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营改增通俗来讲,就是改变对产品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的方式,将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并且降低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务院规划,我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
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试点。上海是首个试点城市;
第二步,选择交通运输业等部分服务业服务行业试点。
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也即消灭营业税。按照规划,最快有望在十二五(2011年-2015年)期间完成“营改增”。
营改增最大的特点就是减少重复纳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营改增”可以说是一项减税的政策。
上海大约九成试点纳税人税负降低。但上海“营改增”试点中也出现了部分企业税负上升的现象,却让新一轮试点城市的企业感到忧心。
从“营改增”试点内容来看,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非常明显,试点方案规定销售额500万作为分界点,销售额小于500万的企业可以选择做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旦划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就从原来营业税的5%,降为增值税简易征收的税率3%,税负下降超过40%.
尽管改征增值税后,试点企业能够抵扣外购产品与服务所含税款,起到减税作用,但不同企业由于外购产品与服务的价值与比例不同,所以减税程度也有较大差异。“企业税收负担的最终变化情况,取决于减税效应和增税效应两者叠加在一起所产生的净效应。”
对于营改增通俗来讲,就是改变对产品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的方式,将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并且降低增值税税率。
按照国务院规划,我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试点。上海是首个试点城市;第二步,选择交通运输业等部分服务业服务行业试点。
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也即消灭营业税。按照规划,最快有望在十二五(2011年-2015年)期间完成“营改增”。
营改增最大的特点就是减少重复纳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营改增”可以说是一项减税的政策。上海大约九成试点纳税人税负降低。
但上海“营改增”试点中也出现了部分企业税负上升的现象,却让新一轮试点城市的企业感到忧心。从“营改增”试点内容来看,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非常明显,试点方案规定销售额500万作为分界点,销售额小于500万的企业可以选择做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旦划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就从原来营业税的5%,降为增值税简易征收的税率3%,税负下降超过40%.尽管改征增值税后,试点企业能够抵扣外购产品与服务所含税款,起到减税作用,但不同企业由于外购产品与服务的价值与比例不同,所以减税程度也有较大差异。
“企业税收负担的最终变化情况,取决于减税效应和增税效应两者叠加在一起所产生的净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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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主要涉及哪些行业? 答:根据《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行业包括: (一)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具体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2。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纳税人,采取挂靠经营方式的,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人? 答:车辆挂靠经营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的,如挂靠车辆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被挂靠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挂靠车辆所有人为纳税人。 3。
新疆什么时间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工作?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5月24日发布的《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新疆将于2013年8月1日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工作。 经确认的试点纳税人自8月1日起,提供应税服务接受国税机关管理,开具从主管国税机关领购的发票或到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9月1日起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4。
新疆“营改增”政策与全国是否统一? 答:自2013年8月1日起,全国同步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的规定,新疆无特殊政策。 5。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税收政策在哪儿能够进行查询或咨询? 答: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查询或咨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税收政策: (一)可以至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查询或咨询,全区国税办税服务厅将设置 “咨询辅导区”,由专职人员负责解答税收疑难问题。 (二)可以通过登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查询或咨询。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址为: (三)可以通过拨打12366咨询服务热线查询或咨询。 6。
听说增值税申报表比较复杂,“营改增”后在填写申报表时遇到不懂的问题可以向谁咨询? 答:“营改增”纳税人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如果遇到不懂问题可以向各地主管国税部门进行咨询、也可登陆新疆国税局网站或拨打12366咨询服务热线查询。 7。
我是一家广告公司,原在地税申报使用的是网上申报,实施“营改增”后在国税部门申报纳税有网上申报方式吗? 答:可以网上申报,申报前要先到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申请手续,使用国税部门的网上申报系统。 8。
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的,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可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吗? 答:根据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的余额为销售额。 ”只要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有效凭证就可以扣除。
9。搬家公司属于此次“营改增”范围吗? 答:属于此次“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中现代服务业的物流辅助服务项目。
10。单位为员工提供的上下班班车服务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单位为员工提供的上下班班车服务属于非营业活动,按照规定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11。我公司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业务,能否自行选择不执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规定? 答:不能。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原地税机关《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将停用,纳税人提供道路货物运输业务应开具国税机关增值税发票,纳税人不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仅导致无法正常开具发票,还影响纳税人生产经营。
12。新疆“营改增”纳税人2013年8月1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如何纳税? 答:新疆“营改增”纳税人2013年8月1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
13。2013年8月1日起,铁路部门提供的铁路运输是否也要缴纳增值税? 答:不缴纳,本次“营改增”暂未将铁路运输纳入应税服务范围。
14。出租车公司向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答:出租车属于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公司向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15。纳税人无偿提供应税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无偿提供应税服务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一)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
《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1993]83号)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发,现对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 (一)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
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的退回的税款。
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进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二)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 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下同),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企业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企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数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其会计处理办法按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其会计处理方法按照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实行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额,也应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及劳务的成本,其会计处理方法按照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企业购入货物取得普通发票(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其会计处理方法仍按照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7。
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科目;按照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8。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现的销。
一、传统增值税业务
1、销售、进口货物:销售货物是指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进口货物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
2、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委托加工;对损伤及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
二、营改增的销售服务
1、销售交通运输服务:使用运输工具把人或者货物关达目的地。
2、销售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服务。
3、销售电信服务:通话服务和互联网接入等服务。
4、销售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及其它建筑服务。
5、销售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服务。
6、销售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
7、销售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它生活服务。
三、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四、销售不动产: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扩展资料
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
1、改革之后,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改交增值税,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范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根据上海试点的经验,改革之后企业的税负有所降低。营业税是按收入全额计算缴纳税金的,改成增值税之后,可以扣除一些成本及费用,实际上可以降低税负。
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对现行征收增值税的行业而言,无论在上海还是其他地区,由于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也将相应下降。
12万户试点企业中,对3.5万户一般纳税人而言,由于引入增值税抵扣,与原营业税全额征收相比,税负会有所减少甚至大幅降低;对8.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实行3%的征收率,较原先营业税率要低2个百分点。改革的确存在个别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率是多少
新增两档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
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3、广告代理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内,税率为:6%.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营改增后,其计税方式有两种,一是一般计税方法,就是按照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进项发票,计算进、销项税的方式(税率为交通运输11%、现代服务业6%);二是简易计税方法,就是一律按照不含税收入的3%计算。
###A公司主要粮食白酒与薯类白酒,当期销售粮食白酒1000斤,单价10元/斤,薯类白酒500斤,单价5元/斤,该公司当期应纳的流转税税金为5525应交消费税=(1000x10+500x5)x20%+1500x0。6=3400应交增值税=(1000x10+500x5)x17%=2125合计:552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增值税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1) ^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 抵扣。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 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x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 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U +税率)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 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2)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 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 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征收率)。
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的税率有4档,分别是17%、11%、6%、0%。(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不是税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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