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 是指房屋经济形态,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在不同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可以进行出租出售或作其它用途的房屋。
2、地产 是指土地财产,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地产包含地面及其上下空间,地产与土地的根本区别也就是有无权属关系。 3、房地产 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
是指土地及附着在土地上的人工构筑物和建筑物及其附带的各种权利(所有权、管理权、转让权等)。 4、房地产业 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为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5、房地产开发 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6、土地开发 是将“生地”开发成可供使用的土地。
7、土地所有制 现行全部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制(即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其中,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矿物、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但地上建筑物既可以为国家所有,也可以为集体、单位和个人所有。因此,同一宗房地产,其土地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往往是不一致的。
8、集体土地 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9、征用土地 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10、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一)房地产开发 1。
房地产开发公司类别及功能 1)内资(境内投资主体设立的)综合性开发公司――可不断开发新的项目 项目公司只为了一个项目或为多个特定房地产开发项目为经营目的公司,不再具备再开发资源。 2)外 资(境外投资主体设立的,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综合性开发公司及项目公司 2。
按注册资金区别等级 一级: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经营5年以上且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等; 二级: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经营3年以上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等; 三级: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经营2年以上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级: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经营1年以上;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等。 (二)土地 以往土地采用批租、招标、协议、拍卖方式,但自2002年1月1日起所有土地都要进行拍卖。
土地的使用年限 使用类型 年限 居住 70年 工业 50年 教育、科技、文化、体育 50年 办公楼、综合楼 50年 旅游、娱乐 40年 土地出让金构成因素: 地段等级、面积、土地开发成本、土地效率、使用年限、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市场供求关系 (三)物业种类: 商品房:有合法产权,购买后,能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的住宅,业主有自由依法转让、租赁权利。 二手房:非开发商出售的、由房屋产权人或购买人转让的房产。
包括已取得权证需要转让和尚未取得产权证需要转让的房产。包括私房、单位自管房、上市房改房等。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房改房:职工居民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按市政府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 安居房:属于经济适用房一类。
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商业地产常识 1、商业地产 商业地产是包括购物中心、大卖场、商业街、shoppingmall、主题商场、专业市场、批发市场、折扣店、工厂直销店、娱乐类商业地产、住宅和写字楼的底层商铺等与住宅类有很大区别的房地产产品。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接触最多的便是社区商业、大卖场以及现在新兴的shoppingmall三种业态。 2、商圈 商圈是零售学用语,现商用物业开发也借用该词,意指商业圈或商势圈,指在一定时间内达到某一购物或消费频率的顾客群,以其所处的最远距离为半径,划定的一系列圆形或方形区域,简言之,即为优先选择到某商店或商业聚集中心消费的顾客分布区域范围。
商圈一般按层次分为核心商圈(离消费地最近,吸纳总量50-80%顾客的范围)、次级商圈(吸纳15-25%顾客的范围)、边缘或辐射商圈(吸纳5-25%顾客的范围)。 商圈就是指店铺以其所在地点为中心,沿着一定的方向和距离扩展,那些优先选择到该店来消费的顾客所分布的地区范围,换而言之就是店铺顾客所在的地理范围。
3、什么是CBD CBD的全称是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我国现有三种译法:中央商务区、商务中心区或中央商业区。其概念最早产生于1923年的美国,当时定义为“商业会聚之处”。
随后,CBD的内容不断发展丰富,成为一个城市、一个区域乃至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中枢。一般而言,CBD应该具备以下要素特征:它是城市的功能核心,城市的经济、科技、文化、商业等高度集中;它交通便利,人流、车流、物流巨大;它白天人口密度最高,昼夜间人口数量变化最大;它位于城市的黄金地带,地价最高;它高楼林立,土地利用率最高。
4、购物中心 世界购物中心协会对购物中心的定义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地产进行设计、开发、拥有和管理的零售和其他商业设施的组合体。”包括地区购物中心、中型购物中心、零售公园、专业购物中心等多种形式。
通常说的Shopping Mall,音译“摩尔”或“销品贸”,意为大型购物中心,属于一种新型的复合型商业业态。摩尔(购物中心)特指规模巨大,集购物、休闲、娱乐、饮食等于一体,包括百货店、大卖场以及众多专业连锁零售店在内的超级商业中心。
