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ROB第十二章 采煤方法第一节基本概念一、采场和采煤工作面用来直接大量采取煤炭的场所,称为采场。
在采场内进行回采的煤壁,称为采煤工作面。实际工作中,采煤工作面与采场是同义语。
二、采煤工作在采场内,为了采取煤炭所进行的一系列工作,称为采煤工作。采煤工作可分为基本工序和辅助工序。
煤的破、装、运是回采工作中的基本工序。工作面支护、采空区处理。
此外,通常还需进行移置运输、采煤设备等工序。除了基本工序以外的这些工序,统称为辅助工序。
三、采煤工艺由于煤层的自然条件和采用的机械不同,完成这些工序的方法也就不同,并且在进行的顺序上、时间和空间上,必须有规律的加以安排和配合。这种按照一定顺序完成各项工作的方法及其配合,称为采煤工艺。
在一定时间内,按照一定的顺序完成采煤工作各项工序的过程,称为采煤工艺过程。四、采煤系统采煤巷道的掘进一般是超前于采煤工作进行的。
它们之间在时间上的配合以及在空间上的相互位置系,称为采煤巷道布置系统。也即为采煤系统。
五、采煤方法是采煤工艺与采煤系统在时间上、空间上相互配合的总称,根据不同的矿山地质及技术条件,可有不同的采煤系统与采煤工艺相配合,从而构成多种多样的采煤方法。按是否将煤层全厚进行一次开采,可分为整层采煤法和分层采煤法。
薄煤层、厚度小于二、柱式体系采煤方法二、普采面单体支架2.放顶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为了加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开采管理,有效解决煤炭、煤层气矿业权重叠问题,促进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和鼓励煤炭矿业权人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 (一)投资人申请煤炭探矿权,应提交煤炭和煤层气综合勘查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置煤炭探矿权,应对煤炭和煤层气综合勘查实施方案进行严格审查。煤炭探矿权人在依法取得煤炭勘查许可证后,应对勘查区块范围内的煤炭和煤层气进行综合勘查。
(二)煤炭探矿权人完成勘查工作,应提交综合勘查报告,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储量评审(估)、备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人可直接申请煤炭采矿权: 1.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煤的; 2.采用井工开采,煤层中吨煤瓦斯含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 3.采用井工开采,煤层中吨煤瓦斯含量高于国家规定标准但不具备规模化地面抽采和开发利用条件的。 对于上述情形,凡煤层气资源可综合回收利用的,应在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予以综合考虑,实现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
(三)经勘查,煤层中吨煤瓦斯含量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大、中型煤炭矿产地,在进行小井网抽采煤层气试验的基础上,提交煤炭和煤层气综合勘查报告,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储量评审(估)、备案。具备规模化地面抽采条件的,煤炭探矿权人应按照“先采气,后采煤”的原则,统一编制煤炭和煤层气开发利用方案,依法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煤层气采矿权,并申请划定煤炭采矿权矿区范围。
(四)经地面抽采,残留煤层气降至国家规定标准以下的开采范围,原煤炭矿业权人可依据煤炭和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及划定的矿区范围提出煤炭采矿权申请,按法定程序领取采矿许可证,并申请注销原煤层气采矿权。 二、进一步加强煤层气矿业权管理 (五)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家矿产资源规划,综合考虑煤层气、煤炭资源赋存状况和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在煤层气富集地区,划定并公告特定的煤层气勘查、开采区域。
煤层气勘查、开采结束前,不设置煤炭矿业权。 (六)国土资源部主要采用招标方式出让煤层气探矿权,按照投标企业的资质、业绩和勘查实施方案等情况,依法择优确定探矿权人。
(七)煤层气探矿权人不得以勘查煤层气的名义开采煤炭及其它矿产资源。在煤层气勘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在其区块范围内设置新的矿业权,但对地表开采砂石等情况,当事人与煤层气矿业权人双方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的除外。
(八)煤层气探矿权人应对勘查区块范围内的煤炭资源进行综合勘查、评价,并对煤层气资源进行小井网抽采试验,提交煤层气和煤炭综合勘查报告,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储量评审(估)、备案。 (九)具备规模化地面抽采条件的,煤层气探矿权人应按照兼顾后续煤炭开采的原则,选择适当的生产工艺流程,合理编制煤层气开发利用方案,依法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煤层气采矿权。
