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疾病及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分类》第10版(ICD一10)中情绪不稳定型人格障碍有冲动型和边缘型两个亚型。
不稳定型人格障碍有一个突出的倾向,即行为冲动,不计后果,伴情感不稳定。边缘型人格障碍属于此类,也有上述特点,除此之外,病人自己的自我形象,目的及内心的偏好(包括性偏好)常常是模糊不清的或扭曲的。
他们通常有持续的空虚感。病人由于易于卷入强烈及不稳定的人际关系,可能会导致连续的情感危机,也可能会激励避免被人遗弃,并可能伴有一连串的自杀威胁或自伤行为(这些情况也可能在没有任何明显促发因素的情况下发生)。
你好
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是依据疾病的某些特征,按照规则将疾病分门别类,并用编码的方法来表示的系统。
比如说,住院病人、死亡病人都需要疾病编码的。
是WHO制定的国际统一的疾病分类方法,它根据疾病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和解剖位置等特性,将疾病分门别类,使其成为一个有序的组合,并用编码的方法来表示的系统。目前全世界通用的是第10次修订本《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仍保留了ICD的简称,并被统称为ICD-10。
明白了吧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都离不开他的。
ICVD使用结构性程序来制定对前庭症状、综合征、疾患和疾病的国际性共 识。
ICVD是由相互关联的4个层面构成的体系,每个层面具有本身意 义但又与其他层面关联,每个层面在这个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内发挥作用。症 状层面上的讨论并不限制和妨碍机制层面上的讨论,机制层面的讨论反过来推 动其他层面的深入,形成临床-研究的良性循环。
CCBS成立了各分委员会负责各种不同疾病的定义和诊断标准,以及后续评论,并在出版前进行完善。为 了适应这个领域跨多学科的特点,规定每个分委员会必须至少由一个神内医 生、一个耳科医生和一个研究人员构成,成员至少分布在三个洲或以上。
在与 相关专业学会协同讨论基础上产生草稿,并在Barany协会会员间广泛评论后形 成最后版本。 Barany协会负责制定的这些诊断标准最后版本不仅建立在当前 最佳科学证据的严格评估基础之上,而且根据CCBS为ICVD建立的模板,所 有定义都由注释、评论和书面讨论支持。
根据构架诊断一个前庭疾病将需要在4个层面上界定:具有哪些症状体 征;属于哪一类发作形式;符合哪一个疾病的诊断标准;发病机制可能是什么。 从而深化前庭疾病诊断,推动流行病学和发病机制等相关研究,提高解决症状 体征层面问题的水平。
ICVD是一件工程浩大的工作,计划分3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主 要为建立ICVD,第二阶段主要为推广和普及,第三阶段为验证修改发展更新。 虽然第一阶段还没有最后完成,但是随着定义和标准不断完成和发布,ICVD对 这个领域的发展必将产生重大深远影响。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是最早形成于1893年作为贝蒂荣〔原译名伯蒂隆、分类或国际死因列表的一系列分类中的最新版本。ICD的第十次修订工作始于1983年9月在日内瓦举行的一次关于ICD一10的准备会议。工作方案由定期召开的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主任会议制定。指导方针由包括1984年和1987年召开的国际疾病分类第十次修订本专家委员会会议在内的一些专门会议提供。
世界卫生组织1978年颁布的《疾病分类与手术名称》记载的疾病名称 就有上万种,新的疾病还在发现中。
比如说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 就是1981年发现后补进去的。简单来说,疾病分为两大种类:一是生物病原体引起的疾病,如各种 细菌、病毒、寄生虫等引起的疾病;二是非感染性疾病,包括遗传性疾病、物理和化学损伤、免疫原性疾病、代谢和内分泌疾病、营养性疾病、心因 性疾病、老年性疾病等。
一般根据发病原因、病变性质和主要病变部位, 把疾病分成若干类组并加以编列。《国际疾病分类》(ICD )是世界卫生组织 每10年修订一次的疾病分类办法,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则修订了全国 统一的《医院住院病人疾病分类》。
为了对比世界各国人口的健康状况和分析死因的差别而对各种疾病作出的国际通用的统一分类。这项统一分类目录由来已久,1853年国际统计学会着手编制统一的疾病名称和死因分类,经四次修订,到1893年始产生只包括死因的国际疾病与死因分类,同时规定每隔十年修订一次。1948年第六次修订才编成名符其实的国际疾病与死因分类表,1975年第九次修订的分类表日臻完善,于1977年由世界卫生组织出版,并规定从1979年1月起使用10年。
第九次修订的分类共分十七大类和两个补充分类:(1)传染病与寄生虫病,(2)肿瘤,(3)内分泌、营养、代谢及免疫性疾病,(4)血液与造血器官疾病,(5)精神病,(6)神经系与感觉器官疾病,(7)循环系疾病,(8)呼吸系疾病,(9)消化系疾病,(10)泌尿生殖系疾病,(11)妊娠、分娩及产后合并症,(12)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13)肌肉骨骼系统及结缔组织疾病,(14)先天异常,(15)围产期特有的病态,(16)症状、体征与诊断不明确的状态,(17)损伤与中毒。两个补充分类是损伤与中毒原因的补充分类和影响健康因素和联系保健机构的补充分类。
在大类和补充分类下面还按病因、解剖部位等分为若干小类,小类下面再分为三位数字的基本项目,组成三位数字基本分类表。在三位数字分类下面还有四位数字的详细分类和对各种分类所包括内容的详细说明,很多小分类还有五位数字分类,这个详细分类表称“四位数字分类和统计项目内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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