严格意义上讲,小于10万平方米的,叫做购物中心;大于这个数字的且业态复合度高的方可称作摩尔MALL;而大于20万平方米的,可叫做超级摩尔购物中心SUPER MALL。 5、大卖场 一般来说,对大卖场(hyper-market)的定义是:卖场面积至少在2500平方米以上,出售品种繁多的食品及非食用类产品。
大卖场是多以销售生鲜食品及日用品为主、百货为辅的中型超市。在商品的综合性上逊于大型综合百货,在价格上逊于仓储式超市,但生鲜食品及日用品是超市中最具有个性和特色的商品。
6、商业街 商业街可划分为都市商业街、主题商业街和特色小街三种。 都市商业街——如北京王府井步行街、上海南京街等。
都市商业街首先考虑的是在城市中的功能和定位。 主题商业街——如北京三里屯酒吧一条街、十里河建材一条街等,其主要表现形式即同类业态的汇集,大多分布在道路两旁,同业态的经营品种非常丰富。
特色小街——如一些社区的底商、写字楼的底商,由于经营较具特色,所以除满足社区的消费需求外,还辐射到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区域,久而久之,街区氛围便自然形成。 7、主题商场 其实,什么是主题商场,目前在业界尚未有定论。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任孟林明教授认为,从理论上说,主题商场没有明确的概念;但主题商场起码应该具备三个基本要素,一是发生商品交易行为;二是聚集一类主商品,其它种类为辅,能够让消费者广泛选择;三是不同于专卖店,商场必须由相似主题、不同特色、不同服务、不同品牌的商品聚集而成。同时有专家认为,主题商场与传统的百货商店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以专业经营为特色。
整个商场的商品只突出一个主题。主题商场是一种全新的理念,不仅是为消费者提供商品,还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购物氛围。
在经营理念上,则改变以往的全销售模式,体现出特有的主题。 8、“销控” 销控,即房产商保留房源,一般项目多少都会有一定比例,留至项目结束再卖。
部分房产商宣称已经卖光楼盘的销控房,年关悄然低价入市,且价格低于市场价,眼急手快者得。在一个楼盘的产品当中,由于位置、户型等方面因素的不同,自然有优劣好坏之分,“销控”通行的情况是优先出售户型或者位置等条件不是很好的产品,而把好位置、好户型的产品留到价格可能达到更高水平的时候进行销售。
从而规避了这些户型无法销售的风险,也有利于好的产品在后期卖出更高的价钱。 9、空置率 国际上的空置率是指市场上现有卖不出去的房子(包括开发公司和业主卖不出去两部分)数量,与全社会所有存量房的数量之比。
我们现用的空置率计算方法是,开发商没有卖出去的商品房数量,与前三年商品房竣工数量之比。其中商业地产包括显性空置率、隐性空置率。
所谓显性空置率是指商铺从开发商这一步开始,就没有租售出去;隐性空置率则指从开发商手里已经租售出去,但后面没有实现商业地产的商业经营价值,包括不得已转做住宅或商务办。
房地产基础知识总汇 1、土地用途包括哪些种类? 答: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2、如何了解土地来源及性质? 答:对已办理房地产登记的,可以从《房地产证》中了解;对未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的,可以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了解。
3、什么是集体土地? 答: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4、有哪些用地属于集体土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5、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依该条例出让其使用权。
《郑州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还规定,违反该条例的规定,擅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签订有关征用土地协议的,其征用土地协议无效;在非法取得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的,以非法转让土地论处。 6、什么是行政划拨用地? 答: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特区内,从特区成立至1988年1月3日期间,由政府无偿划拨的并办理了征地手续的土地可认定为行政划拨用地;特区外,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均可认定为行政划拨用地。 7、什么是合作建房? 答:合作建房是指以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房地产开发形式。
8、对合作建房有哪些规定? 答:对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并以产权分成的合作建房视为房地产转让。在2001年8月6日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
对已交清地价款的出地方,出地方直接进入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方式寻找合作方;对已取得行政划拨用地、历史用地、协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单位需寻找合作方的,须经过规划国土部门对规划、用地等问题进行审核,并补交市场地价后,再进入土地交易市场以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方式寻找合作方。 根据《郑州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和“深府[2001]94号”文的有关规定,原农村征地时返还的工商发展用地进入市场的,按建筑面积收取市场地价的10%,可以合作建房。
9、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郑州市人民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向市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10、各类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 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11、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是否就可以处分该宗土地? 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土地使用者未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证》前,可以占有和使用该宗土地,但不得处分。