(十)经论证,不具备规模化地面抽采条件或经地面抽采后煤层气含量降至国家规定标准以下的区块,煤层气矿业权人应及时到国土资源部办理煤层气矿业权区块注销手续,按有关法规规定汇交地质资料,同时递交综合勘查煤炭投入的报告。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有偿出让煤层气退出区块的煤炭矿业权。
原煤层气矿业权人可参与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竞得煤炭矿业权的申请人,在按规定向国家缴纳煤炭矿业权价款的同时,还需向原煤层气矿业权人支付其综合勘查煤炭投入的补偿。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煤炭矿业权登记手续。 三、妥善解决煤炭、煤层气矿业权重叠问题 (十一)新设立的煤炭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进入国家公告的特定煤层气勘查、开采区域。
(十二)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本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迅速组织对本辖区内煤层气探矿权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于今年7月底前将检查情况向国土资源部报告。未达到最低勘查投入的,由国土资源部依法缩减勘查区块面积或不予延续。
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 (十三)本通知下发前已取得煤炭、煤层气探矿权或采矿权的矿业权人,应按本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已依法取得煤炭或煤层气勘查许可证的探矿权人,应对勘查区块范围内的煤层气或煤炭资源进行综合勘查、评价,提交煤层气和煤炭综合勘查报告,并按有关程序进行储量评审(估)、备案。
2.已依法取得煤炭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在本矿区范围内以地面抽采方式开采煤层气的,应依法补办煤层气采矿许可证;进行井下煤层气回收利用的,不再另行办理煤层气采矿许可证,但应切实采取措施,不断提高煤层气回收利用水平。 (十四)在本通知下发前,煤炭、煤层气企业已经以协议方式,在相同区块范围分别持煤炭、煤层气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进行煤炭、煤层气。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的采矿生产和管理工作一线的工程技术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1、具有大专学历生应有的文化知识,心身健康,掌握体育运动和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知识。
2、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
3、掌握煤矿地质、矿井测量、矿图和矿压控制基本知识与技术。
4、掌握矿井施工设计、生产运营、采掘区队管理、矿井安全生产、采掘的基本理论与技术。
5、具备本专业所需的计算机制图与设计能力。
6、具有根据地质资料预见、处理采掘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及编制施工作业规程和组织施工的能力。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哪些人下井必须便携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答: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2、什么是煤(岩)与瓦斯突出?答:煤(岩)与瓦斯突出: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3、入井人员要做到什么?答: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4、职工在作业时有哪三大权力?答: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5、对事故处理要做到哪“四不放过”?答: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什么是局部瓦斯积聚?采煤工作面哪些地点容易出现瓦斯积聚?答:在巷道顶部空间、盲巷、独头巷道以及风流达不到的其他地点,出现瓦斯浓度在2%以上,体积在0.5M3以上的现象。有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附近、顶板冒落空洞内和采煤机附近。
7、矿井采取的综合防尘措施主要有哪些?答:(1)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2)进行煤层注水;(3)喷雾洒水(4)风流净化;(5)放炮用水炮泥;(6)冲洗巷帮;(7)湿式打眼;(8)采空区灌水;(9)隔爆水棚;(10)刷白巷道;(11)个人防护。8、煤矿安全检查员有哪些权利?应履行哪些义务?答:权力:1)实地检查权。
2)询问权。3)查阅资料权。
4)处置权。5)上告权。
义务:1)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时出示证件,向被检查者证实自己的身份。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公执法,不循私情。
3)不得向他人泄漏案情及企业有关保密资料。4)为检举和举报人员保密。
对检举、举报人员以及反映了不宜公开情况的被询问人的姓名等有关情况,要严守秘密。5)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要公正廉洁,克已奉公。
