入宿主细胞,被周围的组织细胞、APC细胞或其它炎性细胞摄取,并在细胞内表达。
表达产物作为抗原可能的呈递途径是:肌细胞直接摄入或经T小管和细胞样内陷摄取进入,在外源基因启动子作用下使外源基因表达,使产物在胞内水解酶的作用下分解成长短不一的多肽,其中的一部分被hsp70运到内质网,经网膜上的TAP分子转入膜内与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物(MHC)I类结合,最终在细胞膜表面被CDS十细胞识别;另一部分短肽进入溶酶体,与(MHC)Ⅱ分子结合,运到细胞表面被 CD4+细胞识别。这些多肽含有不同的抗原表位,它们将诱导细胞毒性T淋巴前体、B细胞和特异性辅助T细胞,产生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
同时,基因表达可以通过细胞分泌和分裂的方式进入组织细胞间隙,以天然折叠方式被B淋巴细胞识别。核酸免疫后,还可以使肌细胞和抗原递呈细胞被感染,从而使CD4+和CD8+细胞亚群活化,产生特异的免疫应答。
CorrM等(1996)的研究表明,从转染DNA得肌肉组织释放出的抗原被APC摄入,运送到管状淋巴结中,在B淋巴细胞和T淋巴细胞表达, I类MHC限制的CTL应答可能主要以这种方式产生。以前曾认为该过程需要内源抗原的表达,但现在的研究表明,只要有外源抗原的存在,也能有效地引起I类MHC限制的CTL应答。
三、基因疫苗质粒载体的构建 获得准确的抗原编码基因并将它插入到合适的载体DNA上,是发展基因疫苗的主要工作。1、编码抗原蛋白基因的分离 制备DNA疫苗首先要获得编码抗原的基因,一般选择编码病原体表面糖蛋白的基因。
抗原蛋白产生后可在宿主体内正确糖基化,从而诱导对病原体的免疫应答反应;对于易变异的病原体,最好选择各种变型都具有的核心蛋白保守的DNA序列,这样可对各种变异的病原体产生免疫应答反应,避免因病原体变异产生的免疫逃避问题。2 目的基因质粒的载体构建 基因疫苗大多采用质粒作载体。
一般说来,基因疫苗质粒载体至少包括5个主要的部件:(1)细菌复制子,以便质粒DNA在细菌体内复制扩增,得到大量的拷贝,但不能在宿主细胞(真核细胞)中复制;(2)原核生物选择性标记基因,如抗生素抗性基因,以筛选含有质粒DNA的阳性细菌克隆(菌株);(3)真核生物的启动子、增强子、终止子、内含子等转录调控元件;(4)编码抗原蛋白的目的基因序列;(5)多聚核苷酸信号序列,以保证mRNA翻译时适时终止。另外,基因疫苗质粒载体通常含有一段未甲基化的CpG序列,其具有刺激Th1细胞的免疫活性。
四、严重创伤后全身性炎症反应综合征及免疫调节治疗 严重创伤后机体免疫功能表现为双向性改变。一方面表现为以吞噬功能和白细胞介素-2(IL- 2)等产生降低为代表的免疫受抑状态;另一方面表现出以全身性炎症。
接种的疫苗类型决定着孕妈妈接种 疫苗是否安全。
一般情况下,医生建议 孕妈妈在怀孕期间不要接种经过减毒处 理的活疫苗,如麻疹腮腺炎风疹三联疫 苗。这是因为,疫苗中的病毒虽然已经 被削弱,但仍会通过母体将病毒传染给 胎儿。
一般认为,在怀孕期间,可以接 种流感疫苗等死疫苗(即灭活疫苗)。如果孕妈妈通过接种麻疹腮腺炎风 疹三联疫苗而引发风疹感染,会导致婴 儿智力低下、耳聋、视力降低等。
为 了胎儿的安全,同时也为了更安全地 进行胎教,医生会在孕妈妈怀孕18周 时,做详细的B超检查来确定是否需要 接种疫苗。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发布)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是各级医务人员的神圣职责。
因此临床医师在搞好临床诊断与治疗工作的同时,也应努力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传染病预防措施可分为:①疫情未出现时的预防措施;②疫情出现后的防疫措施;③治疗性预防措施。
(一)预防性措施 在疫情未出现以前首要任务是做好经常性预防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对外环境中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实体应进行的措施 改善饮用水条件,实行饮水消毒;结合城乡建设,搞好粪便无害化、污水排放和垃圾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医院及致病性微生物实验室的规章制度,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扩散和院内感染;在医疗保健机构也应大大贯彻《食品卫生法》以及进行消毒、杀虫、灭鼠工作。虽然上述工作主要由卫生防疫及环境监测部门牵头执行,但临床医师也应积极配合。
2.预防接种(vaccination)又称人工免疫,是将生物制品接种到人体内,使机体产生对传染病的特异性免疫力,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1)预防接种的种类 1)人工自动免疫:是指以免疫原物质接种人体,使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