1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出让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号、面积;(三)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时间;(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币种、交付方式及时间;(五)交付土地的时间;(六)规划、市政设计要点;(七)项目竣工提交验收时间;(八)市政设施配套建设义务;(九)使用相邻土地和道路的限制;(十)建设附属、附加设施的项目及义务;(十一)违约责任;(十二)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 出让合同应附上宗地图,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1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或条件是否可以变更? 答: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 对确需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或条件的,应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
土地管理部门应与土地使用者以书面形式变更出让合同,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14、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 答:土地使。
一、房地产的概念 ▲房地产的含义 房地产具体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地上的附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两者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包括: a) 土地 b) 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 c) 房地产物权 注:房地产物权除所有权外,还有所有权衍生的租赁权、抵押权、土地使用权、地役权、典当权等。
▲房地产业与建筑业的区别 房地产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及维修、装饰、服务等多种经济活动的具有高附加值的综合性产业,它与建筑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建筑业从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维修等生产过程,它的生产结果是建筑物或构筑物。
房地产业是发包方,建筑业是承包方,房地产业归属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多种服务的第三产业,建筑业归属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属第二产业。 ▲房产、地产两者间的关系及差异 房产指各种明确了权属关系的房屋以及与之相连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地产是指明确了土地所有权的土地,既包括住宅或非住宅附着物的土地(以及各地段),又包括已开发和待开发土地。
我国的地产是指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房产与地产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必然的联系,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a) 实物形态上看,房产与地产密不可分; b) 从价格构成上看,房产价格不论是买卖价格还是租赁价格都包含地产价格; c) 从权属关系看,房产所有权和地产所有权是联系再一起的。
差异包括几个方面: a) 二者属性不同;b) 二者增值规律不同;c) 权属性质不同;d) 二者价格构成不同。 二、房地产的特征 ▲房地产的自然特征 a) 位置的固定性;b) 使用的耐久性;c) 资源的有限性;d) 物业的差异性。
▲房地产的经济特征 a) 生产周期b) 资金密集性c) 相互影响性d) 易受政策限制性e) 房地产的增值性 注:房地产增值就是房地产价值在较长时间序列上呈不断上升趋势的规律。其主要归功于房地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
三、房地产的类型 按用途划分: a) 居住房地产b) 商业房地产c) 旅游房地产d) 工业房地产e) 农业房地产 房地产住宅的层数划分的规定: 低层住宅为1-3层? 多层住宅为4-6层? 小高层住宅为7-11层 中高层住宅为12-16层? 16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房地产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凡与省市规划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四、房屋建筑结构分类标准 类 型 内 容 编号 名称 1 钢结构 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材料建造的,包括悬索结构。 2 钢、钢筋混凝土结构 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钢筋混凝上建造的。
如一幢房屋一部分梁柱采用钢筋混凝土构架建造 3 钢筋混凝土结构 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上建造的。包括薄壳结构、大模板现浇结构及使用滑模、开板等先进施工方法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 4 混合结构 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
如一幢房屋的梁是用钢筋混凝土制成,以砖墙为承重墙,或者梁是木材制造,住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 5 砖木结构 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砖、木材建造的。如一幢房屋是木制结构房架。
砖墙、木柱建造的 6 其它结构 凡不属于上述结构的房匿都归此类。如竹结构、砖拱结构、窑洞等 五、房地产专业名词 1、常用名词 ◆五证: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建设工程开工证;d.国有土地使用证;e.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两书:a《住宅质量保证书》、b《住宅使用说明书》; ◆房地产证:是房屋土地所有权属二合为一的凭证,是房地产权属的法律凭证; ◆房地产市场:主要包括地产买卖、租赁市场。