9、爆破工在什么情况下不准装药、放炮?答: (1)掘进工作面的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堆积规定,没有前探支架,空顶作业时。 (2)距离工作面10m以内的巷道中,有崩倒、崩坏的支架且尚未修复、未加固时。
(3)装药前、放炮前,未检查瓦斯,放炮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4)在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达1/3以上时。
(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低、炮眼出水、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时。 (6)炮眼深度和最小抵抗线不符合规定时。
(7)联线人未回到安全地点、警戒人没设好、放炮母线长度不够时。 (8)透老空、过断层冒顶、贯通掘进无安全措施时。
10、什么是“三人连锁放炮制”?答:三人连锁放炮制是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后起先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11、《煤矿安全规程》对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的瓦斯浓度是怎样规定的?答: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2、煤矿井下对局部通风机有哪些要求?答:《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掘进巷道应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
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器设备,必须有风电闭锁装置。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行时,应立即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源。
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采用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13、瓦斯爆炸的三要素是什么?答:(一)瓦斯浓度在5%~16%;(二)引火温度为650~750℃;(三)有足够的氧气,空气中的含氧量在12%以上。
14、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的内容是什么?答: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吊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15、什么叫电气设备隔爆?什么叫电气设备失爆?答:隔爆:当电气设备外壳内导电部件产生的电火花使外壳内可燃性气体发生爆炸时,决不能引起设备外壳外部周围可燃性气体混合物发生爆炸和燃烧,这种性能称为隔爆。
失爆:隔爆电气设备外壳失去隔爆性和耐爆性。16、什么叫“三专两闭锁”?答: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
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17、一般入井人员必须戴。
1,煤的来源。 煤是由植物在湖泊、沼泽地带埋没在水底、泥沙中,经过漫长的地质年代和地壳运动,在隔绝空气的情况下,在细菌、高温、高压的作用下经过生物、物理、化学作用,逐步演变而成的。
2,煤形成的过程。第一阶段——泥炭化阶段。第二阶段是变质阶段,也叫煤化阶段
3,煤的分类。煤的形成过程.煤可以分为泥炭、褐煤、烟煤和无烟煤4大类。
4,煤的发展史,1949年—1952年:恢复时期;1953年—1957年:采煤方法改革时期,长壁式为主占92.27%;1976年—1980年:发展长壁、柔性、对拉、无煤柱护巷采煤法和水力采煤法;1981年—至今:发展综合机械化采煤法
5,煤的一些专业术语
6,煤的采样和制样,
7,煤的分析
8,煤质分析结果的表示方法
9,煤的工艺性试验 ,
10,煤质分析常用数理统计术语
原发布者:shanxiwoainijg
煤炭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一、概述(煤的组成)二、煤炭的国际、国内分类三、炼焦工业用煤的要求及相应指标一、煤的组成1.煤的组成煤包含有很多种元素,由可燃物和不可燃物两部分组成。可燃物主要包括有机质和少量的矿物质,不可燃物包括水和大部分矿物质,象碱金属、碱土金属、铁、铝等的盐类。煤的元素组分即碳、氢、氧、氮、硫五个元素.碳碳是组成煤大分子的骨架,在各元素中最高,一般大于70%。随着煤化程度的不断增高,煤中碳元素的含量也越高,如某些超无烟煤,碳含量可超过97%。煤的元素组分即碳、氢、氧、氮、硫五个元素.氢氢是煤中第二个重要的组成元素,它占煤的质量分数为1~6%,越是年轻的煤,其含量也越高。煤的元素组分即碳、氢、氧、氮、硫五个元素.氧氧元素是组成煤有机质的十分重要的元素,越是年轻的煤,氧元素的比例也越大,发热量常随氧元素含量的增高而降低,其含量从1~30%均有。煤的元素组分即碳、氢、氧、氮、硫五个元素.氮氮元素在煤中的比例较少,一般为0.5~3%。煤的元素组分即碳、氢、氧、氮、硫五个元素.硫硫元素也是组成煤的有机质的一种常见元素,它在煤中含量的多少,与煤化程度的高低无明显关系,其含量从最低的0.1到最高的10%均有。煤的元素组分的不同,不仅能反映出煤化程度,而且也直接表征出煤性质的不同。如碳含量低、氧含量高的煤,多是粘结性很差或是没有粘结性的年轻煤;碳含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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