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相关基础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6〕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切实做好高技能人才相关基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项目” (一)制定实施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规划。
各地区、各行业要结合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制定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师资继续教育制度和企业实践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快培养一批有创新能力的“一体化”教师,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形成与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师资队伍,并以此带动整个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师队伍的梯次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部将建设一批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基地,并组织实施若干专业的示范培训项目。
2006-2010年5年间拟对2500名骨干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和1500名骨干专业理论教师开展示范性提高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师资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教师岗位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建立一批省级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基地,做好师资培训工作。 (二)加强校企合作,多渠道选拔充实高技能人才师资队伍。
各地要在强化现有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发现和选拔优秀师资,充实高技能人才师资队伍。要面向行业、企业和高校选聘一批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的技师、高级技师以及有关专家担任兼职教师。
要组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教师定期到其合作企业参加生产实践,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革,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发展最新动态,更新知识技能结构,提升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的能力。 (三)健全对高技能人才师资队伍的激励机制。
建立高技能人才师资资源库,将高技能人才师资状况作为技工院校参加评优评先活动的重要条件。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使用并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我部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在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培养机构,并积极创造条件,选派优秀教师参加国内外职业培训交流和研修活动。 二、加大教材开发力度,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教材精品建设项目” (四)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教材开发计划。
重点抓好制造、加工、建筑、能源、环保等传统产业和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培养教材的开发。结合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改革和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开发高技能人才急需教材;结合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发展,开发多媒体课件和仿真模拟课件;积极开发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教材。
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开发完成800种以上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教材,基本满足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 (五)建立完善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教材开发机制。
我部统筹规划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教材的开发工作,制定教材开发规程,按年度发布教材开发目录和计划,鼓励地区、行业、企业及职业院校积极承担教材开发任务。组织专家对新开发教材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教材,编制教材推荐目录,并向全国公布和推荐。
加强教材使用管理和检查评估,规范技工院校教材的使用,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 (六)加强精品教材建设。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加强教材开发的理论研究工作,切实提高教材开发的质量,努力打造一批精品教材和特色教材,保证高技能人才培养教材的先进性、适应性和实用性。我部每两年组织一次高技能人才培养精品教材评优活动。
进一步健全全国职业培训教材网,及时发布教材开发和新教材、精品教材相关信息。 三、加强教学研究,实施“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创新项目” (七)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教学研究和课程开发。
加强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研究,重点对校企合作培养模式以及导师制、学分制等培养方式进行研究,为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实际需求,推进院校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开发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八)加强教研信息交流,评选和推广优秀教研成果。各地要大力开展优秀教研成果评选和交流活动,开展教学质量督导,组织精品专业、精品课程评比,组织教师教学教改创新活动。
注意总结吸收国内外优秀教学成果,积极推广应用职业活动导向教学法等先进的教学方法。我部定期组织全国优秀教研成果和职业培训软件评选表彰活动。
(九)加强教研组织和队伍建设。各地要切实加强教研组织机构建设,落实教研工作经费,完善教研工作机制,通过进修、内训、交流等方式提升教研队伍的研发能力。
充分发挥全国职业培训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各级教研组织的作用,逐步形成部、省。
《劳动保障基础知识》是2007年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在劳动保障理论和实践研究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期在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保障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编写了《劳动保障基础知识》这本教材。教材设立劳动经济学概论、劳动力及劳动力市场、失业与促进就业、工资与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劳动法、社会保障制度等七个篇章,具有较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教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不仅可作为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教材,同时也可供开设劳动保障专业的大专院校选用。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比较扎实的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能在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工资、就业以及社会保障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较系统地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了解国内外劳动与社会保障理论及实践的历史和现状,具备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具备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主干学科: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人口学、社会学、财政学、保险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行政学、行政法学、货币银行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概论、劳工关系、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险、薪酬管理、发展与就业、社会政策、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专业外语、专业统计与信息系统、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训、社会考察、社会调查、薪酬设计、学年论文、课程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学生继续深造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学、行政管理等专业的硕士。 学生就业情况:本专业培养的人才适合到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