含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 ◆一级市场: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按土地供应计划,采用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以土地使用合同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年限、规定的用途及一定的价格出让给房地产发展商或其它用土地者的市场; ◆二级市场:是指房地产发展商根据土地使用合同的要求将建好的房屋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单位或个人的市场; ◆三级市场:是指单位、个人之间的房地产产权转让、抵押、租赁的市场,它是二级市场基础上的第二次或多次转让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市场; ◆房地产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具体内容是产权人对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对土地使用的权限,包括开发权、收益权、处置权。
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的,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可以继续使用; ◆三通一平:是指水通、电通、路通及场地平整; ◆七通一平:是指水通、电通、路通、排水通、排污通、通讯通、煤气通及场地平整; ◆红线图:又叫(宗地图),是按一定比例尺。
房地产基础知识教程 关键字:房地产知识 房地产策划知识 房地产营销知识 房地产项目管理知识 房地产管理知识 重 点 纲 要 第一章:房地产基本概念 第一节: 一、区分房产、地产、房地产三者间的概念差别,并明确三者间的联系。
二、土地所有权类型,着重强调城市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性质。 第二节: 一、房地产市场广义与狭义的概念区别 二、房地产市场的各层次的概念与所包含的业务内容,尤其突出二级市场。
三、介绍本地的各个房地产级别市场的现状,详尽讲解二级市场的状况,包括:新商品房的现上市量,总体的销售状况、市场总体平均价格、主流价格区间、商品房市场发展走势等。 第三节: 一、购房者购买意图分类 二、各种影响房产价格的因素内容及影响程度的差异 第二章:建筑基础知识 第一节: 一、商品房按照结构材料及结构承重方式所区分的类别特征。
‘ 二、建筑物多层、中高层、高层和超高层的层数界限。 第二节: 一、各种主要建筑材料的作用及性能。
二、房屋的主要构成内容及其作用,突出强调本地区的特色部分。 1、基础的种类、特点及适用范围 2、墙体的作用分类及各种尺寸规格 3、梁的类别与作用及其在建筑中的位置分布 4、地面的构造 5、楼板按制作工艺的分类 6、门与窗的工艺类别及其使用范围 7、各种类型屋顶的基本概念 第三节: 一、商品房在销售中会遇到的各种面积概念 二、各种特殊部位的面积分摊计算方法,如:外墙、楼梯间、电梯间伸缩缝等。
第四节:结合本地的建筑情况,对照讲解各类建筑风格。 第五节:以实图为例,说明各类图纸在销售工作中的作用与识别方法。
其中, 平面图:标尺的识别、室内设施标志识别、承重与非承重墙的区分、房屋格局的识别等。 电路图:正负极的区分、线路识别、用电器预留位置标识等。
水暖图:水暖线路识别、可供接口标识等。 第三章:房地产交易知识 第一节:在销售过程中将会遇到的各类价格概念,如:房地产价格、楼面价格、单位价格、地面价格等。
第二节:商品房的哪些自身条件对价格产生影响。 第三节:挑选房产应考虑的主要内容。
第五节: 一、各种信息渠道在销售工作中的作用 二、除去商品房自身价格外,哪些相关的税费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 第六节:参照本地的有关规定,讲解商品房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种类及金额。 第七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讲解按揭、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涉及相关部门及费用。
第四章: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凡涉及到商品房销售中,客户可能会提出问题的法规制度应突出强调。 二、选择本地区的地方性的相关规定予以补充完善。
参考资料: 。
房地产基础知识: 1、土地用途包括哪些种类? 答: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2、如何了解土地来源及性质? 答:对已办理房地产登记的,可以从《房地产证》中了解;对未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的,可以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了解。
3、什么是集体土地? 答: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4、有哪些用地属于集体土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5、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6、什么是行政划拨用地? 答: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特区内,从特区成立至1988年1月3日期间,由政府无偿划拨的并办理了征地手续的土地可认定为行政划拨用地;特区外,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均可认定为行政划拨用地。7、什么是合作建房? 答:合作建房是指以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房地产开发形式。
8、对合作建房有哪些规定? 答:对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并以产权分成的合作建房视为房地产转让。在2001年8月6日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
对已交清地价款的出地方,出地方直接进入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方式寻找合作方;对已取得行政划拨用地、历史用地、协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单位需寻找合作方的,须经过规划国土部门对规划、用地等问题进行审核,并补交市场地价后,再进入土地交易市场以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方式寻找合作方。9、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郑州市人民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向市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10、各类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 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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