免疫原物质包括处理过的病原体或提炼成分及类毒素。其制剂可分为: 活菌(疫)苗:由免疫原性强而毒力弱的活菌(病毒或立克次体)株制成。
如结核、鼠疫、布鲁菌活菌苗,脊髓灰质炎、流感、麻疹活疫苗。其优点是能在体内繁殖,刺激机体时间长,接种量小,接种次数少。
但由于不加防腐剂,当被污染时杂菌易生长。一般必须冷冻保存。
死菌(疫)苗:将免疫性强的活细菌(病毒等)灭活制成。优点是勿需减毒,生产过程较简单,含防腐剂,不易有杂菌生长,易于保存;缺点是免疫效果差,接种量大。
也有将菌体成分提出制成的多糖体菌苗,如流行性脑膜炎球菌多糖体菌苗,其免疫效果较一般菌苗为好。 类毒素:是将细菌毒素加甲醛去毒,成为无毒而又保留免疫原性的制剂,如白喉、破伤风类毒素等。
2)人工被动免疫:以含抗体的血清或制剂接种人体,使人体获得现成的抗体而受到保护。由于抗体半衰期短,有超过25天,因而难保持持久而有效的免疫水平。
主要在有疫情时使用。 免疫血清:用毒素免疫动物取得的含特异抗体的血清称抗毒素。
提出其丙种球蛋白有效免疫成分称精制抗毒素,含异种蛋白少,可减少过敏反应的发生。免疫血清主要用于治疗,也可作预防使用。
免疫球蛋白(丙种球蛋白及胎盘球蛋白):由人血液或胎盘提取的丙种球蛋白制成。可作为麻疹、甲型肝炎易感接触者预防接种使用,但不能预防所有传染病,更不能作为万能治疗制剂滥用。
被动自动免疫:只是在有疫情时用于保护婴幼儿及体弱接触者的一种免疫方法。兼有被动及自动免疫的长处,但只能用于少数传染病,如白喉,可肌注白喉抗毒素1000~3000单位,同时接种精制吸附白喉类毒素。
(2)计划免疫:计划免疫是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结果和人群免疫水平的分析,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使用疫苗对特定人群进行预防接种,最终达到控制和消灭相应传染病的目的。我国自70年代中期开始普及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以来,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
各地已自上而下建立起计划免疫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冷链系统,疫苗接种率不断提高,相应传染病的发病率逐年稳步下降。1988年和1990年,我国分别实现了以省和以县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85%的目标,并通过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联合组的审评。
目前,以消灭脊髓灰质炎为重点,我国的计划免疫工作又进入了控制和消灭相应传染病的新阶段。 1)计划免疫的免疫制品及病种:我国常年计划免疫接种主要内容为对7周岁以下儿童进行卡介苗、脊髓灰质炎三价糖丸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剂和麻疹疫苗的基础免疫和以后适时的加强免疫,使儿童获得对白喉、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结核和破伤风的免疫。
目前我国已将乙肝疫苗的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但未纳入计划免疫程序。有些地区也将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膜炎的免疫接种纳入计划免疫范畴。
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可以预计,其他一些危害儿童健康、用疫苗可以预防的传染病也将列入计划免疫工作范围。 2)计划免疫的免疫程序:免疫程序是根据有关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免疫因素、卫生设施等条件,由国家对不同年(月)龄儿童接种何种疫苗作统一规定。
只有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实施,才能充分发挥疫苗效果,避免浪费。免疫程序的内容包括:初种(初服)起始月龄、接种生物制品的间隔时间、加强免疫时间和年龄范围。
儿童基础免疫:卡介苗1针,脊髓灰质炎三价混合疫苗3次,百白破混合制剂3针,两针(两次)间最短间隔时间为一个月;麻疹活疫苗1针。要求城市和已经装备冷链设备的地区,在12月龄内完成儿童基础免疫;尚未装备冷链和边远地区儿童可在18月龄内完成:牧区(含半牧区)及人口稀少的边境地区在36月龄内完成。
同时还要求,不论城市还是农村,基础免疫的起始月龄不准比规定的免疫月龄提前(但可以推后);两针次间隔时间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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