【全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相关基础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6〕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切实做好高技能人才相关基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项目” (一)制定实施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规划。
各地区、各行业要结合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制定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师资继续教育制度和企业实践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快培养一批有创新能力的“一体化”教师,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形成与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师资队伍,并以此带动整个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师队伍的梯次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部将建设一批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基地,并组织实施若干专业的示范培训项目。
2006-2010年5年间拟对2500名骨干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和1500名骨干专业理论教师开展示范性提高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师资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教师岗位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建立一批省级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基地,做好师资培训工作。 (二)加强校企合作,多渠道选拔充实高技能人才师资队伍。
各地要在强化现有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发现和选拔优秀师资,充实高技能人才师资队伍。要面向行业、企业和高校选聘一批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的技师、高级技师以及有关专家担任兼职教师。
要组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教师定期到其合作企业参加生产实践,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革,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发展最新动态,更新知识技能结构,提升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的能力。 (三)健全对高技能人才师资队伍的激励机制。
建立高技能人才师资资源库,将高技能人才师资状况作为技工院校参加评优评先活动的重要条件。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使用并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我部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在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培养机构,并积极创造条件,选派优秀教师参加国内外职业培训交流和研修活动。 二、加大教材开发力度,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教材精品建设项目” (四)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教材开发计划。
重点抓好制造、加工、建筑、能源、环保等传统产业和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培养教材的开发。结合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改革和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开发高技能人才急需教材;结合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发展,开发多媒体课件和仿真模拟课件;积极开发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教材。
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开发完成800种以上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教材,基本满足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 (五)建立完善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教材开发机制。
我部统筹规划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教材的开发工作,制定教材开发规程,按年度发布教材开发目录和计划,鼓励地区、行业、企业及职业院校积极承担教材开发任务。组织专家对新开发教材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教材,编制教材推荐目录,并向全国公布和推荐。
加强教材使用管理和检查评估,规范技工院校教材的使用,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 (六)加强精品教材建设。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加强教材开发的理论研究工作,切实提高教材开发的质量,努力打造一批精品教材和特色教材,保证高技能人才培养教材的先进性、适应性和实用性。我部每两年组织一次高技能人才培养精品教材评优活动。
进一步健全全国职业培训教材网,及时发布教材开发和新教材、精品教材相关信息。 三、加强教学研究,实施“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创新项目” (七)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教学研究和课程开发。
加强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研究,重点对校企合作培养模式以及导师制、学分制等培养方式进行研究,为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实际需求,推进院校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开发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八)加强教研信息交流,评选和推广优秀教研成果。各地要大力开展优秀教研成果评选和交流活动,开展教学质量督导,组织精品专业、精品课程评比,组织教师教学教改创新活动。
注意总结吸收国内外优秀教学成果,积极推广应用职业活动导向教学法等先进的教学方法。我部定期组织全国优秀教研成果和职业培训软件评选表彰活动。
(九)加强教研组织和队伍建设。各地要切实加强教研组织机构建设,落实教研工作经费,完善教研工作机制,通过进修、内训、交流等方式提升教研队伍的研发能力。
充分发挥全国职业培训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各级教研组织的作用,逐步形成部、省、地(市。
《劳动保障基础知识》是2007年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在劳动保障理论和实践研究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期在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保障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编写了《劳动保障基础知识》这本教材。教材设立劳动经济学概论、劳动力及劳动力市场、失业与促进就业、工资与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劳动法、社会保障制度等七个篇章,具有较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教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不仅可作为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教材,同时也可供开设劳动保障专业的大专院校选用。
《劳动保障基础知识》是2007年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在劳动保障理论和实践研究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期在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保障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编写了《劳动保障基础知识》这本教材。教材设立劳动经济学概论、劳动力及劳动力市场、失业与促进就业、工资与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劳动法、社会保障制度等七个篇章,具有较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教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不仅可作为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教材,同时也可供开设劳动保障专业的大专院校选用。
