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指由符合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内,具有基础设施亟需完善、环境恶劣或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等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说到城市更新,就绕不开深圳这座城市,而作为深圳市城市规划建设的一支重要技术力量,深规院一直为深圳城市更新出谋划策,参与了如《深圳市城市更新策略及编制技术规定》等城市更新项目,对深圳城市更新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您的采纳给我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很高兴您能满意。
“城市更新”与“旧城改造”是城市发展规划中的一体两面,既相似又不同。
深规院在《深圳城市更新探索与实践》就两者概念进行了详细解释:“城市更新”较为复杂,最早在1958年荷兰召开研讨会议中被提出。城市更新不仅仅是物理空间的改造,还涉及经济、文化、社区、产业等诸多方面,需要很多方面的配合;而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
旧城改造以拆除重建为主,城市经营为主,政府+开发商为主。“城市更新”与“旧城改造”虽有不同,但都是对城市发展具有积极助力的规划,尤其是对城市更新具有规划意义,是人们生活方式、条件、环境持续改造和使之变得美好的过程。
总之,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因城市空间及城市质量升级需要力推旧改,虽然城市更新与棚户区改造各有色彩,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旧改情况,但在城市发展改造过程中,两种模式是相辅相成的,共同促进着旧改大力向前推进。
城市更新与社区开发是美国现代城市发展过程中两个重要的城市改造计划,此部分介绍了美国城市更新的缘起和发展历史,并比较了城市更新与社区开发,指出城市更新计划被社区开发计划取代的原因有三:一是城市更新中振兴城市经济的手段局限于单一的物质形式,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二是城市更新过程中忽视了贫民利益,对下层阶级无所作为;三是在改造的过程中破坏了地方社会生活与经济结构,导致新的城市问题的产生。
社区开发计划由于强调城市发展的多目标性、城市改造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城市发展与城市保护的同步进行,因而在实践中获得成功。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1. 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用原则:利用与维护相结合; 应尽可能按其原有功能来利用; 应和恢复与营造文物及其周围地段的活力相结合。
2. 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用方式一般可分以下四种: 继续原有的用途; 改变原有的用途; 留作城市的空间标志; 3. 城市更新的方式: 重建或再开发; 整建; 维护。 4. 一个城市的城市规划体系包括法规、规划行政和规划运作三个组成部分。
其中规划法规是现代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为规划行政和规划运作提供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
1、大拆大建,城市资源严重浪费。
不少城市的领导以追求任期业绩短期行为的现象非常普遍。既不尊重投入产出规律,也不考虑经济效果和创新,更不考虑投入资金的回收问题。
对老城区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推倒重建,这是一种最原始、最简单、最不科学、最粗野的城市更新方式,造成一些有保留价值的建筑、设施、古木、风貌等随之破坏,城市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严重浪费,甚至完全消失。 2、各类保护建筑遭到破坏 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将保护建筑视为获得眼前利益的捷径,千方百计的恣意蚕食、侵占、破坏和拆毁,情况相当严重,且屡禁不止,层出不穷。
3、城市的特有风貌正在消失 技术和生产方式的全球化,使地域文化的特色渐趋衰微,建筑文化的多样性遭到扼杀。 在城市的更新改造中由于不注重传统街区、传统风貌的保护和继承,使城市原有的特色风貌遭到破坏,并被一些低级和赶时髦的东西所替代,使人们对所居住的城市和环境产生了一种陌生感,丧失了认同感和归属感。
城市在爆炸式的发展中,正在丧失它的形态、地标、识别性、特征。 4、城市的文脉被切断 城市文脉是一座城市在长期的发展建设中形成的历史的、文化的、特有的、地域的、景观的氛围和环境,是一种历史和文化的积淀。
目前,城市中普遍存在着的低水平的、低层次的简单城市更新不注重保护和延续城市的文脉,使城市的文脉受到破坏和人为的割裂。 5、城市正在走向雷同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信息、文化、科技各领域交流的扩大,城市更新改造中大量地应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的设计理念,大大促进了城市更新的进程和步伐。
但是由于各地“追风”现象十分严重,效仿和追大潮成为时尚,使城市更新中出现了雷同,城市正在被克隆,正在失去地域的、文化的、传统的、多样化的特色,建筑正在失去个性和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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