主要掌握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社会工作实践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2.掌握现代管理和计算机应用技能; 3.了解中外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理论与实践进展; 4.熟悉党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掌握中外经济学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经济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理论知识有: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人口学、社会学、财政学、保险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行政学和行政法、货币银行学、人力资源管理等。 另外还要掌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救助,农村五保制度, 社会福利, 社会优抚,住房保障, 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管理,社会保险经办等方面的知识.,。
1.公文写作与处理 课程说明略。
2.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 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段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工作体系、内容和基本理论;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国外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比较。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对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所要掌握的理论有一个系统的了解,为学习其他相关课程起 到导向作用。
3.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段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法学基础理论,法规政策制定与法律适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行为、执法监察、行政处理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和法律责任,国际劳工公约等知识。
学习本课程的目的,使考生较全面掌握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知识,树立法制观 念,了解基本的立法技术,基本掌握从事履行行政行为、执法监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工作技能,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基本达到能胜任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工作的专业人员标准。 4.培训与就业 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段课程。
本课程主要内容是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管理体制、现状;职业培训的基本理论;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及其改革方向、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政策;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鉴定;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我国的就业形式、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就业的基本理论;促进就业的宏观政策和积极就业政策,劳动力市场的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基本理论原则和方法;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基本政策;特殊群体的就业政策;涉外就业和农村就业。
学习本课程能够全面了解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培训基本理论、政策、原则及方法。了解我国就业基本制 度、政策;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达到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目的。
5.劳动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段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劳动关系的建立、变化和发展;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相关知识;无效劳动合同的判断方法;劳动争议的社会背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的立法内容、组织机构、程序等 问题;结合案例分析介绍劳动争议的正确处理方法和手段。
本课程是一门改革性、专业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学习本课程的目的是让考生加深对劳动关系相关内容和政策的理解,掌握处理劳动争议的正确方法,灵活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具体问题。 6.养老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段课程。
本课程主要介绍养老保险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现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理论、政策和实践问题;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流程。通过学习本课程,使考生初步掌握养老保险的基本理 论,熟悉有关养老保险政策法规,了解当前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和发展方向,掌握养老保险业务知识及经办工作基本流程。
7.失业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段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失业保险制度;主要内容有:失业保险制度概况,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争议及处理,失业保险管理;国外失业的保险制度;我国目前失业保险制度实施情况及发展方向等。
通过学习,使考生了解我国失业保险的发展过程,熟悉失业的基本政策,初步掌握失业 保险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做到学以致用。 8.医疗与生育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段课程。
本课程主要介绍我国医疗保险的发展与改革,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现行制度的政策规定,包括制度设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基金的筹资与管理、医疗服务,待遇支付、费用结算,管理信息系统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生育保险制度的政策规定、基金筹集、管理与待遇支付。
学 习本课程的目的是使考生了解医疗、生育保险的基本理论,熟悉并掌握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及经办工作,从而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9.工伤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段课程。
本课程主要介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工伤保险制度的各项政策规定;包括制度设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基金的筹集与管理,差别与浮动费率的确定方法,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及经济补偿标准,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学习本课程的目的是使考生了解工伤保险的基本理 论,熟悉、掌握工伤保险政策及工伤评残标准。
这个专业目前不算热门,就业一般。但随着我国城乡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国家对社保人才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大,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的(上海市招收的岗位中有明确要求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本科 或者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的)。
本科毕业大部分去企业做人力资源工作,也就是说跟人力资源专业抢饭碗,就业还行。去年我们专业基本上都找到工作了。工资在三千左右。做人力资源工作要考取人力资源师三级证书,一般大二或者大三的时候考。
当然,如果你能力比较强或者有背景的话可以考虑选调生、公务员之类的,进社保局是个不错的选择。如果对其它专业感兴趣,本科期间可选择辅修。
另外,你应该听说过现在大部分人找工作都跟专业不对口,社保毕业做推销、行政助理、金融证券房地产的也大有人在。
如果对本专业感兴趣,希望你好好学习本专业知识,不感兴趣可选择辅修或跨专业考研。
大学期间多拿奖学金、多参加实践活动,提高自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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